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湘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湘市司法局   日期: 2025-01-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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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34日至428日,市委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法领域专项巡察,528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精准地反馈了4个方面11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自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司法局党组按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奕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时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部署与监督检查。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分工。63日,召开班子成员会,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6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思想根源、落实政治责任、深化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2日,经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审核,下发《关于落实市委政法领域专项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各个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着力推动整改,确保实效。20247月至12月,局党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巡察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压实责任,紧跟进展情况,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扎紧制度“笼子”,全面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共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21次、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召开党员干部会议6次、开展机关考勤督查7次、开展各类廉政谈话44人次、责令退回违规发放加班补助等6万余元,提醒谈话6人,纪律处分2人,完善制定规章制度7个。

党组书记杨奕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要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 统一全局思想。通过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评议等方式,针对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做了整体部署,理清了整改工作思路,为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思想保障。

二是强化领导,推动整改落实。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成立了市司法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做到对标对表,逐条整改落实,推动形成思想到位、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直面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原则,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亲力亲为,带领班子成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定期调度,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党组书记每周利用班子会,听取党组成员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切实做到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注重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亲自督查机关作风4次,带队突击点训矫正对象4次,登陆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检查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外出、请假、签到、管理等情况20余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组织修改、完善了《临湘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临湘市司法局会议制度》《临湘市公证处公证费减免制度》《临湘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流程》《临湘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司法局公车管理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截至124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阶段性完成1个,未完成整改0个;清退清收清缴资金6万余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局党组需整改的问题共4大类,涉及2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6个具体问题的整改。

(一)反馈问题: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1.问题1:局党组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发力不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625日市委书记王文华主持召开了临湘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教体局等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述法,并接受点评。②1111日至1115日,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优化办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组成2个督察组,通过资料查证、网络检索、实地核验、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江南镇、詹桥镇、农业局、市场监督局、教育体育局等9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案卷实地督察,并对其他相关市直部门及镇(街道)进行书面督察,总结成效成果,梳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补短板、强弱项。

2.问题2202210月以来局党组均未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过专题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617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②726日至29日,组织局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参加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班,通过四天集中封闭式轮训,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问题3:行政复议答复与举证不规范,存在逾期的情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公安局与自然资源局举证过程出现了举证不规范的问题,后续通过对接要求该两局补充、完善举证证据,履行举证义务,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被申请单位履行举证义务。

4.问题4: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基层法律顾问合同流于形式,未真正实现城乡全覆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1021日至25日,联合纪监组对临湘市永发、雄剑律师事务所,天成、民声法律服务所,三维、友善法律服务咨询所,湘北、春风司法鉴定所,市公证处及法援中心等10家机构进行法律服务市场突击检查,严格按照《临湘市司法局2024年度法律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卷宗等方式,重点对各法律机构的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内部管理、收费标准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进一步抓好监管和服务。②1024-26日,组织全市青年党员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对临湘市青年党员律师开展全覆盖集中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教育引导临湘青年律师学悟笃行,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执业为民,严守执业底线。③1021日,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地抽查临湘市友善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三维法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进一步规范临湘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5.问题5:未建立人民调解联动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联动联调机制。20244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临调办[2024]2号),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截至11月底,已前往羊楼司如斯村、云湖大岭村调委会等20个调解组织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调研,指导开展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202411月,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警调”联动实施方案》,加强了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内部合作。每月定期与各调委会联络员联系,加强工作交流互动,并按季度汇总相关调解数据上报市委政法委。②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多措并举提升调解质效。2024423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带领基层股调研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个行专调委会工作情况。5-10月,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带领基层股到坦渡镇新湖村等村级调解组织开展调研工作8次,了解村级调解组织日常工作情况。规范奖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专业化水平。出台了《2024年临湘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及奖励机制,以点带面促进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积极投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20244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邀请两位司法所长分享了人民调解案例和工作经验,全年组织了三次在线调解实务工作培训。

(二)反馈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存在差距。

1.问题6:普法宣传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按照《临湘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11日至15日,对江南镇、詹桥镇、农业局、市场监督局等9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案卷实地督察活动并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②今年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优化办会同我局建立了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与事前备案制,对于现场检查采用“扫码入企”备案制度。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实现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今年市司法局共组织各单位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次。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先后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两次,两次考试参考人数共1004人,合格人数共728人,合格率69.6%。今年执法资格证因遗失补正7人,因执法人员单位异动更换执法证22人,因退休、调离执法单位、死亡等原因注销51人。⑤畅通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市司法局在临湘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发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线索征集公告,公告转发以来,市司法局已受理2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通过走访、调查已妥善回复当事人。

2.问题7: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按照《临湘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11日至15日,对江南镇、詹桥镇、农业局、市场监督局等9个重点领域执法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案卷实地督察活动并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②大力推动“扫码入企”执法监管与智慧平台应用,深入推进“扫码入企”执法监管工作。目前,全市近7000家企业全覆盖张贴入企二维码。平台数据显示,有14个单位进行线上报备151条,开展调研18次。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实现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今年515日至17日,市司法局组织市直各执法单位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法规股长、执法大队长共42人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会;523日,市司法局组织市直各执法单位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参加岳阳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班视频会;1014日至20日,市司法局组织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集中观看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的视频课程。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先后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两次,两次考试参考人数共1004人,合格人数共728人,合格率69.6%。今年执法资格证因遗失补正7人,因执法人员单位异动更换执法证22人,因退休、调离执法单位、死亡等原因注销51人。

(三)反馈问题:社会法治事务管理宽松。

1.问题8:社区矫正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所有违规对象进行了训诫教育,并给予警告处分。告知其担保监护人和村(社区),要求加强监管责任,将此情况通报全市14个司法所,对所有在矫对象进行警示教育。②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局党组对三个司法所所长开展提醒谈话,并责令相关司法所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立行立改。联合市检察院监所科对全市14个司法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当场指出要求各所立即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对象,进行集中训诫、警告。③切实加强智慧矫正平台监管,每天安排专人在监管平台查找问题和不足。同时组织各司法所通过正面、反面相关材料,组织矫正对象对矫正规定、纪律进行警示学习,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白哪些事可为,什么事一定不可为。帮助矫正对象筑牢矫正的纪律、规范防线,积极配合平稳的渡过矫正期间。

2.问题9:收治中心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根据巡察指出问题,全面摸排,及时补齐20名收治学员解除收治审批表,进出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②加强收戒收治业务学习培训,621日,收治中心组织开展收治干(辅)警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培训活动中,学习了病残吸毒收治相关专业知识,有力地提升了收治干(辅)警岗位技能。③修订完善《临湘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流程》,制定收治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收治中心干(辅)警管理细则,收治学员奖惩考核细则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问题10:法援援助对象资格审批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723日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集体会议并组织集体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受理范围。② 86日局党组对法援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在今后对法律援助对象的资格审查过程中,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应援尽援,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③对暂时无法使用市一体化数据平台核实经济情况做出说明,并加强与岳阳市数据中心对接,加快关联点的创建。④开展线下核查申请对象经济情况,准确核查申请人经济情况。对经济情况有所隐瞒的受援人进行终止法律援助。

(四)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问题112021年仅召开一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司法局党组分别于611日和1028日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深入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确保思想引领无偏差。②826日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批示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思想和行动自觉,提高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

1.问题12:局党组对重大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不够,监管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提醒纠正,随意减免公证费,无依据减免公证费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13日,临湘市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对公证处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公证处主任做出深刻检讨并接受组织处分;618日,公证处召开巡察问题立行立改专题会,对落实减免制度的相关问题做出相应安排。②完善相关制度,625日,临湘市司法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临湘市公证处公证费减免制度》,公证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督促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认识、严格落实。

(六)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问题13:违规发放值班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开展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市司法局副局长对法律援助中心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问题整改和防止问题反弹。②退还违规发放的律师值班补贴。严格核实2022-2023年法院、检察院的律师值班登记及补贴发放记录,及时退回违规发放的值班补贴共计6100元。③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两高三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意见》、《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签订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问题14:违规列支会议餐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由局分管机关领导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会议相关制度,杜绝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会议性开支。②经过多次研究,在11月出台了局会议制度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会务工作的各项流程,会议的各项工作严格按会议制度进行落实。③今年以来局里召开各项会议,城区和机关干警一律没有安排就餐。④严格控制了会议规模,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只召开了1次全系统的大会,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维稳工作。今年的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基层司法所长以在线上和学习资料的方式参训。

3.问题15:公务用车未定点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由局分管机关领导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巡察整改关于公车相关整改措施。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对专职司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公车使用规范,杜绝公车使用的违规情况发生。②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在11月出台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公车管理工作的各项流程,明确公车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③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公车的各项费用必须报局党组同意,一律 公对公打款,坚持杜绝将费用打入私人账户的现象。④现我局公务用车已纳入了公务用车互联网+监管平台,2台执法车辆全部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所有出车、用车、车辆费用、人员配置等公车相关情况,全部在监管平台上进行申报、登记、审查,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车辆的使用。

(七)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问题16报账附件不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820日,政工室主任万文波对计财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计财股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严格审核票据;②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票据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在2024831日之前已全部补齐相关方案、照片等附件;③根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会同办公室于2024724日对《临湘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2.问题17政府采购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820日政工室主任万文波对计财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计财股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强化财务管理,必须经过政府采购下单才可以进行报账。②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购买宣传画册具体明细及使用领用明细已全部补齐附件。③根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于2024724日完善《临湘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④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单位所有物资采购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下单。

3.问题18工会支付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要求通过消费平台或者在相关证照齐全的经营户处采购节日福利物资,确保工会支付规范;②由活动经手人先行垫付再报账,确保工会支付清晰、明确。

4.问题19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工会已于202448日将余款退回局财务。②加强财务监管,账目及时处理,规范财务纪律;清查往年账务中挂账情况,彻底予以清理。

(八)反馈问题:“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

1.问题20:局党组没有规定大额资金标准,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无明确依据,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金额较大的支出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在11月制订完善了《司法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各项制度、流程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②自巡察整改以来 ,凡属“三重一大”的相关工作,都必须报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特别重大事项还邀请了纪检派驻组参会,在统一同意通过后方可进行,严格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③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在全系统进行了下发传达,规定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必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④对2022年会议桌椅费和2023年宿舍装修工程,局办公室已补全相关财务和工程手续。

(九)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问题2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联点支部指导、督导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725日至82日,司法局4名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到各自联点支部,通过讲党课、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指导,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

2.问题2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每月利用“学习强国”、“智慧党建”、共产党员网、“红星云”、“党员教育资源包”等学习平台,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邀请了市委宣讲师团成员、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许定华来我局召开专题宣讲报告会;并在“临湘司法工作动态”公众号开设“司法行政干警热议二十届三中全会”专栏,先后刊登了24名司法行政干警的优秀学习体会;并下发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辅导书籍40余本,组织局班子成员到联点支部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政治学习20余次,参训100余人次。②局党组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讲学习作为年度重要政治任务,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依托“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分别采取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解读《条例》、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歧路上的沉沦》等方式,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进行集中学习4次,将《条例》提出的政治要求、纪律要求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③深入推进“立足岗位作贡献”“学习身边榜样”“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四亮创建”主题活动,探索党员教育新途径,开展“送法下乡”“开学第一课”“走基层 惠民生”“法润三湘”“平安书记大走访”等特色实践活动20余场次。

3.问题23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迅速部署落实,613日组织召开收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市委专项巡察整改会议精神,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②加强督导指导,分管领导、党建办主任先后三次到收治中心开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③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指导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量化细化党员日常考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

4.问题24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20234月任期届满后未按要求进行换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6月份迅速向党总支报请换届选举,并于626日召开收治中心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十)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不彻底。

1.问题26:固定资产管理不合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92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制定了《临湘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岗位职责;②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做到与一体化平台固定资产价值保持一致,做到账实相符;③确保存量固定资产与新增固定资产全部录入资产系统,制定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财务室联合办公室一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查。

问题27:部分招录人员没有充实到基层锻炼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巡察整改要求将新招录公务员充实到基层一线,加强岗位锻炼。2019年招录的1名新公务员分配到长塘司法所;2022年遴选的1名公务员分配到桃矿司法所;2023年招录的2名新公务员分别分配到江南司法所、羊楼司司法所;2024年招录的3名新公务员分别分配到詹桥司法所、坦渡司法所、白羊田司法所。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定向招录工作,将新录公务员充实到基层一线,不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升新录公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编外聘用人员清理不到位。

1.问题25:未根据20231月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文件《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进行编制清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73日,严格按照《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临办发〔20231号)文件规定,并根据此次专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临湘市司法局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②与编办积极对接,市编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具了《关于市司法局编外人员的情况说明》。司法局编外人员的情况说明中明确规定公证处使用的4名编外人员不纳入“三性”人员清退计划范围;收治中心1名门卫和局机关1名负责会议保障的两位劳务外包人员,不纳入“三性”人员管理。③在开展编外工作人员清理规范过程中,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专题会、2次部署会、2次推进会、1次编外人员大会,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锚定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同时,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原则,把编外人员清理工作做实做细。截止目前2024125日止,我局编外人员清退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通过编办审核已核销编外人员清退指标6人,辞退3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改,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已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同时,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定期回访和跟踪,及时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效果持续显现。同时,加强对新出现问题的敏锐捕捉和快速响应,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结合整改工作,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去除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在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等岗位的业务能力,增强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和反映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推动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同时,加强与兄弟单位和部门的交流互鉴,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将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设立投诉举报箱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3723227;电子邮箱:190151111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