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五里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来源:政务公开中心   日期: 2016-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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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临湘市五里中心小学是根据临湘市中小学布局的调整要求,由原临湘市五里乡新群小学在原址上更名成立的一所农村中心小学,学校位于临湘市五里乡新群村鸿鹤居委会旁,现有学生914人,教师38人,学校发展定位为1800人。因目前校舍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为解决目前学校用房紧缺问题,学校拟投资225万元建设临湘市五里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校内北侧新建一栋占地303.5m2,高4层,总建筑面积为1214 m2的综合楼,主要用于学校行政办公、教学备课、会议使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落实登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

1、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机械施工,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和在校寄宿生造成影响;合理安排土方开挖、回填及渣土、建筑垃圾的堆放、处置工作;对土地平整、建材运输、装卸、搅拌等过程,必须采取覆盖、洒水、建围档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后方可外排。

2、项目必须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水、污水排水管网,合理布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在项目污水排放管网未与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连通前,项目的生活污水与学校所有生活污水须经生化等工艺有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方可外排或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作物,不外排。

3、合理布置垃圾收集桶位置,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规范存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4、建议规划部门严格周边规划控制,学校周边不得规划建设产生高噪、恶臭、异味等对学校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

5、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提交环保竣工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营运。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