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市直单位,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016年6月12日6时50分左右,我市江南镇宏发花炮厂内筒药物生产线76号药混合工房发生一起火药爆炸事故,造成1间工房损毁,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爆炸事故是由于化工原材料受潮后在药混合过程中发生自燃导致。夏季高温雷雨季节雷雨、闪电、干燥等恶劣天气反复无常,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深刻吸取宏发花炮厂“6·12”爆炸事故教训,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6月18日起至9月20日,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产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停产整顿
自2016年6月18日零时起,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组装装药之外的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的生产线全部停止生产。其中岳阳神光烟花新材料有限公司、全盛引线厂全面停止生产。2016年6月20日零时起,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有工序(包括无药工序)全部停止生产。
二、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季节安全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重点库区安全检查。停产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企业对重点库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成品、药物总库区和涉药半成品中转库防雷、防静电、排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防治雷电和暴雨等自燃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对安全设施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库区边坡有塌方危险的,要及时转移库内危险物品。
(二)做好防范自燃灾害工作。要切实做好防山洪、防垮塌和抢收药物等引发恶性事故的防范工作。随时注意汛情变化,低洼地带的厂房、仓库如果有被水淹的可能,应及时将危险物品搬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工房或库房中暂时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守护管理。同时,注意观察工(库)房周围的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落实留守值班制度。各生产企业在停产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严防黑火药等危险丢失、被盗,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期间的安全。停产之前各生产企业要根据本厂实际情况,消耗厂内涉药半成品和化工原材料。原则上停产期间,各生产企业要达到无库存黑火药、无库存亮珠、无库存内筒,无库存化工原材料,做到停产后厂内环境卫生干净,废余药处置到位,确保停产期间安全。请各生产企业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高温雷雨期间停产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股(联系电话:3737739)。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排查内容
1、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2、是否按照设计图纸使用工房,是否存在改变工房用途行为;
3、是否存在私搭乱建工房或废旧工房未拆除现象;
4、涉及使用药物机械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格生产,是否存在违规包装产品,是否生产假冒产品,是否存在产品违规加装(泡沫板或其他材料)行为;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安全管理人员、药物、化工原材料专门管理人员情况;
8、企业领导值班安排上墙,职工进出厂打卡(或签名)登记情况;
9、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10、无药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无药区域是否使用(存放)引线、药物或其他危险品,是否存放烟花爆竹成品,是否从事有药工序作业。
(二)整治要求
严格实行“五个统一”生产经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与销售单位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和产品流向登记,员工劳动合同及工资结算台账,工伤保险明细,工商部门的股权和资产登记,原材料和成品管理方式,工(库)房用途及使用情况,用电开户情况,会议记录和带班情况等。严格按照设计使用工房。严禁在低危险等级工房从事高危险等级工序作业;严禁在无药工房从事有药工序生产储存、滞留药物。拆除私搭乱建或废旧工房。对照设计图纸,凡设计中没有的工房、工棚,必须拆除。拆除时,要先行清理工房的药物和其他有药成品、半成品,对地面、墙体、屋面全面清洗,采取湿法拆除;要做到拆除彻底,将墙体推平,建筑垃圾拖走并进行安全处理。涉及使用药物的机械其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涉药机械安装和工房设置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准入和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超许可范围生产和生产超规格产品。严禁违规加装隔板(泡沫或其他材料);严禁生产超规格产品;严禁高危险等级产品标注为低危险等级包装和进行假冒品牌包装。存在以上问题的产品一律由属地乡镇封存,移交质监部门处理;对用于加装隔板的泡沫或其他材料进行清理销毁。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企业三级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企业在开工前应组织一次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入厂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工序作业;企业生产线管理人员(包括无药生产线)、技术人员、运输工人、需要进入1.1级生产线的杂工,都必须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或特种作业资格。企业“三库四防”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防护屏障、防火隔离带、消防水、防雷、防静电设施到位有效;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佩戴符合要求;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按要求维修维护到位;四是排水系统要保持通畅;五是涉药工(库)房边坡要确保稳定,防潮、防漏、防山体滑坡等安全措施到位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到位。22项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要完善建立无药区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无药区域安全责任人和药物、材料专门管理人员,严禁在无药区域存放药物(含亮珠、化工原材料)、引火线、有药半成品、成品等,严禁在无药区域从事有药工序作业,并制定处罚措施;要完善制定厂内药物配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配送药物,明确药物配送监管人员、配送时间、配送路线以及药物暂时或长期存放的工(库)房,不得在非存放药物的工(库)房存放药物等;要建立完善涉药机械清洗、维护、拆除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严禁违章操作;要完善制定化工原材料质量检验和发放制度。四、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淘汰退出工作
根据《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总体方案》要求,至2017年底,重点县市压减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25%以上,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数控制在25家以内。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生产企业要利用高温停产时段,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淘汰退出和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自愿申报退出,引导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外部距离、重要安全生产设施、工艺布局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及系统生产能力不匹配的企业,整改不能到位的,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市安监局报上级安监部门一律依法顶格处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负责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安排,制定烟花爆竹整顿提升淘汰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和整顿提升淘汰关闭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整顿提升淘汰关闭目标。
扎实做好行政许可整改准备工作对符合烟花爆竹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符合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规定要求,真正实行“五个一”生产(一家企业、一套证照、一套管理班子、一套管控制度、一个统一核算体系)的生产企业,提高行政许可整改门槛,按照“严格审查、规范设计、标准施工、整顿提升、”的原则,从工房布局、“三库四防”、工房结构、机械化改造、厂容厂貌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创建“四化两型”企业,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稳定发展。
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实行高温季节停产整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高温期结束后,必须整顿到位并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企业,要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临政办函〔2014〕68号)文件精神,坚决予以查处,并作为淘汰退出和依法关闭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谁验收、谁负责”制度,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并整理存档。
临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