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批复
来源:环保局   日期: 2016-08-24 00:00
浏览量:1 | | | |

临环验字[2016]007号

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及提交的《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我局于2016年4月12日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总投资1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4年,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委托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4年10月,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2015年1月10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投入使用且运行状况基本正常。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有关批复中的环保措施;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工程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pH、CODCr、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CODCr、氨氮、动植物油、悬浮物、色度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3个监控点中,PM10、SO2、NOPM10、SO2、NOX、非甲烷总烃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均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工程废纸、废木托盘、废橡胶板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后交由相应的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油墨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工程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管理及监测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规程、设立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五、验收结论

临湘市金鑫龙纸制品包装厂3000万m2/a纸板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废气、废水、噪声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已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本工程总体上达到环保基本要求,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