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1日至 2025 年4月10日。
姓 名 |
吴应龙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200105 |
|||
工作单位 |
无 |
|||||||
住 址 |
临湘市桃林镇东湖村上吴二组8号 |
|||||||
致残时间 |
2023年3月14日 |
|||||||
致残地点 |
武警山西省总队朔州支队应县中队 |
|||||||
致残原因 |
2023年3月14日在应县中队营区跑道参加1000米体能训练时不慎扭伤,诊断为左内踝、后踝骨折术后,左腓骨骨折术后。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拾级 |
|||||
残疾情况 |
2023年3月14日在应县中队营区跑道参加1000米体能训练时不慎扭伤,诊断为左内踝、后踝骨折术后,左腓骨骨折术后。 |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日
(联系电话:0730—3558609 地址: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