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线厂片区棚改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5-07-13 00:00
浏览量:1 | | | |

关于落实临相市制线厂片区棚改房(太阴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

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临相市制线厂片区棚改房(太阴庙)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飞跃村刘家组,地块所在地为太阴庙,其东面为南太路。地块紧邻临湘市白云湖区与临湘市三湾工业园区、京珠高速公路。项目主要由高层住宅公建设施和地下停车场组成。项目总征地面积为2.32hm?,有效用地面积为2.32hm?,建筑基地面积为0.38hm?,容积率为3.17,绿地率为35%,机动车总停车位为590个(地上停车位20个,地下停车位为570个)。

本项目建设区域共开挖土石方11.32万m,回填土方3.36万m,废弃土方7.96万m(其中0.16万m用于绿化覆土)。场区内绿化覆土堆放于场区临时堆土场,其它开挖土石方全部由渣土运输公司负责拖运处理,用于市政建设。

项目总工期2年,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由临湘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生产建设产生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资料较为翔实,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目标明确,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报告书》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成果。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1469.1mm,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湘政函[1999]115号),项目区属湘北环湖丘岗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建设类二级标准执行。

四、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hm,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2.32hm?,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58hm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实施过程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渣场堆放并进行防护,确保安全,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切实加强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永久性水土保持措施应按《报告书》规定的时序落实完成。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所列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

经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5.0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措施费38.5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6.5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5.77万元,临时措施费为6.6万元,独立费用为16.58万元,预备费4.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49万元)。

七、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落实资金、实施方案措施和管理保障等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加强雨季施工管理,落实防洪责任,防止山洪地质灾害的发生。

4、主设单位应对高边坡的稳定性计算进行复核,确保工程安全。

5、采购砂、石等生产建设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报我局备案。

6、按规定到市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7、如项目调整、规模变化必须将调整和变化、补充或修改的方案报我局审查批准。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局批准。

8、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5年 7月16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

电话:0730-375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