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验字[2016]010号
关于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
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及提交的《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线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我局于2016年7月20日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是2015年1月1日从临湘市正昌矿业有限公司购买来的,并接管了正昌矿业公司所有经营业务、场地的生产设备,其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方案均未改变。该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杨四屋组,105县道西侧,占地面积1192.12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有长石粒水洗生产线一条,面积1000 m2(钢结构),进厂大门北侧为生产区,南侧为办公、生活区。建有原石堆场一个,面积1000m2,成品堆场一个,面积500 m2,办公、宿舍、食堂共1栋,面积约400 m2。主要生产设备有鄂破机、圆锥破、圆筛、振筛、螺旋水洗分级机等,配套建设有废水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污泥干化池、水雾喷淋除尘等废水、废气、固废处理设施,其中一级沉淀池480m3,二级沉淀池240m3,清水池400m3,污泥干化池675m3。该项目东、北面为山地,南面为田地,西临105县道,周围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各项环保审批手续。2012年6月13日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临环审批[2012]17号)。由于公司前期经营不善及机械设备调试,后期公司进行转让至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该项目一直未申请环保验收。2016年3月16日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申请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1、废水总排口pH、SS、色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生产区设旱厕,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废水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2、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
3、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
4、分选废石、沉淀池泥沙渣运送至公司租赁的固废堆场填埋。
四、验收结论
临湘市正盛陶瓷原料经营部5万吨/年长石粒生产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五、其它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及时清理、清运沉淀池泥沙渣。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