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27日至 2023 年3月7日。
姓 名 |
章韵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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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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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临湘市江南镇儒溪社区白马矶二组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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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时间 |
201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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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地点 |
武警北京市总队执勤第五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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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2015年6月,在部队跑步扭伤左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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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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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
左足距腓韧带损伤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2023年 2月27日
(联系电话:0730—3558609 地址: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