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林业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首要政治任务。接到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后,迅速启动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及明确整改时限。先后召开班子成员会议10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王文华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党组书记陈云虎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组织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逐一分析每个问题整改情况并提出意见,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解决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失衡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争取2025年基层林业特岗委培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3名。亲自督促指导各国有林场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发放自立项目奖金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14人次,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林业各项工作良性发展。
截止5月30日,巡察反馈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阶段性完成2个;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清退清收清缴资金4.0772万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研讨习近平“绿色发展理论”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安排制定了2025年临湘市林业局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绿色发展理念”的指示精神和讲话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并于2025年1月10日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论”专题学习班,局党组班子成员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讲话精神;二是2025年根据工作安排局属各支部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并开展了3次学后研讨。
(2)贯彻绿色发展思路不开阔,“双山”转化乏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筛选出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竹企业湖南大为竹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临湘市晨星竹业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两家企业在引进先进设备、开发新型竹产品等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二是通过整合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集中力量推动竹板材、竹家具等产品的发展,2024年、2025年争取全省高质量竹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暂未发放);三是经深入调研市场需求,确定竹逍遥椅、竹烤火桌、竹板材、竹家具等为竹企业主导产品,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以羊楼司镇竹木产业园区为核心,完善了园区基础设施,吸引了更多企业入驻,目前省级龙头企业湖南子宏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入驻。
2.落实省委四次全会精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13日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查明了导致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抚育管护不到位以及极端干旱等天气原因造成,并将核查情况以工作交办函的形式交办给实施主体单位五尖山森林公园,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已对长江岸线和黄盖湖湿地治理项目地段完成了树木补植补栽和开展抚育管护,并于2025年4月通过了验收;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对造林绿化股负责人黄四南进行了提醒谈话。
3.营林生产、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1)植树造林项目重造轻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1月组织各乡镇开展自清自查,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2月对2021至2023年造林绿化项目和市直单位义务植树基地栽种树木的抚育及补植补造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对实施主体单位下发工作交办函12份,截止目前营造林项目补栽苗木存活率达98%,且义务植树新栽苗木长势良好,初步监测存活率提升至95%以上;二是2025年3月24日完善了《造林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造林抚育流程,强化造林项目实施单位对栽种苗木的后期抚育管护,定期对造林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林木保存率纳入下年度造林项目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2025年3月24日以来严格根据制度执行了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且树木保存率达到95%以上高,效果显著。
(2)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冶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及白石园林区道路损毁项目提前拨付工程款一事进行全面核实,发现冶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因为具体负责人员业务不熟违规签署意见,造成了不良影响,2024年11月29日市纪委对湿地保护中心主任李巍对给与了政务记大过处分;白石园国有林场因未按操作流程,在未验收的情况下提前预付了工程款,根据核实的情况,局党组书记对白石园国有林场场长沈维斌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3月7日完善出台了《林业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明确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工程项目报建审批及项目验收和竣工审批程序等。
(3)中药材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药菇山国有林场中药材培育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发现问题原因主要为当年冰灾天气造成,但对实施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整地挖穴不达标的问题,2025年2月已责令实施主体单位对中药材基地进行补植杜仲苗木2860株,并就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对药菇山国有林场场长李元文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于2025年2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药菇山国有林场近三年实施造林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根据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造林现场林木后期养护、成活率等方面进行的检查,树木保存率达到95%以上。
4.执法能力不强,资源监管力度不大。
(1)主动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出台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的林长制巡林工作机制,确定了市级领导每季度开展巡林、镇领导每月开展巡林、局领导不定期参与巡林和监督指导,2025年市领导巡林35次,局领导巡林30次,镇领导巡林218次;二是2025年2月24日出台了《网格执法员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要求网格执法员不定期对护林员的森林资源巡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的能力;三是建立了执法员日常巡查台账,共同建立了涉林违法行为举报台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今年共受理主动发现的涉林违法行为举报9起,立案查处8起。
(2)执法水平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2月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根据培训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个训、研讨。自2月24日起截至目前已通过案件审核开展个训15人次,中心林业站主要办案人员小组讨论2次,并结合党员活动日召集1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次,着重在执法实务、案例分析方面进行重点授课,探讨案件处理要点与难点,大力提升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二是印发《关于鼓励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2月24日到目前共组织1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1次模拟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拟获奖励等激励机制。4月中旬我局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0%。
5.森林防火责任履行不力。
(1)推动生物防火项目质效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争取省级防火资金20万元,将标准不高的生物防火林带纳入国土绿化项目进行补植补栽。截止目前五尖山国有林场、聂市镇、云湖街道等镇街利用适宜的栽植季节开展补栽工作,共补栽苗木7000余株,补栽面积230余亩;二是2025年3月1日至15日委派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乡镇防火项目现场督导防火林带建设,确保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防火督导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推进冬春森林防火工作为契机,1月和4月,“两办”督查室联合应急、森林公安、林业局,分成两组分别到路南路北两个片区督导森林防火卡点的人员值守、护林员巡护力度、物资储备和防火宣传等情况,目前白石园林场护林员近半年巡护上线率达到90%以上;二是分别对巡护率未达标导致桃林镇、聂市镇、白羊田镇、詹桥镇发生森林火情的乡镇护林员给予扣除年终绩效800元的处罚;三是联合林长办围绕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巡护系统APP使用、森林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131机制”,深入各镇街、国有林场开展生态护林员技能培训;四是持续推进“五边两内”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目前长安街道、羊楼司镇已将林区道路两旁、坟头墓地等进行了可燃物清理。
(3)全市火警火情监测手段单一、低效,易贻误最佳扑火战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新增预警监测预警系统1套、手持巡护终端20台、对讲机20台、无人机11台、机具车2台、运兵车1台、山地地形车2台、油锯30台、风力灭火机30台、视频语音宣传杆130个、发电机4台、背负式水泵5台、高压水泵5台等防火设备以及临湘市应急管理局调拨山地摩托车、高压细水雾机、应急电源。油锯、防护服等扑火设备到各镇(街道)、国有林场,总价达772.8万元;二是根据省局文件要求,3月市林业局组织各镇街、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火情早情处置演练;三是向省测绘院新申请了14个铁塔哨兵账号下发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监测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1)“以案促改”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升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2025年3月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过组织观看酒驾警示教育片和通报了酒驾案例,让全体党员干部深知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三是对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后的酒驾问题人员龚旭毅、张立恒分别于3月27日、5月10日第一时间进行免职后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其中龚旭毅受到党内严警告处分,张立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了《临湘市林业系统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一票否决”项。凡被考评单位工作人员本年度被纪委监委及局纪监室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不纳入评选资格;二是对局拟获提拔、晋级、荣誉等情况的工作人员呈请市纪委审核并出具廉政鉴定意见;三是局纪监室对2024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绩效奖励工资进行全面核查,凡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及政务记过处分以上的,一律按照要求取消年终绩效奖励;四是取消刘平2021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对二级机构开展作风检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0日完善并印发了《临湘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明确了人员考勤纳入年度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范畴,并对无故早退、旷工人员的处理明确了相应处理内容等;二是强化作风纪律督查,在2月17日、2月21日、4月29日三次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开展了作风纪律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由局纪监室对擅自脱岗人员曾建国、向仲华进行批评教育。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自立项目发放奖金补助共1.74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立项目发放奖金补助共1.74万元,现已全部退还各单位账务;二是2025年1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整改;三是2025年1月分别组织局属各支部深入学习《临湘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临湘市林业局党建活动审批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江山红、李雪辉、张立志、陈雪峰进行了提醒谈话。
(2)超标准发放补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超标准发放的7200元防火值班补助收缴至白石园国有林场财务;二是2025年2月组织白石园国有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就值班补助问题开展专题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白石园国有林场负责人沈维斌进行了提醒谈话。
(3)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2021至2023年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收缴违规资金13180元至局财务,其中收缴2021年违规资金8200元,收缴2022—2023年违规资金4980元;二是修订和完善了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2025年5月23日对林业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沈维斌、李洪良等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4)公务接待一函多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违规接待费用3352元收缴至林场财务;二是全面清理近三年公务接待违规费用,未发现问题,并于2025年2月17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2025年2月召开各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规范公务接待类型、原则、范围、要求、程序、标准等;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荆竹山国有林场负责人陈雪峰进行提醒谈话。
(5)超标准用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收缴超标准用餐餐费940元至林场财务;二是建立了党建活动审核审批制度,要求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前制定党建活动方案,并由党建办严格把关后报领导审批;三是2025年2月组织支部学习《临湘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党建活动审批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规范;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荆竹山国有林场支部书记谭赫进行了提醒谈话。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局机关大量租赁社会车辆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其主要原因为是局4台公车有2台为局二级机构执法中队巡查车辆,1台防火督查专用车辆,局机关实际只有1台,由于局机关股室工作需要,所以租赁了大量社会车辆,另查明,租赁的社会车辆的报批程序均合规,未发现违反规定和违纪违法行为;二是2025年2月18日完善了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5月23日组织局机关各单位进行了学习;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原办公室主任方学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2)经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未经审批的差旅费1370元、租车费260元、党建餐费750元及加班工资1950元收缴至各单位财务;二是清理2021至2023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租车费,共计收缴违规资金13180元至局财务;三是为进一步提升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增强防范财务风险能力,已于2025年3月23日进行林业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林科所、白石园负责人张立志、沈维斌进行了提醒谈话。
(3)使用过期发票报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使用过期发票报账的费用2650元收缴至林场财务;二是组织财务人员于2025年2月对林场近三年报账费用进行全面自查,主要原因为财务人员业务不熟和不仔细,未甄别票据年限导致出现使用过期发票报账,但均经过了审核审批;三是2025年4月完善了国有林场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白石园国有林场支部书记李雪辉进行提醒谈话。
(4)白条支付工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了白条支付公路养护工资的具体情况,已责令退回白条支付工资1900元,并按要求开具财务发票重新领取工资;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清理2021年以来报账无附件、无事由、发票不合格及白条入账的现象,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财务票据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防范财务风险;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四是由局纪检室对林场分管财务副场长叶青进行了批评教育。
(5)附件明细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宣传资料发放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阅相关报账凭证有宣传资料领取去向清单,且发放的各乡镇及林场均有签字证明,问题原因为报账员业务不熟导致报账时未及时提交财务部门,未发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健全了宣传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了印制宣传品必须提交《申请报告》,发放资料必须登记台账,费用报销必须附审批单、合同、验收单、发放记录;三是规范了操作流程,组织股室工作培训1场次,建立了“申请-审批-印制-领取”全流程资料台账;四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森林火灾防御事务中心负责人谢钦进行了提醒谈话。
(6)工会账列支行政支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账目违规列支的慰问金进行了调账,并进一步完善了林场工会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会经费来源、使用、审批和审计等环节;二是于2025年2月17日组织全体林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国家财经法规及工会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由局纪检室对荆竹山国有林场工会主席进行了批评教育。
(7)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白石园国有林场采购苗木和林科所办公楼维修未经政府平台一事进行了核实,主要原因为降低成维修本和造林季节性而未经政府采购平台,均为市场最低价,未发现影响公正执行的违纪情况;二是责令白石园国有林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分别于2025年2月和4月对需经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相关类似问题;三是2025年4月组织开展林场、林科所财务采购人员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四是由局纪检室对白石园国有林场、林科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国有资产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白石园、荆竹山国有林场山林承包以及林科所白酒账实不符一事进行了核实,截止目前白石园已收回山林经营权面积2800亩,1954亩山林经营权未收回是因合同未到期;荆竹山国有林场于2017年因承包方经营不善问题已解除与湖南茂源有限公司买卖林地使用权合同;二是已于2025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妥善处理收回湖南茂源林业有限公司山林承包经营权;三是于2024年12月对林科所自酿白酒成本结转、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进行全面核实,主要原因为林科所缺少会计专业人员导致处理衔接不到位,且未及时更新账目发生了账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核实情况已责令林科所对会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对自酿白酒进行盘底,重新建立了资产结转台账;四是由局纪监室根据核实情况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张立志、陈雪峰、沈维斌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9.“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8日,局班子会研究并完善了《临湘市林业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以临林函〔2025〕5号文件下发执行,并要求局属各单位学习贯彻长期坚持;二是2025年3月11日,局班子会集体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有关“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相关规定;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林科所原所长冷胜华进行了提醒谈话。
10.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开展不严谨。
(1)党纪学习教育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局属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二是未按要求完成专题研讨的机关一支部已按照要求在2024年4月24进行补学,且完成了专题研讨。
(2)民主评议党员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0日召集局属各支部书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流程,并要求各支部对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已于2025年1月取消了李秀、李丽和袁志辉等党员年终评先评优等次;二是对近三年局属支部存在党建业务不熟悉造成的工作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未发现问题;三是由局纪检室对机关一支部、荆竹山林场支部书记周斌、谭赫进行了批评教育。
(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20日召集局属各支部书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流程;二是局党建办于2025年3月对各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专题督导;三是系统机关党委出台开好2024年度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由支部联点领导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一会五评”严格执行。
(4)国有林场党建资料台账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建资料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核实,药菇山国有林场因党务工作人员变动未及时交接,造成记录时间错误,现已进行了更正,并由局党组书记对药菇山林场支部书记江山红进行了提醒谈话;白石园国有林场支部书记述职大会民主测评表格人数不符主要因为当时6名党员因临时参加林场巡护工作而漏签签到表,已由局党组书记对白石园林场支部书记李雪辉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党建办4月下发关于开展党建资料台账记录不规范的党务问题自清自查的通知,局属各支部对近三年党建台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党建工作记录完整、准确;三是局党建办于2025年5月对全系统党支部党建资料台账进行了一次专题督导。
(5)党务清查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开展了关于党旗印有文字的党务问题清查工作,并将印有文字的党旗进行了封存;二是2025年5月出台了林业系统党务清查工作制度,目前局属各支部党旗已规范化管理。
11.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
(1)人事档案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药菇山林场职工黄球波人事档案涂改一事进行了核实,主要原因为其本人想通过增长工龄年限而增加工资福利待遇遂涂改通知单,但查实黄球波作为工人身份未因为涂改通知单增加工龄而影响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核实情况,已由局党组书记对药菇山国有林场负责人李元文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5年2月荆竹山、药菇山、白石园国有林场普遍完善健全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林场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要求长期坚持,规范化管理。
(2)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纪检室对办理证照未见申请报告及证照领取表一事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2024年办理证照的两名人员均填写了申请报告,其中一人没有出国(境),另一人为推迟出国(境)时间;二是于2025年4月组织全体中层骨干集中学习了《市林业局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并建立了健全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将局所有公职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申请统一由局纪检室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备案等;
12.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失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2月8日,局班子会研究通过《临湘市林业局人才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并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备案;二是2025年3月6日,召开“临湘市林业系统人才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稳定青年人才队伍;三是2024年12月13日,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批复,争取到“2025年基层林业特岗委培”招录计划3名(其中本科2名、专科1名),并正在积极争取“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录计划,将对大力引进青年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将起积极作用。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等检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到位问题反弹回潮。
(1)上轮巡察指出“黄盖湖自然保护中心禁牧管理不到位,核心湖区有耕牛放养,无工作人员巡逻劝阻”。本轮巡察实地走访发现,核心湖区仍存在农户散放耕牛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1月14日,保护区发协助函至附近村委会,与各村委会联合进行上门劝导300余户,同时,与相关村委组织宣传车辆4辆进入各村进行宣传、通过村部喇叭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等形式进行宣传,影响人次达5000余人;二是对保护区耕牛放养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保护区区域耕牛头数473头,根据排查情况加强了巡护劝阻放牧工作,自2025年1月20日至4月20日,保护区工作人员共劝离放牧人员120人次,驱赶耕牛300余头;三是保护区在2025年3月13日上报了乡镇履职清单,在清单中书面提出,联合属地共同宣传。
(2)复绿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三年办理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对为复绿的28起案件向违法行为人送催告书,并发函属地政府协助督促复绿,截至目前已复绿18起;二是2025年4月9日局经济发展中心和造林绿化股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洞村邹家组毁林现场补植油茶进行验收,成活率达到98%,达到复绿整改要求。
(3)楠竹低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3月至5月三次委派局经济发展中心、规划财务股及纪检室工作人员前往白羊田双泉村督促楠竹低改项目资金使用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纠正;二是截至目前白羊田双泉村楠竹低改项目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三是2025年3月7日建立了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强化后期资金监管,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情况。
三、对未完成和阶段性完成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发展理念有欠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近三年办理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针对28起至今未整改复绿案件,向违法行为人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并向涉及案件属地镇政府送达请求协助督促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函,截至目前已复绿19起,另外9起由于已过植树造林复绿季节,预计在2026年4月完成整改;二是于2025年3月与辖区乡镇和林业站就违法使用林地未整改复绿案件、护林员巡护管理情况、农村居民违法建房修路以及搭建养殖大棚未办手续等问题进行了专题会商,并要求乡镇各相关部门在批准建设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事,共同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羊楼司、桃林、聂市中心林业站负责人李晖、李陈刚、刘平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国有林场改革不彻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1日,局班子会集体组织学习《临湘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再次领会精神,提高认识;二是2025年4月7日,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对三个国有林场、林科所“自筹编”人员全面自查摸底工作;三是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对国有林场“自筹编”人员采取“分类施策”的办法,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自2024年10月至今通过办理退休已消化10名自筹编制人员。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清零
针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国有林场自筹编人员问题,将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对接,采取“分类施策”的办法,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深化整改效果,构建长效机制
保持整改的决心和力度,以务实的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的监督检查,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确保每个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提升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运用整改成果,推动林业发展
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反弹。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林业工作的各个环节,营造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对市林业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任何意见建议,欢迎来信、来函、来电或通过邮件如实反映。电话0730-3066123,地址:临湘市长盛西路94号,邮箱:276857908@QQ.com
特此通报。
中共临湘市林业局党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