2015年5月18日,我局受理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5年5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3736878、0730-3723163(传真)
电子邮箱:LXGL6878 @163.com
通讯地址: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管理股
邮 编: 41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 |
临湘市三湾工业园内 |
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18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5月5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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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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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谢继川 |
联系人 |
谢继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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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临湘市儒溪镇旗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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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3891188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41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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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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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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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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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房屋建筑业 E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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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7148(约100.72亩) |
绿化率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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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0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07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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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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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产 日期 |
201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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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标准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具有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等特点,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及临湘市经济快速发展发展的趋势,决定投资10000万元,在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新建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项目占地67148 m2(约100.72亩),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面积共计54249m2。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并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 将全部以租赁或出售的方式引进企业入驻,引入的企业主要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本次评价要求入驻企业应根据需要及时到临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申报,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相关规定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查、资料调研、类比调查、环境现状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2、编制依据 2.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2014年4月24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1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4日; (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及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9号令);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2008年10月1日; (18)《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2004年10月18日; (19)《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年12月16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 地方法规、规划 (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2)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2002年修正)》;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环发【2002】80号); (4)《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湘政办发〔2012〕37号; (5)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2.3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 (4)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67148m2 (5)建设性质:新建 (6)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3.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主要是在现有工业用地上建设有产权的标准厂房,厂房为多层建筑形式,建筑内部根据企业需要设置为厂房,并配置升降的货物电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7148m2,项目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以及配套用房等建构筑物。 项目将于2015年6月开工,2015年12月竣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1、主要建筑物物指标见表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3。 表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1-2 建(构)筑物一览表
表1-3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3.3 项目设计概况 3.3.1总体规划设计 本项目地块呈长方形,设计通过建筑的围合布局和景观绿带的贯穿,最大限度的使建筑与现状地形渗透融合。厂区主入口结合电子商务办公综合楼设置在西侧的石塘大道上,货物运出入口设置在北侧的新美路以及西侧石塘大道上。 厂区内部道路人车分流,环状道路以车行交通为主,中心景观带上以步行交通为主,构筑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道路网系统。使整个工业区动静分离、人车分流、人货分流,生产区与生活区脱开,生产区便于独立分隔。这样既保证了整个工业园整体有序、风格协调,又保证了入驻企业具有灵活性与个性风格。 3.3.2道路交通规划 厂区内部道路人车分流,环状道路以车行交通为主,在厂区内形成7m宽的车道,使厂区内交通网便捷畅通,车道尽端设置12m×12m的消防回车场,满足消防要求。中心景观带上以步行交通为主,构筑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道路网系统。地块共设计停车位117个,全部为地面停车位,位于地块西侧。 3.4 公用工程 3.4.1 给排水系统 (1)给水工程 本项目从西面的石塘达到及北面的新美路分别引入两路DN150进水管,在区域内形成环状管网,供水压力均不小于0.30MPa。项目各建筑物不高于6F,由市政自来水直接供给。 (2)排水工程 项目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 ①规划排水: 规划雨水:各建筑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道中,各道路雨水汇合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最终进入长安河。 规划污水:拟入驻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的污水管网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临湘市污水净化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安河;拟入驻企业生产废水根据需要,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临湘市污水净化处理中心接管标准后,汇入三湾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安河。 3.4.2供电工程 根据建设规模和承包企业行业结构,本项目属于三级用电负荷,全委托当地电力公司增容解决。厂区内供电线全部用电缆线均采用地埋式,照明采用BVR型绝缘导线穿PVC管在墙、楼板内暗敷设。项目区内设 1 个10kV 配电站,供电电源引自湾工业园区现有的变电站。 3.4.3消防系统 项目设计方案中组织完整的路网系统,道路联系成环,并沿主、次道路每50m至100m设置一个消防栓,所有建筑在消防电梯前室及走廊等公共场所均设室内消火栓箱,内置启动按钮、水龙带、水枪等。 a.水源:从市政给水管上各引入给水管进项目区,并在项目区内连成环状,作为本工程消防供水水源。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水池,保证2个小时的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1小时喷淋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q=15L/S。 b.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布置适量的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 c.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区内最高建筑物设消防水箱,存储18m3消防水量。消防泵房内设一大套消火栓泵组与屋面消防水箱组成临时高压给水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 3.4.4空调系统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入驻企业根据需要自备采用分体式空调。 3.4.5生活垃圾处置系统 区内办公生活垃圾与生产固废实行分类收集,根据设计,拟在项目区西侧设一个垃圾收集池,并在每栋厂房外设置加盖垃圾收集桶,物业管理部门将每日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垃圾临时收集池,再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3.4.6市政交通条件 本项目拟建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周边道路较多,交通便利。 3.4.7通信 配备充足的通讯光缆,满生产、生活需求。同时配置备用线路套管,满足今后15年的需求与变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拟建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为新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状为荒地,无原有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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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临湘市地处湖南省东北部,是湖南省的北大门,素有“湘北门户”之称,介于东径113°18′45″至113°45′04″,北纬29°12′00″至29°51′06″之间。东北与湖北赤壁、崇阳、通城毗邻,西北与湖北洪湖隔江相望,南与岳阳市云溪区、岳阳县相邻。滔滔长江流经其西北部,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及武广高速铁路穿境而过,区位优势十分显著,全市东西横跨42公里,南北纵长71公里,总面积1720.04Km2。 本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交通运输十分通畅,地理位置优越。具体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 临湘市地处幕阜山余脉东北角,属湘北丘陵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区,整个地势自东南向西北按低山、丘陵、岗地、平原逐级倾斜。东南部为低山区,最高为药茹山,海拨1261米,中部为丘陵区,西北部地形平缓,海拔都在100米以下,以长江一带最低,海拔仅21.7米。从东部的药茹山到北部的长江,相对高差1239.3米,比降为2.65%,各类地貌占全市总面积的比重为:低山18%,丘陵60%,平原18.5%,湖泊3.5%。 在大地构造上,本项目地位于汉江—洞庭呦陷区边缘,地处隆起区与盆地间连接统一的地带,其基底为元古界冷家溪群浅变质岩系。其地震稳定性主要受湘江断裂的影响,历史上曾发生6次3.5—4级地震,挽近时期仍在活动,根据邻区地质资料,场地基岩为单斜岩层,地质构造相对简单。本项目区属低丘剥蚀地貌,其地势平坦。项目建设主要位于平缓地带上,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地震基本烈度,本工程位于临湘市境,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2月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查得:项目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动反应谱特性周期为0.35s,对应地震烈度为VII度。项目应按规定做好构造抗震设防。 三、气候、气象 临湘市地处东亚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边缘,具有气候温和、降水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点,春雨、夏热、秋燥、冬寒,四季分明。4-8月为雨季,雨水集中全年的70%以上。气象特征如下: 年平均气温 18.4?C; 极端最高气温 41.1?C; 极端最低气温 -3.5?C; 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年平均气压 100.3KPa; 年平均降雨量 1414.0mm; 年平均蒸发量 1375.9mm; 年日照时间 1811.2h; 年平均风速 1.7m/s; 最大风速 20.3m/s; 全年主导风向 东北偏北风; 夏季主导风向 S。 四、水文 项目纳污水体为长安河的下游。长安河是贯穿临湘境地的一条主干河道,自西向东北蜿蜒47km。起源于临湘市横铺乡,流经城南、长安、五里、聂市、乘风、源潭等乡镇进入黄盖湖后,注入长江。河道分三段。从河源至五里乡楠木港为上游,称长安河,从楠木港至茅栗湾为中游,称聂市河;从茅栗湾与枫树港汇合至黄盖湖为下游,称源潭河。河的上游为季节河,下游为常年河,平均流量为28.5m3/s,最高水位(吴淞水位)35.94m(1998年),最低水位(吴淞水位)17.27m(1960年)。项目污水经城区污水管网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后排入长安河下游,长安河下游河段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域水质标准。 工程区地下水类型有基岩裂隙水与松散土体的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分布于岩石的节理裂隙中,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动态随季节变化,枯水期大都干涸,水量贫乏。孔隙水赋存在第四系松散土体空隙中接受大气降水,与河流、溪水补给,动态随季节而变化。根据区域内前期工程时河水及地下水的水质分析结果,其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钾、钠、镁型水,对混凝土无侵蚀性。 五、植物多样性 临湘市原有的自然生态已基本被人工生态所取代,野生动植物已不多见,现有植被以农作物和人工林为主。境内植被具有由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向暖温带落叶林过渡的特征。东南部山地丘陵属湘赣丘陵青岗、栲林区,滨湖平原洞庭湖平原植被区。主要的植被为阔叶林、马尾松林、杉木林、灌丛、草丛、竹林、经济林、农田植被、水生植被等9种类型。临湘市全年粮食种植面积826373亩,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油菜、芝麻、棉花、蚕桑等。 评价区域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受人类活动影响,目前项目区域内生态系统较为稳定,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物种多为常见种。 项目区域内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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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环境概况 2013年,临湘市辖13个镇,5个乡,2个办事处,310个村(居)民委员会。年末人口总数52.6万人,常住人口50.58万人,城镇化率44.6%。全年人口出生率13.42‰,人口死亡率为6.9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8‰。全市共有中小学校160所,儿童入学率达100%,在校学生55463人。有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文化设施3处,藏书15.2万册。各类医院、卫生院34座,病床1400张,卫生工作人员达1591人。 据初步核算,2013年,临湘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7亿元,增长1.9%;第二产业增加值101.65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53.1亿元,增长11.3%。三产业结构比为13.3:56.9:2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7元,同比增幅达9.8%,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5元,同比增长13.4%。 2013年,临湘市全部工业增加值83.8亿元,实现农业总产值35.57亿元,同比增长2.4%。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8.16亿元,同比增长2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2.38亿元,增长13.9%。其中,城镇零售总额40.62亿元,增长20.3%;乡村零售总额11.76亿元,增长3.8%。完成财政总收入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 二、城南乡概况 临湘市城南乡地处风景秀丽的省级森林公园五尖山南麓,原名长安乡。总面积54平方公里,辖8个村、104个村民小组,2850户,总人口12300人。乡政府设在临湘市区南正街,乡属企业群坐落在市区街道,临湘市工业园区坐落在该乡境内。乡村企业产品向高、精、尖方向发展,现拥有各类企业42家,年产值1.94亿元,利润404万元,形成以建材采矿、农林产品加工为主体结构的企业群体,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服务业、运输业特别是养殖业的发展,更是拓展了城南的经济地位。本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周边分布主要为三湾工业区的企业,地块北侧临近为新美陶瓷集团、东侧为诚信矿业,西北侧为远端机械模具制造公司,项目拟建地周边有少量居民点分布,主要为西侧60-200m处分布少量的城南乡庄上居民点、西南侧100-200m处分布少量的城南乡港下居民点,南侧500m处分布少量的城南乡失方彭家居民点。 三、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简介 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位于临湘市南郊三湾地段,紧靠京珠高速,远景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首期开发5.4平方公里,定位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工业园于2003年8月正式开园,2006年4月26日经省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冠名为湖南临湘工业园区。总体定位以技术密集型为导向,高附加值为龙头的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绿色生态工业园。对产业定位主要为纺织、医药和机械制造,2007年增加陶瓷建材。目前,工业园已形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轻工机械、建筑陶瓷等为支柱的产业结构。2008年7月经岳阳市委研究,园区管委会升格为副处级机构。开园至今,园区累计完成土地平整,道路修筑,管网铺设等基础设施投入2亿元。其中征收土地6000亩,平整土地4000亩,建成面积3000亩;修筑园区道路9公里,铺设雨水管8.2公里,污水管道5.1公里,园区内给水管网8.2公里;铺设人行道彩板8000平方,路沿石10000米;架设10KV电网4200米,低压电网6000米,新建小灵通通讯站4座,新增高压专变21台。并通过市场运作投资6000万元新建11万伏专用变电站一座,新安装程控电话150门,路灯122基,植树10000余株,公共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目前园区水、电、路、通讯、广播电视、宽带、排污系统等“七通一平”全面入园,工业园供水系统及管网配套完善,排水管网已按雨污分流铺设,雨水管网汇入长安河,污水管网已对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绿化、亮化、美化基本到位,并形成一个以道路两纵三横为骨架的完整园区路网体系。建园至今,园区共引进项目36个,协议总投资42.21亿元,到位资金近20亿元。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10个,超5亿元项目2个,超10亿元特大项目1个。其中在建项目14个,建成投产项目18个,拟建项目4个。园区基本形成了以兆邦陶瓷、新美陶瓷为龙头的建材矿产业片区;以富邦制衣、罗圣纺织为龙头的轻纺织业片区;以康大药业、神力药业为龙头的医药产业片区;以现代物流信息中心为龙头的陶瓷配套产业片区等四大块。 截止2013年5月份,工业园已累计投入资金2.93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现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基础条件较好,路、水、电力、电讯、排污系统等已全面入园。现已入园企业共29家,其中已正式建成正常投产的23家,2家因效益不好停产,3家建成未投产的化工企业拟退出园区,1家待建。入园企业总用地面积约3.051km2(4577亩)。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据调查,区域内目前未发现重要文物、古迹。 四、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 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临湘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内主要污染型企业(未含在建、待建、停产、停建企业,生活污水未计入排放总量)污染现状统计见表2-1。 表2-1区域主要污染型企业污染现状统计表
由统计资料可以看出,区域内企业较多,部分轻工机械电子产业企业污染较小,主要污染型企业是湖南兆邦陶瓷有限公司等多家陶瓷生产企业,区域主要污染型企业SO2累积年排放总量约为483.8t/a、COD累积年排放总量约为60t/a。 五、区域环境功能: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2。 表2-2 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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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临湘市城市边缘区,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可采用评价区域内现有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分布见附图4。 一、环境空气 临湘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3月对城区空气环境进行了常规监测,监测项目共3项,即PM10、SO2、NO2,监测频次为每周隔天监测,每月采样12天,每天连续24小时,采样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规定执行。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mg/Nm3)
由上表可知,第二光荣院监测点SO2、NO2、PM10日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4NDmg/m3、0.029~0.033mg/m3、0.059~0.092mg/m3,所有样本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环保局监测点SO2、NO2日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5~0.006mg/m3、0.037~0.042mg/m3,所有样本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日均浓度值范围0.0120~0.156mg/m3,超标率为33%,最大超标倍数为0.04。三湾工业园监测点SO2、NO2日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77~0.081mg/m3、0.042~0.049mg/m3,所有样本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日均浓度值范围0.121~0.168mg/m3,超标率为25%,最大超标倍数为0.12。环保局、三湾工业园PM10超标原因可能为受到了工业园陶瓷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影响,目前临湘市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园陶瓷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并督促企业上了配套治理设施,同时加强了城区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城区空气环境中PM10超标情况会有所改善。 二、地表水 临湘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3月3日对长安河水环境进行了常规监测,共设置三湾、拦河坝、普济桥3个监测断面,监测项目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共 15个项目,监测统计数据见表3-2。根据临湘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分情况,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三湾监测断面,拦河坝监测断面,普济桥监测断面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Ⅳ类、Ⅴ类水域水质标准。 表3-2 2015年3月长安河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表
从表3-2可知,长安河三监测断面中,长安河三湾、拦河坝、普济桥监测点水质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关标准。 三、环境噪声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四面各监测一个噪声监测点,监测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昼间噪声值为48.6~50.6dB(A),夜间噪声值为40.2~46.8dB(A),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3类标准要求。 表3-3 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表 单位:dB(A)
图3-1 噪声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根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区域植被数量较多,但种类不丰富,生态系统稳定度和生态恢复能力一般。区域野生动物较少,未发现珍稀濒危物种。评价区域整体水土流失不明显。项目拟建地内植被稀少,无珍稀物种和国家保护物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临湘市三湾工业园区南侧的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的重点保护目标为周边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 项目东侧长安河各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本项目保护其水体的水质,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要求。 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控制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废气的排放,即应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达到保护人群等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受到伤害所需要的环境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控制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使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不致受到有害影响。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点具体情况见表3-4,项目敏感点图见图3-2。 表3-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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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环境空气:GB3095-1996及2002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地 表 水:长安河三湾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拦河坝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普济桥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噪 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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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 |
总量控制指标 |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总量指标纳入其中,不在另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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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的基本程序为:土方开挖、基础工程、回填施工、主体工程、装饰施工、竣工验收、营运。项目建设流程及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详见图5-1。
图5-1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物节点图
主要污染源 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空气污染源 项目施工期对空气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扬尘(TSP)、汽车尾气和建筑装饰时产生的废气。 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因天气干燥及大风,产尘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较为严重。 由于施工的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临时堆放,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扬尘浓度随距离变化情况见表5-1。 表5-1 扬尘浓度随距离变化情况一览表(TSP)
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的60%上。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Q=0.123(v/5)(W/6.8)0.85(P/0.5)0.75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r; W—汽车载重量,吨;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表5-2为一辆10吨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l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 表5-2 在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的汽车扬尘 单位:kg/辆·km
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施工工地内及施工场地的进出口路段,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如水泥、河砂等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土方堆放、装车过程所产生的扬尘。该部分以低空无组织排放为主,一般都掉落在施工现场。 项目施工过程所使用的工程机械主要以柴油为燃料,重型机械尾气排放量较大,故尾气排放可能使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运输沿线道路均会排放少量汽车尾气,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2、THC等。 装修使用材料油漆、乳胶漆、喷塑剂、黏合剂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包括甲醛、甲苯、二甲苯、氯化烃。装修过程中,较难估计装修材料使用量,在此只作定性分析,以油漆为例,使用过程中均须添加稀释剂天那水,一般为1:1,天那水通常以乙酸正丁酯15%,乙酸乙酯15%,正丁醇10~15%,乙醇10%,丙酮5~10%,甲苯20%,二甲苯20%组成,油漆完毕,天那水完全挥发。 (2)水环境污染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冲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根据本项目建设规模,在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最多时约有50人,建设期为6个月,生活用水量以0.15m3/(人·d)计,排水量一般按用水量的80%计算,平均每人产生0.12m3/d,项目施工期共产生施工生活废水为平均6.0m3/d。其中各种污染指标浓度见表5-3。 表5-3 各种污染指标浓度
施工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沉淀及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一般的城市污水,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厂处理。 施工场地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及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预计废水产生量分别约为100m3/d、30m3/d。混凝土养护废水污染物以SS为主,浓度约为600mg/l,产生量约为60kg/d;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含SS和少量石油类,浓度分别约为600mg/l、2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18kg/d、0.6kg/d。 施工期间在场地低洼区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浇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固定的设备检修场地和车辆冲洗固定场地(一般位于工地出入口处),场地附近设置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 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装修过程。施工期的噪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铲土机、卡车、搅拌机、振捣机、起重机、电锯和压路机等,其噪声源强在87~101dB(A)之间。本工程主要建筑机械施工噪声源强见表5-4。 表 5-4 建设期主要噪声源
表5-5 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声级dB(A)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有搅拌机、振捣泵、电锯、吊车、升降机及运输车辆等,噪声源声压级一般在85dBA 左右(距源10m处),建筑施工噪声较大,必需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5-6)控制施工时段及建筑噪声。 表5-6 主要施工设施的噪声限值 dB(A)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固废、弃土及生活垃圾,建筑固废主要为混凝土块、废包装、建筑边角料等。 土石方:施工期主要进行土石方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等。项目不需要建设地下建筑,建设过程中挖方大部分回填场地和绿化,弃土产生量约为5000m3。弃土弃方经临湘市渣土管理办公室批准安排,进入临湘市政建设土石方调配,作为规划区内各低洼地填埋处理,由专业渣土公司进行运输。 建筑固废主要为混凝土块、碎砖、废包装、建筑边角料等,施工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0.05吨(项目总建筑面积54249平方米),每吨按0.25立方米计,则施工建筑垃圾量约为678.1立方米。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0.6kg 计,施工人员50人,施工期为6个月,则共产生生活垃圾5.4t,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影响 本项目的开工建设,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将造成区域地表植物的破坏,雨季将有一定的水土流失,建议本项目在设计时能因地制宜,尽量保持原有植被,将有保留价值的树种进行移植栽培,避免雨季施工,裸露地面及时进行硬化或者覆盖。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 二、营运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拟入驻引进企业类别主要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可能会产生的污染物如下: 1)废水 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废水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内人员办公生活、卫生间等产生的洗冲厕排水、食堂厨房废水等。冲厕排水主要来自各类卫生间(包括公厕),其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有机物、悬浮物、氨氮及总磷;厨房排水主要来源于冲洗餐具、果蔬等的冲洗水,其中含有一定洗涤剂、动植物油、有机物等。 项目标准厂房内企业入驻后可能产生的废水可能主要来源于车间冲洗水、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含油废水,另外组装车间内工人如手上沾有油污时洗手也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水。 2)废气 项目区内使用能源为电能、天然气、太阳能等,属清洁燃料,不设燃煤锅炉,使用时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进出项目区及在项目区内行驶时的汽车尾气、配套综合服务楼内设置的食堂厨房运转时产生的废气等。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食堂废气主要为油烟。 项目标准厂房内企业入驻后可能会机械加工及浮漂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打磨粉尘、油漆废气以及有机废气。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交通噪声、社会活动噪声及食堂排风油烟机噪声、水泵噪声等。 项目标准厂房内企业入驻后可能会有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零配件装卸时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区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标准厂房内企业入驻后可能会有包装废弃物、不合格零部件,这些废物产生量与企业规模和零部件的合格率有关,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难以确定。这些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这些废弃的成品零部件尽量交原厂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品外售等。生产过程中会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电子元件等)应定点分类贮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理。 由于本项目拟入驻的生产企业规模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精确计算出入驻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较为困难。而且以后入驻企业的需要进行单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营运期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评价,仅对运营期生态补偿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 由项目概况可知,项目投入运营后厂区内的绿化率达 10%,项目占地面积为67148m2,即投入运营后生态补偿面积达6714.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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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 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
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施工期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
扬尘(无组织排放) |
2-10mg/m3 |
≤1.0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施工机械废气 |
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
少量 |
少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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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施工期地表径流水 |
设置排水明沟,设置临时性的沉砂池,径流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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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废水 |
设置废水收集池、沉砂池等,循环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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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
施工现场不设集中食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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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机械 |
噪声 |
80-105dB(A) |
昼间≤70dB(A) |
固体废物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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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
建筑垃圾和其中 |
按照渣土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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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土石方的开挖,机械设备的安装等原因,破坏了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扰动了原有土层的结构,造成了土层结构的松动,裸露的土壤极易被降雨所产生的径流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特别是暴雨季节更为严重。施工过程中遗弃的松散堆积物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在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截洪沟、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尽可能的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的基础上,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将有较大的下降。一般来说,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降为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的1%。因此,在项目施工期以及工程完工后都必须采取较为完备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以极大降低项目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和环境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七、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素有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机械施工噪声及生态破坏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现有建筑物拆除、土地平整、砂料、石灰、水泥搬运、混凝土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和汽车尾气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涂料、油漆、粘胶剂和人造板等材料会释放一些具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其主要成分是苯、氨、甲醛等,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结肠癌、脑瘤、月经紊乱、细胞核的基本突变,DNA单继内交连和DNA与蛋白质交连及抑制DNA损伤的修复,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白血病、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对7个建筑工地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测定,当风速为2.4m/s时,测定结果表明: ① 当风速为2.4m/s时,工地内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平均1.88倍,相当于大气环境标准的1.4-2.5倍。 ② 建筑施工杨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值为0.49mg/m3 ,为上风向对照的1.5倍,相当于大气环境标准的1.6倍。 由此可见,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杨尘污染是较大的,如遇干旱无雨天气,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的环境保护空气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扬尘将加重。 根据临湘市气象资料,临湘市全年主导风向为北北东风,主要发生冬季,平均风速2.1m/s,频率为18%;次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主要发生在夏季,频率为12%。一年中大风出现的日数较少,较大风速出现在冬季和夏季。因此项目在大多数天气条件下,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限于项目施工场地半径约100米的范围内。 从项目周边环境调查得知,场地红线周边100米范围,主要环境敏感点为西临近的庄上居民点和西南面港下居民点,施工期扬尘将对上述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施工期必须严格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各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可采取如下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① 在建筑工程周围设置遮挡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围栏对施工扬尘的控制相对无围栏时有明显改善,当风速2.5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建设中的建筑物四周1.5m全部设置不低于2000目/100cm2的防尘网,防尘网应先安装后施工,且防尘布顶端应高于施工作业面2m以上。 ② 在工地内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通道整洁和控制车辆在施工便道、出入口的行使时速。 ③ 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等扬尘防治措施。 ④ 及时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工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存放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 ⑤ 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后期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⑥ 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和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⑦ 施工过程中进行场地开挖、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时产生扬尘较大的作业时,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 ⑧ 在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及洒水降尘,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化运输,避免沿路泄漏、遗撒。 ⑨ 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5m范围内用混凝土、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并经常清扫,减少施工车辆进出造成的污染。 ⑩ 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 (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压实、覆盖等措施。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项目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的同时,也可以减轻扬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道路或植被。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小。 其他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1)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施工过程中,应禁止燃烧废弃的建筑材料,工地食堂能源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能等清洁能源。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相应措施,施工场地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6.0m3/d,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和SS等。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含SS和少量石油类,浓度分别约为600mg/l、20mg/l,产生量分别约为18kg/d、0.6kg/d。 项目建设场在降雨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特别是暴雨径流时水土流失更明显,可能引起下水道的堵塞或造成地表水中悬浮物的增加,应引起重视。 为减小施工废水及水土流失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工地应设置临时简易化粪池,经处理后就近排入现有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以保证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 (2)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开工。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挖填方配套作业,分区分片或分栋施工;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或进行环境绿化。在工地四周设截水沟,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进入市政管网,造成管网堵塞,泥沙淤积。 (3)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应集中处理,擦有油污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乱扔,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场地修建有临时隔油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再外排。 (5)项目砼浇筑废水、基坑废水设置三级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再外排。 (6)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地下涌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 (7)基建完工后,及时恢复区域绿化和场地硬化,杜绝土壤裸露和水土流失。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能够达到标准要求,措施可行,施工期间废水不能未处理直接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主要来自建筑施工、装修过程。施工期的噪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铲土机、卡车、搅拌机、振捣机、起重机、电锯和压路机等,其噪声值在87~101dB(A)之间,需采取降噪措施,防止噪声过量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表7-1 施工机械噪声在不同距离处的声级 dB(A)
根据上表可知,施工机械噪声在100m处的声级为65 dB(A),因此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对西临近的庄上居民点和西南面港下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如下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2)按规定限时段施工,使用引起区域环境噪声超过标准(2类标准)的机械,不得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因特殊工艺要求确需在中午或夜间作业的,应当提前5日向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申报、备案,并提前2天公告周围居民;同时也应考虑附近居民的承受能力,不宜连续时间太长。 (3)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对个别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备,并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规范操作,尽量降低机械设备噪声源强值。 (4)在施工场地边界设置围墙(建议高度2~3m),减少噪声影响。 (5)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推土机、破碎机、切割机、风镐、移动式空压机、搅拌机、各种型号的电锯、电刨以及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必须在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申报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书面批复,逾期不批复的,可视为同意。 (6)为减少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露天开锯。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或建一定高度和宽度的空心墙来隔声降噪,设置地点应远离敏感居民点,操作工人配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如耳塞、耳罩等);对移动噪声源,如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的措施。 (7)项目在装修阶段使用的电锯、电刨、电钻产生的噪声值较高,故禁止中午或夜间施工。 (8)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和调度,提高工效,尽可能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以便缩短施工噪声的污染时间,缩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 (9)施工机械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点居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10)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各类机械设备的施工噪声能从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及影响强度等方面得以一定程度的削减,但建筑作业难以做到全封闭施工,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施工仍将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噪声属无残留污染,施工结束噪声污染也随之结束,周围声环境即可恢复至现状水平。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施工废料和包装材料等。 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有机废物,如剩饭菜。这类固体废物的污染物含量较高,如不对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任其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则可能造成这些废物的腐烂,滋生蚊、蝇、鼠、虫等,散发臭气,同时其含有的大肠杆菌等污染物还可能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因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集中处理,要求从根本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培养其环境保护意识,从而减轻集中处理的难度。 工地建筑垃圾中的一部分如建筑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以及废旧设备等基本上可以回收;而另一部分如废沙石等建筑材料废弃物等没有回收价值,如果随意倾倒和堆放,不但占用了土地,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因此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填充材料充垫场地、便道、路堤等,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堆埋。 对于固体废物,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区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工作,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预定的垃圾收集站,并委托市环卫部门每周定期清运3~4次,清运的垃圾应运至临湘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防止苍蝇蚊虫孳生。 (2)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3)对于如废油漆、废涂料及其内包装物等,应由专人、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交送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置。 施工期基础工程包括挖土方量与回填土方量,工程弃土除就地平衡、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外,有一定的外运弃土。项目不需要建设地下建筑,建设过程中挖方大部分回填场地和绿化,弃土产生量约为5000m3。弃土弃方经临湘市渣土管理办公室批准安排,进入临湘市政建设土石方调配,作为规划区内各低洼地填埋处理,由专业渣土公司进行运输。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由于裸露的土壤极易被降雨径流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特别是暴雨时冲刷更为严重。因此,为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方应优化施工方案,施工中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A、施工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如在场地周围设临时排洪沟,并用草席、沙袋等对坡面进行护理,确保下雨时不出现大量水土流失;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挡土墙、护墙、泵砌片石等辅助工程,以稳定边坡。 B、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专业渣土运输车按照渣土办规定路线运至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堆弃。 C、项目场地内道路以及管道敷设好后,覆土要随铺、随压,以减少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尽量选择在旱季施工,避开在雨季施工,并做好排水导流措施,大雨集中的季节禁止进行挖、填土方的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量。 D、设备堆放场、材料堆放场的防径流冲刷措施应加强,防止出现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水土流失。 E、制定土地整治、复垦计划,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应及时搞好植树、绿化及地面硬化,工程建成后,场地内应无裸露地面,使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得到加强。 F、如项目在基地开挖过程中遇到暴雨内涝,建设单位应当对上清水体使用抽水泵抽水,对下层泥水排入污水管网。 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墓葬、化石、古钱币等有价值的古迹或文物时,应及时向有关文物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暂停施工。 同时在建筑施工阶段,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和卸载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和交通噪声,建筑材料一般由汽车经由运至工地,扬尘通过在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等措施,可减轻运输过程中对周边及运输途中的大气的影响,同时在交通运输时减少不必要的夜间鸣笛,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综上述,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环境的因素,可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其污染,使其达标排放,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噪声和扬尘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小。且这些影响也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等问题也会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区内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中最终排入长安河。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能满足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入驻企业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根据实际情况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接管标准后,进入三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汇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长安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该片区污水管网以及铺设完成)。 临湘市污水净化处理中心座落在临湘市市区城北杨田,位于项目北方向约2km,主要担负临湘市城区污水净化,系省、市重点环保工程。工程投资9275万元,于2004年12月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规模为日处理6万吨,目前实际处理量约2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DAT-IAT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长安河。本项目位于三湾工业区,污水能够排入临湘市污水净化处理中进行达标处理。 二、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厂房引入的产业类型可知本项目入驻企业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切割过程的烟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喷漆废气、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等。 由于入住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与具体的入住企业有关,由于具体项目不确定,无法核算生产废气的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在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在具体项目入住前,企业应委托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的生产运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环评仅对可能产生的废气提出相关的环保措施要求: (1)切割烟尘影响分析 电子和机械加工制造等产业切割烟尘产生量较小,为金属尘粒,易沉降,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点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入住企业在机器下方设置盆槽收集掉落下来的烟尘。 (2)焊接烟尘影响分析 采用焊接烟气处理机处理,焊接烟气收集方式为局部通风与全面通风相结合的方式,是全面、经济、合理的治理焊接厂房内焊接烟尘的有效方法。采用局部抽风系统直接从焊接工作点附近捕集烟气,经焊接烟气净化机组净化处理,控制有害物质扩散至室内,经以上系统处理后,使车间空气中焊接烟尘浓度低于6mg/m3,能够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3)打磨粉尘影响分析 打磨过程主要针对焊接部位,打磨量少,粉尘产生量较少,且项目对金属加工,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尘粒,易沉降,飘出车间外的量很少,粉尘排放浓度≤1mg/m3,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4)喷漆有机废气 喷漆室应设为全封闭干式喷漆室,喷完漆的工件在喷漆室内干燥。喷漆室内设置有排风口和抽排风设施,各有机废气从排风口通过抽排风设施和活性炭过滤后,经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5)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来自车辆进出停车场时排放的废气,汽车每天进出及启动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废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发生时间具有间歇性、突发性的特点,本项目不设置地下停车场,各停车位均为地面,对于地面汽车尾气的排放,由于无组织低矮面源排放,项目拟建地地形较为开阔,所排出的尾气易于扩散,其对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发生富集现象。 (6)油烟废气 建议设置去除率≥85%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排放口设置在高于楼顶3m处,并避开建筑物。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要求。 经以上措施治理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入驻企业生产设备噪声。 (1)停车场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设计规划,项目设计停车位共有117个,全部为地面停车位。项目运营期间,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行车速度较慢,且具有非常明显的时段性,即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与平常时间相差悬殊,因此,停车场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货物运送高峰期。 根据对类似停车场的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平常时间(非上下班高峰期),进出车库的车辆相对较少,一般不会发生交通堵塞,进出停车场的路边交通噪声值基本上在65dB(A)以下,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而在上下班的高峰期,由于进入停车场的车流量大幅增加,可能造成车辆局部拥挤堵塞,车辆不停地怠速、加速和减速,进出车库的路边交通噪声值有时达到70~75dB(A),使局部声环境质量变差。 因此在项目运营期间,为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高峰期货物运输造成局部交通堵塞对环境的影响,应高度重视项目区管理。需完善项目区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采取这些措施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入驻企业生产设备噪声 由于项目仅为建设厂房,以方便入企业购买厂房需要,按规划要求,入园企业应根据企业本身行业实际情况单独申报环评相关手续来作为管理依据,本次评价仅作简要分析。 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工业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单位、各车间产生的噪声可视作点源,各生产企业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及厂内的绿化建设,同时各生产企业自身的厂房对设备噪声有一定的隔声作用,加强厂界噪声管理,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以及危险固废。 生活垃圾由在厂区各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统一送至西侧垃圾收集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厂房设计时根据企业规模按照相关要求预留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场所。临时储存场所预留时应因地制宜,根据产污企业特征、规模设置在生产厂房区,远离办公区,并具备充分的防渗功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不得随处堆放。临时堆放的地面与裙角要用竖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基础必须防渗,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暴雨不会流到临时堆放的场所。临时堆放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设置周围应设置围墙并做好密闭处理,禁止危险废物及生活垃混入。 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建设方需要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场所,然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后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要用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透、扩散的容器贮存,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签上详细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及发生泄漏的处理方法等。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用以存放装载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漏处置。危险固废储存于阴凉、通风、隔离的库房。库房温度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储存容器密封。应与禁配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库房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运输过程中需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鸡其它禁配物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公里运输时要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五、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所在区域已经规划为工业用地,将失去原有的自然生态功能,项目投入运营后厂区内的绿化率达10%,项目占地面积为67148m2,即投入运营后生态补偿面积达6714.8m2。绿化工程作为项目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仅能够美化景观,还起到对及时恢复和补偿原有区域内植被损失,防止水土流失有积极的作用,并具有减少汽车扬尘、吸收汽车噪声等环境效益。 项目重点绿化地段应该是厂区四周、交通干道两侧、厂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两旁,厂房附近。绿化树种应选取叶冠大、防尘效果好、防尘时间长的树种,并要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防尘带,乔木可以选择雪松、女贞、杨树、法桐、泡桐等,乔木下间种紫穗槐等。 厂区四周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雪松、悬铃木、梧桐、松柏等高低搭配的树种,形成隔声林带,既能起到隔声降噪除尘的作用,又能美化环境;道路两旁应种植高大的乔木与灌木丛,例如杨树、泡桐、柳树、银杏等,乔木下再种植灌木如黄杨、女贞等;组团内部和组团间应选择树形美观、装饰性强、观赏价值高的乔木、灌木作骨干,适当配置花坛、绿篱、草坪。树种选择以国槐、刺槐等为主,以合欢、紫薇、春梅等观赏性较高的树作点缀。 六、进入项目的生产企业的要求 项目标准化厂房建成后计划入驻的主要是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对于规划进入本项目的生产企业,在入驻前须达到以下要求: (1)只得引入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不得引入其他产业类型,如:化工、电镀、食品、印染等有重大污染物的企业。 (2)规划进入本项目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于具体的进入生产企业要根据科学的发展观进行相关的规定,每个产业的引进都必须符合当年国家经贸委等部门颁布的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3)规划进入本项目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的产业定位和入园条件。不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准入条件的产业不得进驻本项目。 (4)规划进入本项目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各生产企业按照单项环评中提出的相应措施进行污染防治,确保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达标排放,各生产企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由各生产企业向当环保部门申请。 各入驻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采用低耗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搞好“三废”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废”对区内环境的影响。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准入条件及规划的产业定位的项目严禁引入工业区。 七、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建标准化厂房,拟采用销售的方式建设吸引项目,引进企业类别主要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对照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不在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发展类产业。在项目引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进行,鼓励类的允许进入,限制类与淘汰类项目严禁入驻。 (2)与规划的相符性 ①与城市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场址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新建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根据临湘市规划局文件(附件3)可知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而本项目拟建设标准化厂房,拟规划引进的企业主要是以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轻污染的一类和二类工业企业,符合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同时根据根据临湘市国土资源局文件(附件4和附图3)项目建设符合临湘市城南乡土地利用总统规划(2006-2020年)要求。 ②与临湘工业园三湾工业区的相符性 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位于临湘市南郊三湾地段,紧靠京珠高速,远景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首期开发5.4平方公里,定位绿色生态型工业园区。工业园于2003年8月正式开园,总体定位以技术密集型为导向,高附加值为龙头的集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绿色生态工业园。产业定位主要为纺织、医药和机械制造,2007年增加陶瓷建材。目前,工业园已形成生物医药、纺织服装、轻工机械、建筑陶瓷等为支柱的产业结构。 本项目标准厂房建成后,主要引进企业类型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轻污染行业,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产业发展定位是相符合的。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产业定位。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的建筑为标准化厂房,厂房根据用户和市场需求进行设计,以出售的形式引入企业,每个企业的建筑面积并不大,项目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轻污染产业,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同时项目为临湘市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型,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另外本项目用地西临石塘大道,北临新美路,交通便利,工业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能很好地依托,项目入驻企业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使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较好的协调性。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区域交通条件较为优越,易形成规模效益,符合环保要求,可满足项目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4)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场区平面布局根据用地规模、生产特征及工业园区道路格局进行设计。生产车间及综合用房搭配建设,有利于企业生产管理,适应不同规模与类型企业进驻工业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基地。项目在西面及北面临路一侧设置车行及人行主、次出入口,满足人流、物流及消防需求。 本项目标准厂房建成后,主要引进企业类型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等轻污染行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前标准厂房总体功能布局尚未确定,本环评根据入驻企业的产污特征及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对本项目标准厂房功能分区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东侧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四周主要为工业企业,因此该部分厂房建议引进机械加工、浮漂类企业;项目西侧地块与敏感点居民较近,宜布置生产噪声小、废气污染小的企业,建议该地块引进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及仓储业。 综上分析,本项目引进企业均属轻污染行业,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通过合理布局后可进一步减轻影响。因此,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八、环境管理与监测 在项目设计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论证工程污染情况,设计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防治措施应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设专职管理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1、施工期监测 项目开发商负责施工期的环保工作,项目开发商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临湘市环保局的要求搞好排污申报,排污申报所需数据可委托有环境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监测选择在无雨、小风的日子进行。 (1)大气 ①监控点:项目地上风向、项目地下风向 ②监控项目:TSP; ③监测频率:在项目建设初期、中期、后期(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时段)分别监测一次,每次连续采样不低于 12 小时。 (2)噪声:施工期各个施工阶段,根据设备使用位置进行场界噪声测量,测量方法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附录 B、C 进行,并采用 GB3838-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水平评估。 ①监测点:项目厂界四周。 ②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 声级; ③监测频率:基础施工阶段、主体工程建设期、装修期各二天,随机抽查,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2、营运期监测 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监测工作可由环境管理机构进行,也可以委托地方环境监测单位监测,并做好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存档。监测计划见表 7-2。 表 7-2 环境监测计划
九、环保投资估算与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建设共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07%。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竣工验收,见表7-3和7-4。 表7-3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表7-4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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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 物名称 |
防治 措施 |
预期治 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施工期 运输车辆 |
扬尘 |
洒水、设置临时围障, 加强管理等 |
达标排放 |
水污染物 |
施工径流水 |
泥沙 |
搞好施工期水土保持 措施及时清运渣土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噪声 |
施工机械、进出车辆 |
噪声 |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等措施 |
达标排放 |
固体 废物 |
施工期 |
废渣土建筑垃圾 |
按照要求外运 |
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统一收集后交环 卫部门处置 |
全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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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由于开挖地面、排放渣土等原因,破坏了原有的地貌和植被,致使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极易引起水土流失。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水土流失,并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在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道,有利于雨水排放。 2、修建施工场地围墙,以避免施工弃土和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时,先用水冲洗车辆,净车上路。 4、避开雨季施工,施工时避免大挖大填,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5、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工作。 |
九、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新建的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148m2,总建筑面积54249m2。项目建成后,公司并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 将全部以租赁或出售的方式引进企业入驻,引入的企业主要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本次评价要求入驻企业应根据需要及时到临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申报,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相关规定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所在区域常规大气监测点中,第二光荣院、环保局、三湾工业园监测点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环保局PM10,超标率为33%,最大超标倍数为0.04。三湾工业园PM10超标率为25%,最大超标倍数为0.12。环保局、三湾工业园PM10超标原因可能为受到了工业园陶瓷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影响,目前临湘市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园陶瓷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并督促企业上了配套治理设施,同时加强了城区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城区空气环境中PM10超标情况会有所改善。纳污水体长安河三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较好。声环境达到国家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总体环境质量较好。 (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如表30所示的环保治理措施,预计环保投资为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 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清洗设备、材料时所产生的污水、施工机械冲洗水、砂浆和石灰浆废液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处理之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土地平整、砂料、石灰、水泥搬运、混凝土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上述措施之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升降机、混凝土搅拌机和振捣器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期的噪声较强,但经过必要的措施之后,不会影响附近居民和办公人员的日常生活。 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渣土及建筑垃圾,包括一些包装袋、碎木块、废水泥浇注体、场地平整及地基开挖渣土等。通过临湘渣土办、工程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建筑渣土对区域环境不会构成明显影响。 ②营运期环境影响 废水: 项目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区内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中最终排入长安河。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能满足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入驻企业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根据实际情况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接管标准后,进入三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汇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长安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该片区污水管网以及铺设完成)。 废气: 根据厂房引入的产业类型可知本项目入驻企业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切割过程的烟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打磨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喷漆废气、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等。由于入住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与具体的入住企业有关,由于具体项目不确定,无法核算生产废气的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在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在具体项目入住前,企业应委托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的生产运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入驻企业生产设备噪声。 ①停车场声环境影响分析:在项目运营期间,为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高峰期货物运输造成局部交通堵塞对环境的影响,应高度重视项目区管理。需完善项目区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采取这些措施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入驻企业生产设备噪声: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工业噪声,项目建成后,各单位、各车间产生的噪声可视作点源,各生产企业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及厂内的绿化建设,同时各生产企业自身的厂房对设备噪声有一定的隔声作用,加强厂界噪声管理,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以及危险固废。 生活垃圾由在厂区各道路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统一送至西侧垃圾收集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针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厂房设计时根据企业规模按照相关要求预留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场所。临时储存场所预留时应因地制宜,根据产污企业特征、规模设置在生产厂房区,远离办公区,并具备充分的防渗功能。 (5)、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为新建标准化厂房,拟采用销售的方式建设吸引项目,引进企业类别主要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对照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不在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发展类产业。在项目引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进行,鼓励类的允许进入,限制类与淘汰类项目严禁入驻。 (6)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的建筑为标准化厂房,厂房根据用户和市场需求进行设计,以出售的形式引入企业,每个企业的建筑面积并不大,项目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轻污染产业,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同时项目为临湘市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型,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另外本项目用地西临石塘大道,北临新美路,交通便利,工业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能很好地依托,项目入驻企业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使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较好的协调性。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区域交通条件较为优越,易形成规模效益,符合环保要求,可满足项目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7)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项目场区平面布局根据用地规模、生产特征及工业园区道路格局进行设计。生产车间及综合用房搭配建设,有利于企业生产管理,适应不同规模与类型企业进驻工业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基地。项目在西面及北面临路一侧设置车行及人行主、次出入口,满足人流、物流及消防需求。 本项目标准厂房建成后,主要引进企业类型为电子信息服务、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机械加工、浮漂及仓储等产业等轻污染行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前标准厂房总体功能布局尚未确定,本环评根据入驻企业的产污特征及项目周边环境状况,对本项目标准厂房功能分区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东侧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四周主要为工业企业,因此该部分厂房建议引进机械加工、浮漂类企业;项目西侧地块与敏感点居民较近,宜布置生产噪声小、废气污染小的企业,建议该地块引进医疗设备组装、电子产品轻型制造及仓储业。 综上分析,本项目引进企业均属轻污染行业,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通过合理布局后可进一步减轻影响。因此,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0万元在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新美路以南,石塘大道以东新建的三湾园区工业地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的影响,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由入驻企业另外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环境规划,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引进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引进的企业须与国家产业政策、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相符合,不得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名录中列出的限制类和陶汰类相关产业。同时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入驻的企业要求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入驻企业产生的三废必须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二、建议 1、项目施工前期应做好清污工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察审核,加强施工噪声及扬尘的污染防治,减少施工期的环境污染。 2、加强区域内物业管理,引入ISO14000环境质量论证体系,做好营运期废水及生活垃圾的污染控制,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做好厂区内绿化维护工作,美化环境。 3、提高项目区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4、建议项目废水排口、废气排放口及固废收集场应按照相应的环保规定及规范化整治要求完善;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设备维护应纳入平时的工作日程;树立良好的安全和环保意识,并采用严格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 5、本评价报告,是根据业主提供的规划建设资料为基础进行的。如果规划设计方案、规模等发生变化或进行了调整,应由业主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 6、项目仅是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进入项目内的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
注 释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质量保证单 附件3 规划局文件 附件4 国土局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城南乡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4 项目现状监测布点 附图5 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附表 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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