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规划环评第二次公示
来源:市工业园   日期: 2015-1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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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规划年限:近期2015年-2020年,远期2015年-2030年,本次评价只针对近期。

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包括儒溪镇(儒溪村、白马叽居委会、旗杆村、洋溪村及杨桥村)和江南镇鸭栏村的一部分,其中近期规划用地规模为8.94km2,远期总规划用地规模约20.61km2。

产业定位:近期规划发展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和港口物流三大产业,同时对区域内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小城镇建设。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对评价区域进行的水环境质量、大气、噪声、土壤和底泥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大气各监测点的各项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相应参考标准;地表水各监测断面上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区域的地下水监测点除细菌总数超标外,其余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细菌总数超标原因主要为居民散排大量生活污水下渗所致。规划区各环境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各交通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规划区内土壤各项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标准限值要求。纳污河流、附近湖泊底泥中除长江排污口下游200米处镉超标外,其他各项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标准限值要求。镉超标主要是土壤中的镉常年经降雨冲刷带入河流中沉降富集到底泥中所致。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各污染物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均能达标。对环境空气敏感区的预测结果表明,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及长期平均浓度均能达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规划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下水、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污废水经预处理后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预测,不会明显影响纳污河流水质。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所有固废均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或回用,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结论

该规划的开发施工将造成土壤的理化性质出现变化,影响土壤结构、土壤的紧实度和土壤养分状况。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现场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将降至最低;施工阶段的各种废水若出现因收集不善导致渗入地下的情况,将会对本地区的浅层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建议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园区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补给造成一定的影响,规划园区的污水的正常或渗漏将会污染地下水质,但可接受范围内,另外规划实施后将不取用园区内的地下水,使现状企业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消除,该影响是正面的。

(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规划区的实施使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从而改变生态系统的格局,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也发生明显改变,对评价区域物种多样性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整体上,只要采取合理科学的防治措施,园区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

(7)社会经济影响分析结论

①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工业区不仅本身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它的建设也增加就业率,同时带动周边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

②对工业发展的影响

规划实施对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促进当地商业、交通、建筑及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

③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规划实施将对当地林木生产、粮食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对于农业生产受影响人群,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对农民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④对第三产业的影响

工业区的建设,将会带动区域第三产业的发展,就业机会和人民生活水平将得到稳步上升。

⑤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

随着规划区的发展,区内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生活质量会得到提高。表现为长期的有利的影响。规划实施需对主要敏感点拆迁安置,居民拆迁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临湘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拆迁安置。

总之,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社会环境有利有弊,在合理开发的基础上,利大于弊,则本规划的建设对区域社会经济环境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企业准入,提高入园企业环境门槛;②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③优化能源结构,鼓励有条件企业使用LNG、电能等清洁能源;④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既有企业在无法搬迁情况下应加强绿化隔离带;⑤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禁止建设电镀、制革、染料、印染、蓄电池等项目;②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③坚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厂提质、管网扩容建设,工业园区应在新企业进驻运营前完成污水厂的提质以及管网扩容工作;④园区内企业内先经过预处理,各企业产生的污水经过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后,方能进入污水厂收集管网。建议应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对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中的含重金属废水工序应严格控制,重金属废水应达到零排放,并且对于涉及到有重金属、有毒物质排放的工序应严令禁止。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执行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合理布局;②严格控制防护绿化带宽度,减少噪声扰民;

③控制区内主次干道经过敏感段的交通噪声,沿路第一排建筑不能建噪声敏感设施;加强车辆管理;改造现有路面;④从厂内平面布局、设备选择、运营管理等方面控制工业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②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清运;提高综合利用率;采取措施后满足条件后方能进入垃圾填埋场;③危废应专门收集,集中送往有资质的危废处置机构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4)生态补偿及减缓措施

合理开发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耕地的占补平衡;集约化利用工业用地,提高开发区内生产性用地比例;完善开发区内生态绿化建设规划;加强对当地生物资源的保护及其生境防护和监管;强化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公益林的需要同时满足两大前置要求;

五、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规划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划的要求,与临湘市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协调。但是该规划区域也存在一些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该规划需与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进一步协调,应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保障工业园区规划的实施。因此,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湖南省临湘市儒溪镇

联系人:谢部长 联系电话:0730-3891188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联系人:梁工 E-mail:38348345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园区建设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