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并报临湘市人民政府同意,临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临湘联社)开展股份制改造,拟在此基础上发起设立湖南临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湘农商银行)。临湘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改制相关决议,现将临湘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处置原则
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在量化基础上,根据原社员(股东)自愿原则进行依法、公正处置,确保不侵犯原社员(股东)合法权益。
二、处置方式
(一)对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有意愿入股拟组建临湘农商银行的临湘联社原社员,在自愿每股附加出资0.85元用于购买临湘联社不良贷款及财务包袱的基础上,其所持股金在未分配利润缺口弥补后按1:1的比例转为拟组建的临湘农商银行股本。
(二)对处置期内个人原因申请退股或不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临湘联社原社员,由持股人出具“自愿退股申请书”并经筹建工作小组核实其持股情况,履行必要的退股程序后,在未分配利润缺口弥补后按每股1.00元办理退股手续。
(三)对在处置期内未办理转股或退股手续,无法联系的临湘联社原社员,在未分配利润缺口弥补后按每股1.00元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该部分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今后可凭股金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三、处置日期
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28日。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湘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请临湘联社的各位股东相互转告,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与临湘联社改革办联系。
联系人:王 亮 电话:0730-3727010
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6号
临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