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纾困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自住住房的便捷性和普惠性,在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原则下,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三部委《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10号)的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须同时提供补缴方案,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恢复正常缴存。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前一月为正常还款),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月。
四、降低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标准。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降低为276元(单位和职工分别为138元)。
五、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凡在本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均执行80万的贷款额度上限。
六、进一步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对我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
七、恢复执行异地贷款政策。对户籍地或就业地在岳阳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后,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放宽可办理业务时限。缴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后两年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九、实施可提可贷政策。职工本人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房后,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款,同时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持余额不得少于1万元。
十、放宽商转公可贷额度。缴存职工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出证5年以内的,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不受原商贷本金余额限制,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出证满5年的,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的本金余额。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3日起实施。
陈浩宇 供稿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