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水利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于6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水利系统范围开展集中整改。为严肃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9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和研判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有力有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到整改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局党组书记彭庆楚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审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巡察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交办,明确巡察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更高站位统筹协调,更宽视野参谋辅政,更优方式督导落实,更实作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截至5月30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2个;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办结6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出台了《临湘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制定了《临湘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因坦渡镇胜龙水厂位于胜龙矿区开采安全范围内,将进行拆除,坦渡镇政府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胜龙水库退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该区域饮用水由龙康供水公司保障;要求江南镇自来水厂停止从长江取水,恢复使用龙源水,自来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2)2024年对桃林自来水、横铺自来水、坦渡胜龙水厂、江南水厂水质巡检4次,针对江南水厂水质不达标问题,送达提示函2次。
2.小农水利设施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经费,2024年共争取上级奖补资金840万元,用于解决我市238口山塘、59座小型机埠、5.5公里渠道衬砌和38口山上经济作物灌溉山塘的清淤维修;
(2)根据职能划分,农村小港属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我局积极与农业部门及上级水利部门沟通对接,了解当前政策,积极申报、争取资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法〔2022〕17号),小沟小港属于县级水利项目,维修养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原则上通过市县自有财力安排,上级部门暂不支持该项资金;
(3)2024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项目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等均由局党组开会研究,根据实际分配各乡镇,11月底已将小型农业水利设施项目资金拨付至各乡镇、村。
反馈问题:(二)河湖长制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偷排直排现象常态化监管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河长股、水政水保股对杨花垸涵闸向黄盖湖排水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与调查,责令同德村村委加强日常管理并进行水闸维修;责令聂市镇水管站加强监管,严禁投肥投饵等影响水质的行为,严处一切偷排偷放的情况;河长办向环保、农业部门下发督办函,要求加强行业监管。
2.落实“守护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水政执法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督促忠防镇对渔洞水库、雁南村主干道周边河港漂浮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督促江南镇对儒溪工业园快餐店、羊楼司镇对梅池村梅隐居山庄按照环保工作要求,将废水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2)充分发挥河长办协调、督办职责,督促责任乡镇(街道)、市直联络单位及时更新各自对应的责任公示牌;制定临湘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湘市2024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临湘市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临河委〔2024〕2号),将巡河履职、问题整改、河湖管护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反馈问题:(三)安全、环保底线工作不牢,有监管缺失现象。
1.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水利局总工廖智对团湾一级电站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局机关制定了《临湘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临湘市水利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建立了水利局安全生产巡查台账,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2)4月11日,电站维修记录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出来,工作区与生活区己按按要求分开,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纪录,目前电站不存在安全隐患。
2.水利在建工程环保措施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施工现场裸露泥沙已覆盖并安排洒水车在施工现场洒水。
反馈问题:(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7月2日,局长彭庆楚召开巡察整改第四个问题整改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宗教事务条例》,并进行研讨,加强干部职工的宗教工作意识;
(2)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布置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栏,宣传宗教工作,9月下旬,根据制定的《关于开展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局党建办联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对水利系统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下发各单位;
(3)2024年度局党组班子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且单独成段。
反馈问题:(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局党组于8月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彭庆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讲党风廉政党课;邀请巡察组陈永清组长宣讲《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机关清廉走廊建设,在局属各单位开展清廉小区、清廉工程建设;局党组组织对执法、工程、收费、财务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堵住违纪违规漏洞;
(2)根据党组班子分工调整了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一岗双责制度;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讲党课的同时,结合水利系统近年来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开展了送教到基层活动,班子成员将《零容忍》警示教育片分别送到各二级机构,与干部职工一同观看、共受警醒,有效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反馈问题:(六)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可靠前提下,对破损六方块修补预计花费15万左右,截止12月底修补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计修复900平方米,投入资金16万元。
反馈问题:(七)水政监督执法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水政已建立“首违不罚清单”,今年未办理过适用简易程序罚款金额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巡查监督中将进一步加强巡查频次;
(2)对处理违法采砂案件的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水利局多次联合渔政、交通、属地镇政府等部门对三座水库及周边河道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3)经查,违规取水水厂为应急取水,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可以不办理取水许可证。
反馈问题:(八)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公务接待附件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帐手续,严格按市纪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10月21日,局党组副书记刘虹霞对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月15日我局邀请财政局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财务管理规程,规范今后的报帐手续;
(2)相关单位附件资料已全部补齐。
2.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帐手续,严格按市纪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10月21日,局党组副书记刘虹霞对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月15日我局邀请财政局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财务管理规程,规范今后的报帐手续;
(2)相关单位附件资料已全部补齐。
3.租车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水利局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事,杜绝违规行为。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违规发放部分已全部退回并上缴市财政;
(2)进一步完善财务报帐手续,严格按市纪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10月21日,局党组副书记刘虹霞对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月15日我局邀请财政局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财务管理规程,规范今后的报帐手续。
反馈问题:(九)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财务核实后,已将超标准缴纳部分全部退回;已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类似现象。
2.用不合规发票入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核实发票,该发票原件在相关项目专帐中。
3.报账附件明细不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补发票及劳保工作服领取名单。
4.虚列工作支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龙源水资源保护中心超标交通补助已退回;龙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出差报账与实际情况相符,已作情况说明。
5.未入政府电子卖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规范制度加强管理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培训。
6.三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合资分红资金已全部收回;经自查,实属铁山咀相关办公用品未入固定资产,为财务人员会计科目运用错误,已作调账处理,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培训。
反馈问题:(十)水利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资金已全部退回。10月21日,局党组副书记刘虹霞对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1月15日我局邀请财政局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财务管理规程,规范今后的报帐手续。
反馈问题:(十三)人事管理不规范。
1.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龙源水资源保护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缺口大,不得已让一部分自筹人员自谋出路,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目前仍有自筹编制人员停薪留职;
(2)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忠防水资源保护中心在编不在岗人员均已返岗上班,并将多交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至对应单位财政账户;
(3)铁山咀电排站工作人员2017年因家庭变故,导致精神抑郁,被确诊为抑郁症,后经长期治疗,于2024年2月恢复正常,3月返岗上班,病假期间单位考虑职工个人经济困难,仅发基本工资;
(4)庄艳丽已于2024年7月办理辞职手续,铁山咀电排站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2024年8月临纪监(交通局组)纪要【2024】7号决定:分别给予铁山咀电排站原站长李文胜同志记过处分,原支部委员元维建同志警告处分,现站长李佰约诫勉谈话。
2.干部借调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干部已按要求,返回原单位上班,另一名干部已辞职。
3.干部调整未征求廉政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2023年股级干部调整在局党组讨论研究时,派驻纪检组组长彭泽钢同志参会,会上彭泽钢组长在发表意见时,也“同意”该人事调整方案,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后才正式拟文发任免通知;
(2)今后,我局在进行人事调整工作时,人事调整方案除报送市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外,将一并报送市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政意见。
4.水利专技人员短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自2016年以来,临湘市水利局通过“公开招聘”渠道共引进人员18人;通过“四海揽才”渠道引进人才1人;通过“基层水利特岗生定向委培”渠道共引进10人;
(2)我局于2024年3月向市编办呈报“请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告”,涉及局属5个二级机构、共申请公开招聘16人,但仅批复2个名额;2024年9月已招录2人,现已入职。
5.劳务用工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龙康供水公司为企业性质,已划归市国资中心。3名临聘人员已按企业管理相关规定签订企业用工合同。
反馈问题:(十四)政企改革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4家公司已经划归国资中心,暂由龙源水资源保护中心托管;4家公司法人均由无编制人员担任;龙源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和龙康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均为非财政预算人员。
(2)龙羊供水公司原为兴源供水公司子公司,龙源供水公司亏损严重,收入不足以养活全部职工,所以10名职工由兴源供水发放工资福利。今后在龙羊供水公司财政允许情况下逐步将10名职工工资福利转回龙羊供水公司发放。
反馈问题:(十五)局党组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局党组书记彭庆楚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组织召开党组会、巡察部署会、动员会、学习会、整改推进会等19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2)局党组牵头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坚持统筹兼顾、通盘分析,把症结找精准,把措施抓到位,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十一)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1.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工作,截至目前,局中心理论组已开展6次集中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
2.局党组对基层党支部指导督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铁山咀电排站完成换届选举,完善了支部设置;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了党建工作指导督查;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双述双评”工作。
3.“四个不直管”制度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二级机构进行督查,自巡察整改后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由副职分管财务。
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二级机构进行督查,自巡察整改后“三重一大”
事项均上会研究。
反馈问题:(十二)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党建工作,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
2.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属各单位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如局机关组织党员开展了“不忘初心,缅怀先烈,共筑水利梦”、党建进工地等主题党日活动;督促铁山咀电排站严格按党建工作计划中制定的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执行,并对6月以来进行的党员活动日进行的督查。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为指导,对前期完成整改的各方面工作成绩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新气象。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扎实、廉洁自律的水利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落实。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及时制定计划,强化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0-3766001;邮政信箱: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258524692@qq.com。
中共临湘市水利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