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临环竣监字[2016]第04号
项目名称: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
(原名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
临湘市环境监测站
二○一六年八月
承担单位 | : | 临湘市环境监测站 |
站长 | : | 朱 明 |
项目负责人 | : | 朱 明 |
报告编写人 | : | 闾勇军 |
审 核 | : | |
签发 | : | |
验收项目企业法人 | : | 毛卫东 18774149777 |
验收项目联系人 | : | 毛卫东 18774149777 |
临湘市环境监测站
电话:0730-3731762
传真:0730-3763508
邮编:414300
地址:临湘市长安西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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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言 1
2. 验收监测依据 1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
3.1 工程基本情况 2
3.2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8
3.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9
4. 环评结论和环评批复要求以及对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11
4.1 环评结论 11
4.2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11
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2
5.1 废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2
5.2 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2
5.3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3
6. 验收监测内容与质量保证 13
6.1 验收监测工况调查 13
6.2监测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 14
6.3质量保证、质控措施及监测分析方法 14
7.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15
7.1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15
7.2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15
7.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15
7.4固废处置调查 16
8. 环境管理检查 16
9.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7
9.1 验收监测结论 17
9.2 建议 18
1. 前言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是2015年1月1日从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购买来的,并接管了正昌矿业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场地的生产设备(转让协议见附件),其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均不改变。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杨四屋组,属租赁用地,占地面积共1192.12m2。项目主要是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一些钾长石原矿通过破碎、筛分、清洗后,生产出标准化的陶瓷原料,销往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陶瓷企业。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配套建设有沉淀池、污泥干化池、水雾喷淋除尘等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设施。
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劳动职业病防治所于2012年5月对该项目补办了环评手续。2012年6月13日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由于公司前期经营不善及机械设备调试,后期公司进行转让至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该项目一直未申请环保验收。2016年3月16日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申请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本项目由临湘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验收。受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委托,临湘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的环保工程及配套设施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2. 验收监测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2002年2月1日;
2.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0]38号,2000年2月22日;
2.4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环保局湘环发[2004]42号,2004年;
2.5《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2008年8月28日;
2.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7《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
2.8《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
2.9《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2.1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2.11《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省劳动职业病防治所,2012年5月;
2.12《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湘市环境保护局,临环审批[2012]17号,2012年6月13日;
3.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 工程基本情况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有长石粒水洗生产线一条,面积1000 m2(钢结构),进厂大门北侧为生产区,南侧为办公、生活区。建有原石堆场一个,面积1000m2,成品堆场一个,面积500 m2,办公、宿舍、食堂共1栋,面积约400 m2。主要生产设备有鄂破机、圆锥破、圆筛、振筛、螺旋水洗分级机等,配套建设有废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污泥干化池、水雾喷淋除尘等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设施,其中一级沉淀池体积为20m?8m?3m=480m3,二级沉淀池体积15m?8m?2m=240m3,清水池体积为20m?10m?2m=400m3,污泥干化池体积为30m?15m?1.5m=675m3。该项目东、北面为山地,南面为田地,西临105县道,周围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户。工程地理位置见图3-1,工程概况详见表3-1。主要生产设备及处理设施见图 3-2至图3-19,项目平面布置见图 3-20。
图3-1 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表3-1 项 目 概 况
序号 | 类别 | 基本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2 | 项目性质 | 新建补办环评。 |
3 | 建设单位名称 | 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 |
4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杨四屋组 |
5 | 工程建设规模 | 原矿堆场一个,面积1000m2,成品堆场一个,面积500 m2,破石水洗生产线一条,面积1000 m2,办公面积400m2,三级沉淀池各1个,清水池1个;污泥干化池1个。 |
6 | 人员总数 | 15人 |
7 | 工程总投资 | 500万元 |
8 | 环保投资 | 35万元 |
9 | 工程用地 | 1192.12m2 |
10 | 环评情况 | 《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长石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省劳动职业病防治所,2012年5月。 |
11 |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 废水:三级沉淀池+清水池;废气:水雾喷淋设施;固废:污泥干化池。 |
12 | 工程变更情况 | 无 |
图3-2 原料堆场 图3-3 鄂破机
图3-4 圆筛 图3-5 振筛
图3-6 二级螺旋水洗机 图3-7 圆锥破
图3-8 初沉池 图3-9 一级沉淀池
图3-10 药剂桶 图3-11 加药管
图3-12 二级沉淀池+清水池 图3-13 应急池
图3-14 硫酸铝 图3-15 药剂台帐
图3-16 污泥干化池 图3-17 污泥干化池沥水管
图3-18 应急池回抽泵 图3-19 产品棚围档
山地
山
田
地
105县道
3-20 项目平面布置图
3.1.2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无住宿,人员主要来源于附近集镇居民,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每天8小时,年工作日定为300天。
3.1.3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为钾钠长石破碎、水洗、筛选加工等物理过程,生产过程中无须添加药剂等辅助材料,钾钠长石原矿主要含硅、铝、钾、钠等化学元素,主要来源于临湘市詹桥镇。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来源见表3-2。
表3-2 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及来源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来源 |
1 | 长石原矿石 | 万t | 5.75 | 临湘市长塘镇 |
2 | 生产补充新鲜水 | m3 | 5000 | 杨四屋组水库 |
3 | 电 | 万KWh | 24 | 长塘镇供电管网 |
3.2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本项目主产品是粒径为0.8cm~1cm的长石砂,年产量约为2.5万吨;副产品为初级长石砂,粒径为2cm以下,年产量约为2.5万吨。其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破碎、振筛等工艺过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3-19。
小颗粒 噪声、粉尘
初级长石砂
大颗粒 噪声、废水
小颗粒 大颗粒
废水
废水 噪声、粉尘 噪声
尾砂 长石砂
图3-19 工艺流程图及产污节点图
本项目以钾长石原矿为原料,最大粒径为500mm,原矿由加料斗加入,经送料机送至破石机破碎,再经输送带输送至圆筛进行湿式筛分,粒径在20mm以上的长石料经输送带送至圆锥破碎机进一步破碎,至振筛机、二级螺旋水洗机水洗后得最终产品,圆筛后20mm以下的颗粒经螺旋水洗后得尾砂,作副产品外售。
3.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3.3.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振动筛、圆筛、洗槽洗矿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振动筛、圆筛、洗槽洗矿废水入初沉池,初沉池上清液自流至一级沉池沉淀池,在一级沉淀池入口投加适量絮凝剂(硫酸铝),一级沉淀池上清液自流入二级沉淀池沉淀,二级沉淀池上清液入清水池后回用,一级沉淀池南侧建有污泥干化池,干化池污泥沥水通过涵管入一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部分回用,定期补充新鲜水,部分上清液外排附近油港河。
本项目共有员工15人,主要是附近集镇居民,吃住在自己家,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3.3.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伴随整个加工工序。其产生粉尘的主要环节有装卸、运输、破碎、包装等。原料、产品在卸货、装车时会产生扬尘,特别当有风时粉尘排放量会加大,为控制这部分粉尘排放,采取降低料斗高度、路面设专人不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本项目在原料、产品堆场均布设了水管,设有专人负责人工洒水以抑制粉尘产生量;振动筛、圆筛、洗槽生产过程中均加水,减少了粉尘产生量。
3.3.3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矿中夹带的废土石、沉淀池泥沙渣,产生量约7500t/a。沉淀池泥砂渣清理至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后与废土石一起运送至填埋场填埋(该公司已租赁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组的一块洼地用于尾矿填埋,租期10年(见附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3.4 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圆筛等,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在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下设置弹塑性减振器,并分别将它们紧固在减振混凝土机座上,机座四周留有一定深度的消声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高噪设备运营时间等方法降噪。本项目所在地两侧为山地,一侧为田地,西面为县道105,周边100米处无居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5项目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项目主要污染源防治措施见表3-3。
污染物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 | 振动筛、圆筛 | 粉尘 | 加水洗涤 |
装卸、运输 | 粉尘 | 降低料斗高度、事先将矿产品表面洒水、路面不定期洒水。 | |
水污染物 | 洗矿 | SS、色度 | 三级沉淀池+清水池+循环使用系统。 |
固体废物 | 分拣、沉淀池 | 废石、泥沙 | 清理至公司租赁的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组荒坡固废堆场。 |
噪声 | 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圆筛等 | 等效声级 | 选用低噪设备,在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下设置弹塑性减振器,并分别将它们紧固在减振混凝土机座上,机座四周留有一定深度的消声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高噪设备运营时间等方法降噪。 |
表3-3 污染源治理措施
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4。
表3-4 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序 号 | 类别 | 治理措施 | 环评预算(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1 | 废水 | 三级沉淀池+清水池,废水循环系统 | 18 | 18 |
化粪池 | / | 1 | ||
2 | 废气 | 振动筛、圆滚筛加水洗涤,原料、产品堆场围堰、洒水设施。 | 5 | 5 |
3 | 噪声 | 减振埑等 | 5 | 2 |
4 | 固体废物 | 污泥干化池、一般固废储存场 | 2 | 4 |
5 | 生态保护 | 绿化、场地硬化防渗 | 5 | 5 |
合 计 | 35 | 35 |
4. 环评结论和环评批复要求以及对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4.1 环评结论环评总结论:本项目为钾钠长石产品的初级加工物理过程,工艺简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来分析,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础上,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2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4-1。环评批复见附件2。
表4-1 工程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主要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本项目用地和选址必须取得国土和规划部门许可,且只能从事钾钠长石的加工、生产。 | 已取得临湘市长塘镇人民政府许可,事实上只从事钾钠长石的加工、生产。 |
2 | 对破碎加工、皮带输送等产尘部位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安装除尘设施;建设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原料、产品堆场,定期对物料或产品洒,加强物料运输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物料装卸的管理,减少粉尘和扬尘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加工生产出的成品应分类堆存,并且必须建设规范的产品堆存围档,定期洒水控制扬尘。 | 鄂破机下料口设在地面以下皮带输送处,有效降低粉尘影响,后续加工过程中均加水洗涤,皮带输送物料均为湿物料,减少了粉尘的产生和排放量;成品应分类堆存,原料、产品堆场均建设了一定高度的围堰,成品堆场地面已硬化,原料、产品堆场均布设了水管,定期对物料或产品洒水。 |
3 | 厂区应建设雨污分流和生产用水循环系统,配套建设循环用水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部分回用,并且做好事故和暴雨条件下的应急措施,生产废水外排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 生产废水已建三级沉淀池+清水池,一级沉淀池南侧建有污泥干化池,干化池污泥沥水通过涵管入一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部分回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年补充水量约为5000吨;部分上清液外排附近油港河;已建事故应急池,围墙外砌了雨水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 |
4 |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并建设径流疏导系统,不得随意堆放,产生的固体废物须按要求填埋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南侧建有污泥干化池,干化池建有1.5米高围档,污泥沥水经涵管入一级沉淀池处理,污泥干化后运送至公司固废堆场填埋。(见附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5 | 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加强绿化,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选用低噪设备,在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下设置弹塑性减振器,并分别将它们紧固在减振混凝土机座上,机座四周留有一定深度的消声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高噪设备运营时间等方法降噪。 |
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废水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5-1。
表5-1 废水排放控制指标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L、PH无量纲) | 验收执行标准 |
pH | 6~9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
色度 | 50 | |
SS | 70 |
5.2 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具体标准见表5-2。
表5-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因子 | 浓度限值(mg/ m3) | 验收执行标准 |
无组织排放粉尘 | 1.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浓度标准 |
5.3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5-3。
表5-3 厂界噪声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类别 | 昼间LeqdB(A)标准值 | 验收执行标准 |
厂界东、南、北侧噪声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厂界西侧噪声 | 7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
6. 验收监测内容与质量保证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主要是该项目废水处理情况、废气及厂界噪声达标情况,调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环境管理检查。
6.1 验收监测工况调查验收监测期间,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生产期间工艺稳定,天气为晴天。昼间生产。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负荷均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见表6-1。
表6-1 监测期间工况一览表
监测时间 | 原料日消耗量(t) | 生产长石粒(t/d) | 生产负荷(%) | |
2016年6月21日 | 239 | 132 | 80 | |
2016年6月22日 | 224 | 124 | 75 | |
2016年6月23日 | 228 | 126 | 76 | |
备注 | 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 |
6.2监测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按照项目环评报告表和国家有关竣工验收监测规范要求,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内容见表6-2。
表6-2 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类别 | 点位个数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 | 1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pH、SS、色度 | 2次/天?2天 |
无组织排放废气 | 3 | 厂界上、下风向 | 粉尘 | 1次/天?3天 |
噪声 | 4 | 厂界外1米东、南、西、北方各1个测点 | 等效声级 | 昼间1次/天?2天 |
6.3质量保证、质控措施及监测分析方法6.3.1 质量保证与质控措施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采样、分析的标准及方法,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
1、所用分析仪器经过计量检定和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2、噪声测量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A),监测在无雨、无雪、风力小于5.0m/s(四级)的天气或时段进行。
3、监测人员均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考核,持证上岗。
6.3.2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3。
表6-3 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 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废水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86 |
色度 | 稀释倍数法 | GB/T11903-89 | |
SS | 重量法 | GB11901-89 | |
废气 | TSP | 重量法 | GB15432-1995 |
噪声 | 厂界噪声LeqA | 等效连续A声级法 | GB12348-2008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频次 |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 ||
废水总排口 | 2016年6月21日 | pH | SS | 色度(倍) | |
1 | 7.14 | 63 | 16 | ||
2 | 7.26 | 65 | 16 | ||
日均值 | / | 64 | 16 | ||
2016年6月22日 | 1 | 7.46 | 62 | 16 | |
2 | 7.28 | 67 | 16 | ||
日均值 | / | 65 | 16 | ||
验收标准 | 6~9 | 70 | 50 |
7.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7.1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表7-1 废水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4~7.46;SS日均值分别为64mg/L、65mg/L;色度均为16倍。pH、SS、色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限值。
7.2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无组织排放粉尘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无组织排放粉尘监测结果
监测地点 | 监测结果(mg/ m3.N) | ||
2016.6.21日 | 2016.6.22日 | 2016.6.23日 | |
1○办公室前 | 0.236 | 0.225 | 0.245 |
2○厂大门口 | 0.305 | 0.311 | 0.327 |
3○生产车间旁 | 0.433 | 0.418 | 0.450 |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范围为0.225mg/m3~0.450mg/m3,以生产车间旁最高,为0.450mg/m3,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标准限值。
7.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 监测点位 | 主要声源 | 监测结果LeqdB(A) | 验收标LeqdB(A) |
2016年6月22日 | 1#东厂界 | 机械 | 57.9 | 60 |
2#南厂界 | 机械、生活 | 56.3 | 60 | |
3#西厂界 | 机械、交通 | 63.9 | 70 | |
4#北厂界 | 机械 | 57.1 | 60 | |
2016年6月23日 | 1#东厂界 | 机械 | 59.2 | 60 |
2#南厂界 | 机械、生活 | 57.8 | 60 | |
3#西厂界 | 机械、交通 | 62.8 | 70 | |
4#北厂界 | 机械 | 58.2 | 60 |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间测值范围为56.3~63.9dB(A),主要声源为机械噪声,昼间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7.4固废处置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矿中夹带的废土石、沉淀池泥沙渣,产生量约7500t/a。沉淀池泥砂渣清理至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后与废土石一起运送至填埋场填埋(该公司已租赁临湘市长塘镇柘屋村周家组的一块洼地用于尾矿填埋,租期10年(见附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8. 环境管理检查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由临湘市环保局具体负责,临湘市环境监测站依据表8-1对现场进行对照检查。
序号 | 要求 | 具体内容及其完成情况 |
1 | 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 项目按规定补办了环保手续,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
表8-1 环境管理检查一览表
2 | 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 废水已建三级沉淀池,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废气在原料、产品堆场均布设了水管,设有专人负责人工洒水以抑制粉尘产生量;振动筛、圆筛、洗槽生产过程中均加水,减少了粉尘产生量。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混凝土、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高噪设备运营时间等方法降噪;沉淀池泥沙渣清理至污泥干化池干化后运送至公司固废堆场填埋。 |
3 | 环境保护机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设立了环保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环保现场管理,安排一名设备检修人员对环保设备进行维护,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
4 | 制定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的应急设备及设施情况 | 有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建设了事故应急池。 |
5 | 固废处置调查,排污口规范化等情况检查 | 固废处置符合要求,排污口有标识。 |
9.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9.1 验收监测结论9.1.1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废水经三级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总排口pH、SS、色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废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9.1.2废气验收监测结论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
9.1.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9.1.4固体废物处置验收监测结论沉淀池泥砂渣清理至污泥干化池,污泥干化后与废土石一起运送至公司租赁的填埋场填埋,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9.1.5环境管理检查结论项目按有关程序要求补办了环评手续;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及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建成,运行良好,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要求,环境管理检查基本符合要求。
9.1.6验收监测结论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9.2 建议1、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运行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及时清理、清运沉淀池泥沙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