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盈陶瓷公司年产10万吨原料加工环审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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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环审批[2016]6号

关于临湘市兆盈陶瓷原料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陶瓷原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临湘市兆盈陶瓷原料加工有限公司租用位于临湘市三湾工业园的佛山新美陶瓷(临湘)有限公司现有场地新建年产10万吨陶瓷原料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54.4亩,总建筑面积44368 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原料仓库、生产区、综合办公楼、成品库和中水回用池等。主要原料为高岭土、瓷泥、石英砂,生产过程采用湿式球磨混合工艺,将三种陶土原料按比例球磨混合生产陶土混合料。由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了由临湘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专家意见及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管理,规范建设,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封闭式的原辅材料、产品仓库(棚),所有原辅材料及产品均须入库,不得露天堆放;物料转运、装卸、混配、破碎、等工序均须在库(棚)内进行,并配套相应的防尘设施,对撒落物料应及时清扫、收集;运输车辆应加盖棚布,在清洗区清洗轮胎后方可出入;对厂区道路应及时清扫和洒水;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2、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循环系统。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好沉淀池、渗沥水收集池、沉砂池、中水回用池及各类管道、水沟、回用设施。沉淀池废水、压滤废水、产品渗沥水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水、厂区地面冲洗水、冲刷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生活废水须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湾工业园污水管网。

3、合理利用、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沉淀污泥尽量回用于生产,无法回用的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暂存场所,合理处置。废机油应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合理布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5、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柴油罐应严格按安全部门的要求进行存放。

6、不得擅自改变原辅材料的种类、属性和成分。

7、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向临湘市环保局提出环保竣工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项目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