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等建设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5-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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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内科住院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临湘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临湘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内科住院楼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临湘市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项目概况:

  1. 建设单位:临湘市人民医院。
  2. 占地面积:5031m2
  3.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6717 m2,拟建门诊综合大楼一栋共10层,改扩建原门诊楼为内科住院楼。
  4. 总投资:10575万元。
  5.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

废气: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及装修时的挥发性气体。

噪声:施工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砼搅拌机、振捣器、电锯、电钻、卷扬机、水泵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噪声源强75~110dB(A)。

固废:施工固废有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弃土。

  1. 营运期

废水:拟建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办公人员的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

废气:拟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

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的噪声项主要由设备运行过程产生,主要产噪设备有中央空调、水泵、油烟净化装置风机、门诊部社会噪声和停车场噪声等。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根据固废的性质,将其分为一般性固废和危险固废,大致可分为:医疗固体废弃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

  1.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措施: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医院现有门诊楼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措施:文明施工,严格管理。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该加盖篷布,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为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对沿途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渣土车及其他车辆要搞好车外部清洁,及时清洗车辆。定时对施工场地和车辆运输道路采用喷洒水抑尘,重点对材料堆放点进行局部降尘。在大风天气影响期要注意堆料的保护,加盖篷布密封保存,避免造成大范围的空气污染;

噪声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

严格控制各施工机械的施工时间,确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其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固废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拆迁垃圾、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置,应随时外运,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或用于筑路、填坑。生活垃圾可依托现有项目处置(即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

废水措施: 拟建项目完工后的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特殊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转并保证出水均能达标;

废气措施:食堂油烟采取去除率高、噪音低的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的油烟去除率可达60%以上;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四周加强绿化;

噪声措施:合理布局,将水泵等噪声源布置于门诊综合楼地下室,发电机等设备置于专门的建筑物内,对风机、水泵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在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应限制医院进出机动车辆。

固废措施:现有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污泥脱水后委托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及其他类似生活垃圾的无毒无害的医药包装材料等遗弃物,在医院暂存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建设单位员工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临湘市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对本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临湘市人民。

主要事项:(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建设项目的态度。(2)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3)您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4)您对建设项目的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环评方联系。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临湘市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

联系电话:18817032211

联系人:陈栋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1楼

联系电话:0730-3752777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15575009779@163.com

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 临湘市人民医院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