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城区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公告
来源:发改局   日期: 2015-08-31 00:00
浏览量:1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9:00时在临湘市中发大酒店五楼会议厅召开临湘市城区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公开征求消费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以及听证方案要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5名):(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备注
涂曙东 临湘市人民医院 消费者代表
李宏久 临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消费者代表
付耀林 个体诊所 消费者代表
张柳柳 居民 消费者代表
李明月 临湘市桥东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 消费者代表
汪良玉 临湘市黄埔幼儿园 消费者代表
周小勇 个体工商户 消费者代表
周胜海 原临湘酒厂退休工人 消费者代表
向幼容 居民 消费者代表
刘 鑫 临湘市政府办 消费者代表
闾开耀 临湘市自来水公司 经营者代表
胡四耀 龙源水库管理所 利益相关方代表
蒋国华 湖南临湘龙源供水有限公司 利益相关方代表
柳景焱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来艳梅 临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人大代表
方美玉 临湘市人民法院 政协委员
方胜林 临湘市工商局 政协委员
李 斌 临湘市政府办 政府相关部门
张国鼎 临湘市建设局 政府相关部门
李 卓 临湘市水务局 政府相关部门
陈学军 临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政府相关部门
胡武平 临湘市纪委监察局 政府相关部门
向良安 临湘市消费者协会 社会团体
熊高丽 岳阳市城镇供水协会 专家
熊君英 临湘市水务局 专家

二、旁听人员名单(5名)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职业)
郭 正 个体茶庄
李学雷 房屋中介
张郁云 个体餐饮
易金山 饮用水厂
袁江新 洗车行

三、听证人名单

李湘云临湘市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惠玲 临湘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支部书记

姚勇军临湘市发改局干部

沈建波 临湘市发改局干部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成本审核结论。经临湘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核定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供水定价成本总额为5451.95万元,核定销售水量为2391.25万吨,单位定价成本为2.28元/吨。

(二)水价改革及调整方案。

1、完善水价分类。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将我市城区供水价格类别由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五类简化为三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用水比价关系为1:1.5:4。对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单位的生活用水,一律不分公立、非公立,此次水价调整后纳入居民生活用水范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适当调整分类水价。因龙源水库原水价格上调及供水成本上升,我们将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予以疏导。我市用水类别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用水构成分别为77.89%, 21.11%和1%。按照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作价办法以及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测算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05元/吨,比现行的1.40元/吨上调0.6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07元/吨,特种用水价格为8.2元/吨,水价中不含随水代征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置费。

3、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要求,设市城市在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式水价按一、二、三级水量计费,三级水价的比价关系按1:1.5:3的比例确定。

具体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实际用水量。

级 数 水量基数 价 格 备注
第一级 每户每月15吨以下 (含15吨) 按批准到户水价计量收费 四口之家及以下,按户用水量计价;五口之家及以上在相应级别基数上,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吨。
第二级 每户每月16-25吨 (含25吨) 超过一级水量部分按批准到户水价加价50%收取水费
第三级 每户每月25吨以上 超过二级水量部分按批准到户水价加价200%收取水费

备注:加收部分不含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提高减免优惠额度。为尽量减少水价改革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水价调整后,将提高对低保户家庭和特困户家庭用水的优惠减免额度,由每户每月免收4吨水费增加到每户每月免收5吨水费。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