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临环审批[2016]20号 根据湖南省合格学校建设规划和《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学校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临教函[2016]12号),临湘市源潭中学拟投资200万元在校园内建设临湘市源潭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以满足学生住宿需要。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校内东南侧原有一栋废弃楼房进行拆除,新建一栋占地280m2,高4层,总建筑面积为1210 m2可容纳200人的宿舍楼。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落实登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 1、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中午、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机械施工,防止噪声对周边居民和在校寄宿生造成影响;对弃土、渣土、建筑拆迁垃圾等要及时清理,合理处置;对土地平整、建材运输、装卸、搅拌、建筑物拆除等过程,必须采取覆盖、洒水、建围档等有效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 2、项目必须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水、污水排水管网,合理布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作物,不外排。 3、采用加盖垃圾收集(箱)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规范暂存、日产日清。 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提交环保竣工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营运。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