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4月8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乡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促进我市师德师风建设上新台阶,临湘市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临湘最美乡村教师”的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恪守师德,以身作则,作风务实,廉洁奉公,处处作学生的表率。
2.敬业爱生。有教育理想,潜心治学,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对学生充满爱心,任劳任怨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3.忠于职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长期坚守在农村中小学校一线教育教学岗位,原则上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或在教学点工作5年及以上。
4.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以学校为家、以学生为本,深受学生爱戴,深得大家好评。
5.业务精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在农村中小学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名额分配:各乡镇学校1名,共20名。评选5名最美乡村教师,(其中第一、二名推荐参评“岳阳市最美乡村教师”,获奖者由岳阳市教育基金会负责表彰、奖励,未获奖者由临湘市教育基金会进行表彰及奖励。)
三、奖励标准
颁发“最美乡村教师”证书,给予1500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1.个人典型材料(3000字以内)
2.申报表(见附件)
3.荣誉证书、视频等其他材料(自选)
五、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评审
评选工作由基金会秘书处与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协同组织实施,经局党组审查,理事长办公会确定。
(二)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发布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
2.推荐申报阶段(4月)。各乡镇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和条件负责本地的推荐、审核及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公示后,4月底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基金会。
3.组织评审阶段(5月)。由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评委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临湘市教育基金会网站公示。
4.宣传报道阶段(7月-8月)。在基金会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
5.表彰奖励阶段(9月)。由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文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临湘市最美乡村教师”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乡镇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要把评选活动和学习典型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3.坚持标准,确保实效。
要组织教师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评选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标准推荐,推荐过程要注重师德师风、突出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创新、工作业绩和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最优秀的教师参加评选活动。
附件:
1.申报表
申报表.docx
2.汇总表
临湘市最美教师名单公示.docx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湖南省临湘市教育基金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