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临环审批[2016]10号 临湘市房地产大楼修缮改造项目是临湘市房地产管理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临湖公路一期立面改造项目要求进行的修缮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3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改造维修443.5m,排水改造835.05m,污水检查井5座,化粪池一座,室外排水沟改造62.9m,室内强电改造维修(配管和管内穿线)共18227.9m,室外电力电缆改造187.6m,室内弱电改造维修12444.8m,屋面防水隔热层大修1484.17m2;一楼顶棚损坏修复620.89m2;立面整体改造3851.741m2;地面及卫生间改造1380.18m2;并在大楼后院建设一层69m2职工之家和一间26m2白蚁防治药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落实登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项目改造,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 1、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对各类建筑垃圾及时分类收集,交专业渣土公司合理处置。 2、项目须按雨污分流原则改造雨水、污水排水管网,合理布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位置,落实排污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的对接连通措施。 3、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位置,实行分类收集、规范存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4、屋面防水隔热层大修时,不得在居民居住区附近敞开熔融沥青。 5、建设规范的白蚁防治药房、配备专门容器,加强管理,防治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提交环保竣工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营运。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