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审批[2016]17号
为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提升城市生态水平, 根据中共临湘市委常委会议纪要[临常(2016)8号]文件精神,临湘市建设局拟投资18406.25万元建设临湘市城市中心绿化提质改造(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部分,一是临湘大道绿化改造部分。主要对临湘大道中央隔离带、非机动车隔离带和两个交通岛现有的绿化进行提质,面积80473平方米;对三个节点(临湘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北角、临湘大道与连新路交叉口东北角、三角坪东南角)进行绿化建设,面积14492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9657平方米,硬质铺装4835平方米。二是新建迎宾绿地部分。主要对G4高速入城口临湘大道北侧65060平方米作为绿化用地建设,主要内容为绿化种植46700平方米、硬质铺装16404平方米及建设亭廊榭台、木质曲桥、临时接待服务用房(平时无人员居住、无食宿等)、少量车辆临时停靠点、围墙等附属设施。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落实登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着重做到:
1、科学设计,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项目平面布局,保证项目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相融性;对现有植被树木尽量予以保留,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二次污染;精选绿化树种,增强绿化对扬尘、尾气等有害气体的吸收能力,同时,要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合理布局绿化供水管网,保证绿地用水来源和要求。
2、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对各类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要及时清理,交临湘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必须收集处理后经临时专管排入附近城市污水管网;要采取洒水、建围档、覆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夜间、午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3、做好雨污分流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雨水、污水管道,迎宾绿地区域内污水应合理收集后进入城区污水管网,再排入污水净化中心。
4、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的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变更须重新报环保部门批准。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和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