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路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 2015-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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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5年12月16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安路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安路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分别位于临湘市长安西路58号(1号停车场)及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2号停车场)
建设单位 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7684万元,共有1号、2号两个停车场,分别位于临湘市长安西路58号(1号停车场)及临湘市长安西路25号(2号停车场),其中1号停车场为地下两层(每层高度为4.8m)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为6021m2,建筑面积为12042 m2,设机动车停车位30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30个,地上两层为临街商铺; 2号停车场为地下两层(每层高度为4.8m)公共停车场,占地面积3939.68m2,建筑面积7879.36 m2,设机动车停车位15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个,地上为安置小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要设置围挡和隔声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污染。对工程开挖、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必须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围档等防尘措施,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要避免雨季施工,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弃土、拆迁垃圾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及时清理,合理处置。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雨水冲刷水等必须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区污水管网。 2、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排水管网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净化中心。 3、落实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科学设置自然排放和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收集,通过竖井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风口应设置远离人群集中区域,不得正对居住户。 4、商业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严格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保证与周边学校和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的控制距离;对风机、泵等高噪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噪等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立禁鸣限速标识,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6、严格商业铺面准入条件。严禁引入有恶臭、异味、高噪声和废水等污染产生的项目。 7、对环保局院内的名贵树木尽量予以保留 或进行移栽保护。合理布局各类管线,及时恢复原有管线功能。妥善处理拆迁安置工作。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