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北大道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 2016-09-06 00:00
浏览量:1 | | | |

湘北大道(季台坡至羊楼司中洲桥)系107国道穿越临湘市城区的部分道路,红线控制范围为33.4m。加快城镇提质改造步伐,优化城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湘北大道(季台坡至羊楼司中洲桥)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3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1万元,全长12.98千米,道路设计由行车道、综合慢道和绿化带组成,其中K0+000-K8+380段为8.38千米,道路幅宽32.5m; K8+380-K10+200段为1.82千米,道路幅宽为18.5m; K10+200-K12+980段2.78千米,道路幅宽为18.60m。主要建设内容为:保持现有行车道和红线控制范围不变,提质改造绿化带、综合慢行道、路灯、雨水管网等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区综合交通规划。根据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中,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科学设计,合理规划。燃气、强电、弱电、供水、排水等各类管线、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应统筹规划,合理布设,同步建设,避免重复开挖造成二次污染。按“雨污分流”要求完善道路两侧雨水和污水管网建设。

2、做好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另设堆料场及弃土场,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工程弃渣(土)由临湘市渣土部门统一调配。做好各路基边坡的护坡、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生产废水应全部综合利用,不得直排周边环境。项目不得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沥青及混凝土均外购。严禁大风天气施工,配备洒水设备并定期洒水抑尘;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避免沿途撒落;道路施工过程中,应对附近居民点等环境敏感路段的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合理布设材料加工场、堆放场和临时堆土场等,减少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高噪设备在居民夜间、午间休息时间进行施工;落实运营期噪声防治要求,设立限速、禁鸣等标志标牌,实施噪声跟踪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声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做好道路两侧绿化、美化工作。科学布局,选择合适树种、花草,增强绿化对扬尘、尾气等有害气体的吸收能力,对现有的大树尽量予以保留,同时,要充分考虑绿化供水管网建设,保证绿地用水来源和要求。合理布局沿线垃圾箱位置,保证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不得正对居住户门口设置。

5、妥善处理红线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土地调整工作。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周边规划,距道路两侧红线外5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害。

6、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和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