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25〕30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全面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现将临湘市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行政机关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使金融监管职能) |
2 |
临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3 |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4 |
临湘市教体局 |
5 |
临湘市科技与工业信息化局 |
6 |
临湘市公安局 |
7 |
临湘市民政局 |
8 |
临湘市司法局 |
9 |
临湘市财政局 |
10 |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 |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
12 |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 |
临湘市交通运输局 |
14 |
临湘市水利局 |
15 |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
16 |
临湘市商务粮食局 |
17 |
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18 |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
19 |
临湘市审计局 |
20 |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1 |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 |
22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
23 |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4 |
临湘市统计局 |
25 |
临湘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
26 |
临湘市林业局 |
27 |
临湘市医疗保障局 |
28 |
临湘市国家保密局 |
29 |
临湘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
30 |
临湘市新闻出版局 |
31 |
临湘市残疾人联合会 |
32 |
临湘市档案馆 |
33 |
临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34 |
临湘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35 |
临湘市消防救援大队 |
36 |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 |
37 |
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
38 |
临湘市云湖街道办事处 |
39 |
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 |
40 |
临湘市羊楼司镇人民政府 |
41 |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 |
42 |
临湘市江南镇人民政府 |
43 |
临湘市黄盖镇人民政府 |
44 |
临湘市坦渡镇人民政府 |
45 |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 |
46 |
临湘市忠防镇人民政府 |
47 |
临湘市詹桥镇人民政府 |
48 |
临湘市长塘镇人民政府 |
49 |
临湘市白羊田镇人民政府 |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2 |
五里牌派出所、长安派出所、云湖派出所、桃林派出所、长塘派出所、 白羊田派出所、詹桥派出所、忠防派出所、羊楼司派出所、坦渡派出所、 聂市派出所、江南派出所、儒溪派出所、黄盖派出所、桃矿派出所 |
本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依法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行政检查。
除上述主体以及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垂直管理单位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备注:
1.各派出所可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
2.本市行政检查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各行政检查主体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受理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