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5年5月28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湘市棉织厂棚改房建设项目(永昌东路地块)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棉织厂棚改房建设项目(永昌东路地块)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桥东街道办事处金河社区王家组 |
建设单位 | 临湘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549.69万元在临湘市桥东街道办事处金河社区王家组建设临湘市棉织厂棚改房建设项目(永昌东路地块),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156.39m2,总建筑面积3502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07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800m2、商铺建筑面积1700m2、幼儿园建筑面积450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25m2),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950m2,建筑基地面积2378 m2,配套绿地面积约3554.7m2,项目容积率3.76,建筑密度23.41%,绿地率35%,配套停车位225个(其中地面45个,地下180个),项目由5栋1+17F的商住楼(首层为商铺及物管用房)和1栋2F的幼儿园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要按照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道和其它各类管线,同步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及其它管线设施,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尤其在夜间和高、中考期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同时,合理选择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弃土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及时清理,并进入临湘市政建设土石方调配,合理处置,项目建设不得另单独设弃土场。建设好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网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 4、地下车库采用强制通风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经净化处理,通过预留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贮油间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本项目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采取合适的绿化措施,保证绿化率要求。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高噪声设施,各种机泵设置在地下室,中央空调机组应尽量设置在远离居住点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6、本项目商业楼开办餐饮和宾馆等项目须另行环评,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出售商业铺面时,应明确规定不得开办产生恶臭、异味、高噪声等污染的项目。 |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