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运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日期: 2016-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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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年2月17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长运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长运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107国道荆竹山林场木材经销点处(原金叶肥对面)
建设单位 临湘市长运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用地面积1167.44m2,营业用房280 m2,办公用房30 m2,绿化180 m2,雨棚面积363 m2,罐区及消防设施用地面积150 m2。埋地油罐3个,其中30 m2汽油罐2个,50 m2柴油罐1个,属于三级加油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按清(雨)污分流原则规划和建设加油站排水系统,设置地下漏油监测井,建设隔油池、消防池和事故应急池。加油区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 2、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及原被替代储罐残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建好管理台帐,严禁直接外排。 3、设置有效的加油、储油、卸油油汽收集回收系统和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及油品运输、贮存与充装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回收后的油气、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分别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发电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4、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设计建设,按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距离及措施,设置储油罐围堰,做好罐区防渗措施,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杜绝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妥善处理原加油站遗留环境问题。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