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第一批)
为维护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加大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案件的清收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13名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并限其立即履行义务。对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卖等强制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特此公告
院长 朱开颜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