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市负责的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制定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1.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制定出台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印发实施。
2.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生物安全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生物安全法。
3.持续做好宣传。结合“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行业实际强化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发现、识别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已出台了临湘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
(二)1.我局在2021年8月20日在全系统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学习讲座、举办专题培训,用丰富的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并在2021年9月7日,邀请岳阳市医学会临床检验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姜习新教授在我局学术报告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解读,全系统近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通过此次学习,在本单位也进行了精神的传达,提高了全市医疗机构生物安全意识。
2.根据湖南省国家安全生物与公共卫生领域工作协调机制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临湘市国家安全生物与公共卫生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文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了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要求各单位根据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3.为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提高我系统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成立了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国家安全生物与公共卫生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对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我局将定期开展对生物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各行业部门加大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物安全意识。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29日)向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人:石倩,联系电话:15574026408
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