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岳阳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联动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湘政发〔2024〕15号)、岳阳市《建立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相统一的协同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分类施策、集约高效”的原则,全面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通过建立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相统一的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努力实现空间布局优化、人口迁移有序、城镇宜居宜业、治理科学有效、城乡融合发展的富有临湘特色的高质量城镇化发展路径。2025—2026年,城镇常住人口每年新增0.2万人以上,城镇化率增长 0.17个百分点以上;到2026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8%。2027年起,力争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常态保持16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继续稳步提升。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2%。
二、重点举措
(一)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和来临就业人口市民化导流行动。
1.推动产城融合。根据岳阳市“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统筹谋划我市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大力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发展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主一特”发展格局,力争我市进入中部百强县、GDP过500亿元。围绕我市“主”“特”产业定位,提升园区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照集聚、融合、集中和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打造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全产业链条,积极承接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配套产业,发展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培育引进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平台经济企业。立足我市资源、产业优势和城市发展,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建设特色劳务品牌,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 0.6 万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
2.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拓展空间。大力发展以绿色农产品食品产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建立休闲食品、粮油、蔬菜、渔制品、饲料、传统小吃六大特色加工产业集聚区。以实施大豆产业集群为契机,推动以十三村为主的休闲食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酱菜、渔制品,引导桃林佬、好洽村等市级龙头企业创升品牌,打造小鱼仔、豆制品等多种休闲食品,加大市场销售力度,提升企业产能,从而达到吸纳更多的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提高全产业链组织化水平。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村)建设,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品质提升。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市镇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农户将承包地经营权入股或集中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实施促进就业行动,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大力发展新社区工厂,推进农民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2026年新增就业人口0.3万人以上。落实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返乡人员自主创业。2025—2026年,力争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净增0.2万人,返乡创业人数净增0.1万人,根据湖南省推行的返乡创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在全市新增1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人社局)
3.推动教育进城。根据人口出生率变化和城镇化进程,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分区域、分学段统筹推进,优化学校布局。一是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有序撤并乡镇小学中心校、村小,每个乡镇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满足农村儿童特别留守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二是调整市中心城区学校布局。逐步扩大城镇办学规模,吸引人口流入城镇,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每年转移农村非寄宿制小学到城镇就学约700人,引导随迁家长灵活就业约1000人,为提高城镇化率提供教育支撑。三是推动高中阶段学校进城。积极推动“县中振兴”工程,5年内临湘市第二中学迁入市城区办学。逐步扩大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4.加强人才引进和外来人员来临创业就业。持续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的“三位一体改革”,吸引更多人来临湘创业就业。出台一揽子优惠政策,留住来临创业就业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临湘兼职创新创业。建立临湘籍在外人才信息库,实施 “家燕归巢” 计划。支持临湘职业技术学校与绿色化工、钓具(浮标)等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推进产教融合。实施“临湘工匠”,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团市委)
(二)实施新型城镇化房地产市场机制创优行动
5.收购存量商品住房激活市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用好专项债券、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政策,筹集资金约2亿元,按照“以需定购”原则,首期收购500套120平方米以下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市场化运营。扩大保障性住房配售和配租申请对象范围,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振湘集团)
6.改善住房品质满足消费需求。统筹规划自然景观丰富、地段优势明显、地块较多的片区资源,分类有序出让土地,分批次建设高品质楼盘和复合功能片区,增加高品质住房供给。坚持片区规划先行,建设完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联通主干道并增加支路,配套公交系统和慢行系统,推动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满足新市民对宜居宜业环境的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中心、市城管局)
7.鼓励社会团购和开展促销活动。住建部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住房团购优惠等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房交会暨商品房促销让利活动。市公积金中心支持在临购买商品住宅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三)实施公共资源均衡布局提升行动
8.注重城乡规划设计一体化。强化规划统筹和引领作用,实施好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推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优化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优先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用地,不断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提升生活便利度。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优先保障园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实现城乡均衡发展。2025年编制完成全市14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9.切实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建设,推进城中村危旧房屋改造、维修或拆除。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一老一小”需求为重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加快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有序实施电梯以旧换新。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发展康养产业,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发展“银发经济”。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依托省级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云平台,力争2026年底实现全市范围内三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互认。积极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教育共同体建设。对照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推动企业与职业高中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
10.承接用好上级政策。深入研究并承接中央宏观政策,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和国省启动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试点引领工作机遇,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等利好政策,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做到“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全面用好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等政策红利,推进城镇户口落户,简化办理流程和证明要求,对有意愿迁入城镇的愿落尽落。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承接并落实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政策和资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等,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相统一的联动协同推进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落实。机制定期研究问题、通报情况,具体指导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布局安排重大项目,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调,定期报告情况,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