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羊楼司镇“6.01”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日期: 2015-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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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5年6月25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羊楼司镇“6?01” 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羊楼司镇“6.01” 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羊楼司镇梧桐铺居委会学堂组和黄土组
建设单位 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安置临湘市羊楼司“6.01”特大洪灾房屋受损居民,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决定投资14479.99万元在临湘市羊楼司镇梧桐铺居委会学堂组和黄土组建设临湘市羊楼司镇“6.01” 灾后重建安置小区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2191m2,总建筑面积78308m2,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57600m2、公租房建筑面积7200m2、商住楼建筑面积11520m2、综合楼建筑面积1064m2、幼儿园建筑面积924m2,绿地率35%,配套停车位420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20个,架空层停车位300个)。项目由50栋1+5F的住宅楼(首层为架空层)、32栋1+2F的商住楼(首层为商业)、1栋4F的综合楼和1栋3F的幼儿园组成,安排住户共532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合理平面布局,龙源水库输水干渠未封闭前,其两侧50米内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干渠无关的施工或工程建设,如采取封闭措施,则按水利部门意见执行。 2、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先对北侧龙源水库输水干渠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建设好相应的围档及项目雨水和污水排放专管并与羊楼司镇雨水、污水管网对接连通,防止各类施工废水、弃土和建筑垃圾、物料等进入渠道。项目的排水管道不得从渠道上方跨越建设,并做好污水管道的防渗、防腐工作。 3、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对工程开挖、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必须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围档等防尘措施,防止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要避免雨季施工,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弃土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及时清理,并进入临湘市政建设土石方调配,合理处置,项目建设不得单独设弃土场。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雨水冲刷水等必须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羊楼司镇污水管网。 4、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排水管网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并规范排污口建设。严禁任何废水排放龙源水库输水干渠。 5、生活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幼儿园餐余垃圾综合利用,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要合理布置垃圾桶、箱位置,尽量布置在绿化区内,不得布置在干渠一侧。 6、只能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应采取合适的绿化措施,保证绿化率要求。 7、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高噪声设施,加强商铺营运和车辆进入管理,合理安排营运时间,设立禁鸣限速标识,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8、项目的商业铺面严禁开办有恶臭、异味、高噪声和污染废水产生的项目。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