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
来源:临湘高新区   日期: 2022-02-2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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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园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

 


一、园区概况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园区位于岳阳市临湘市区(县),园区代码1312,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核准范围面积4.6278km2,已开发面积为3.22km2。

滨江产业区(原名湖南省化工农药产业基地)于2007年8月开园,纳入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规划建设范围,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湖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列为岳阳市沿江经济带、全省36个重点产业基地之一。园区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园区调区扩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本规划、区域环境现状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本次调区扩区规划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20]1号。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将园区规划面积调整为462.78公顷,定位以新材料(不含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为主的项目)和电子信息(不含印刷线路板)为主导产业,以机械制造、物流仓储等为辅导产业,不符合规划的企业按有关政策要求逐步转型退出。园区规划将区内产业布局调整为“一心服务、二轴贯穿、五产支撑”的新格局,一心服务:即综合服务中心;二轴贯穿:即长江沿岸经济发展轴和临鸭公路产业发展轴;五产支撑:即沿江绿色化工产业、机械制造、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和物流产业。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经过多年发展,滨江产业区除一般性基础设施较完善外,还建设有为园区企业生产、生活配套服务的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危废焚烧厂以及3000吨级长江专用码头,10万伏专用变电站、特勤消防站等设施也在建设中。2021年预计完成工贸总收入326.67亿元,同比增长-9.31%;规模工业增加值89.2亿元,同比增长-0.95%;固定资产投资62.74亿元。

截止到2021年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29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21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3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5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7个(1家正面豁免企业无需办理),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12个(全部为新入园企业,正在办理之中)。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6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0个,未完成验收的有13个(全部为新入园企业)。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6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13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6个,存在13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37.367t/a,氨氮21.978t/a,二氧化硫136.415t/a,氮氧化物148.467t/a,VOCs101.877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1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说明表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严格依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各园区规划功能布局,将工业产业与新城发展方向明确,并做好隔离、防护,避免工业与新城混合发展。做好各片区边界管理,在工业用地与周边商业、居住用地之间设置防护隔离带,减少园区生产活动对外部居住用地的影响。沿江工业组团适度调整规划范围,预留沿长江景观带和沿洋溪湖景观带建设用地。

1、园区已设置安全防护距离,避免工业与新城混合发展。

2、园区工业用地与商业居住用地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减少了生产活动对居住地的影响。

3、园区已对沿江工业组团调整了规划范围,预留了沿江长江景观带和沿样溪湖景观带建设用地。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关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及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产业扩张。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已存在的化工产业的保留与退出须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确保过渡期化工企业环保措施持续稳妥有效。

1、按照环保产业准入要求把好了准入关,无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项目入园;入园项目已进行环评。

2、根据省、市对沿江化工企业退出搬迁改造文件精神要求,目前园区正在进行转型升级,园区在杨桥地块新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已完成12家企业关闭退出,2022年12月底确保完成剩下的8家企业就近搬迁,1家企业就地转产,3家企业异地搬迁。绿色化工组团区化工企业逐步退出。现正在发展物流产业。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江排污口的审批手续。做好园区新扩区域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园区实行雨污分流,提高中水回用率,做到废水应收尽收并集中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管网建设未完成、生产废水未接管之前,相关区域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含试生产)。加快园区燃气管网及供应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园区企业使用高污染能源。采取全流程管控措施,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现有入园企业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1、排污口设置论证方案已编制且已召开评审会,已评审(园区已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研究院编制论证方案,保持原口径30CM、原址、原规模2万吨)。由于涉及到长江新螺段白鳍豚保护区功能区划重新调整,省生态环境厅需等白鳍豚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完成后再进行批复。

2、园区新扩区域污水管网暂未建设完成,相关区域企业还在建设中。

3、园区企业污水已实行“一企一管”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园区雨水管网全部配套完善,并已建成3万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各企业也已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首先对厂区范围的初期雨水进行一次收集后达标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园区对企业排出的雨水再进行一次收集后达标排入外环境。各企业雨水排口及园区总雨水排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

4、污水处理厂维护改造已完成,设计规模2万t/d,总体处理工艺无明显变化,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18-2002)一级A标准,已实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5、园区燃气管网已建设完成,对园区企业加强监管督查,采取全流程管控。

6、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部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送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由企业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处置,年处理9000吨农药危险废物的德泽公司已建成投运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

7、园区正式生产企业已通过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全面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制度。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由园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园区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精科检测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方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 长效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环境风险管理: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关于加强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成立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园区组织演练、培训。

做好园区周边控规,减少环境敏感目标。园区调扩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相关项目环评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的,须严格予以落实。

园区范围内未新建学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相关项目已按要求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园区杨桥地块项目工地施工,园区管委会已对工地作出要求,施工工地已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

(2)园区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自行监测结果

表1.2高新区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监测

项目

监测点(断面)设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环境

空气

G1鸭栏码头附近居民

SO2、NO2、PM10、VOCS、NMHC、NH3、硫化氢、氟化物、HCl、苯、二甲苯、甲醇、甲醛

同时记录:气压、气温、风向、风速

4次/年

1次/天,

检测1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G2儒溪老政府附件

G3白马叽居委会居民点

G4新港村王家门组点

G5径港村五组

G6三湾村大岭口

SO2、NO2、PM10、VOCS、NMHC、HCl、氟化物

同时记录:气压、气温、风向、风速

G7飞跃村石塘冲

G8新建姚家

G9郭陈家

G10三湾工业园新管委会

G11杨德水云馆

PM10

G12白云湖公馆

地表水

S1园区取水口上游500m

PH值、DO、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铜、锌、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苯胺、林丹、滴滴涕、苯、甲苯

4次/年

1次/天,

检测1天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S2园区取水口下游100m

S3园区排污口上游500m

S4园区排污口下游100m

S5园区排污口下游500m

S6洋溪湖

S7长港湖

S8白云湖

PH值、色度、COD、氨氮、SS、石油类、氟化物、镉、铅、汞

S9赵家塘

PH值、COD、氨氮、总磷

地下水

U1新港村王家门组居民水井

PH值、耗氧量、总硬度、氨氮、铅、镉、汞、砷、六价铬、铜、锌、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氮、氰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TDS、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六六六、滴滴涕

4次/年

1次/天,

检测1天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U2径港村五组居民水井

U3洋溪湖渔场居民水井

U4儒溪老政府水井

U5福尔程化工公司地下水监测井

U6石塘冲居民水井

PH值、色度、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以N计)

废水

W1长安河附近生活废水排放口

PH值、COD/氨氮、SS

4次/年

3次/天,

检测1天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Ⅰ类标准。

土壤

T1儒溪老政府

PH值、镉、总汞、总砷、铜、铅、铬、镍、六六六、滴滴涕

2次/年

一次值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

T2正兴化工公司附近

T3新港村王家门

T4径港村五组

T5鸭栏码头附近

噪声

N1鸭栏码头附近居民

环境噪声

4次/年

2次/天,昼、夜检测,检测1天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类标准。

N2儒溪老政府附件

N3白马叽居委会居民点

N4新港村王家门组点

N5径港村

N6园区管委会

N7石塘冲居民点

4次/年

1次/天,昼、夜检测,检测1天

N8兆邦大道西侧居民点

N9王禾村居民点

N10管委会

环境质量跟踪自行监测情况:湖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9日、2021年6月22日、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2月31日对滨江工业园区周边的杨桥村、鸭栏村、泾港村、洋溪村、儒溪中学等相关坐标点位的地表水、地下水、空气质量、噪声进行检测。

自行监测结果:园区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园区环境质量现已达标。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临湘高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要求见下表。

 

 

 

 


2.1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km2)

涉及乡镇(街道)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主导产业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ZH43068220003

湖南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湖南省

岳阳市

临湘市

重点管控单元

核准范

围:7.3914

核准范围(一园两区):三湾片区涉及云湖街道办事处;滨江产业片区涉及江南镇

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其中云湖街道、江南镇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

滨江产业区:

湘环评函[2020]1号:以新材料(不含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为主的项目)和电子信息(不含印刷线路板)为主导产业,以机械制造、物流仓储等为辅导产业。

三湾产业区:湘环评函[2017]30号:逐步退出陶瓷企业,依托区域垂钓文化集约发展浮标产业;

湘政函[2006]7号:医药、纺织、机械制造。

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建材、化工、有色冶金。

湘发改函[2020]111号: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

三湾产业区:

1、产业园区现状环境管理不完善;

滨江产业区:

2、滨江产业园历史遗留土壤污染,存在污染地块;

3、滨江产业园化工产业片区处于长江岸线1km范围内;

4、产业园区污水厂尾水排放口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管控维度

管控维度

空间布局约束

(1.1)三湾产业区: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在污染防治措施可靠可控,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污染小的钓具浮标系列的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后续不得再引进三类工业企业建设,现有化工企业必须搬迁至专门的化工园区,陶瓷企业逐步退出。对园区内环保手续不 健全,环保措施不到位,落后淘汰产能企业、已停建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其余环境管理要求仍按《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临湘工业园区 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执行。

(1.2)滨江产业区: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关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及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产业扩张。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已存在的化工产业的保留与退出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园区调扩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学 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污染物排

放管控

(2.1)废水:三湾产业区:园区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经市政污水管网送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排入长安河,雨水依地势就近排入长安河。滨江产业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在各自企业内经预处理达标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往长江;园区新扩区域做好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做到废水应收尽收并集中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未完成、生产废水未接管之前,相关区域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含试生产)。

(2.2)废气:三湾产业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控水平,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 VOCs 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滨江产业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控水平,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3)固废: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2.4)园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环境风险

防控

(3.1)园区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临湘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滨江产业区中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可申请移出《名录》。严控污染地块环境社会风险,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以及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过程中的腾退企业用地为重点,结合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名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对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3.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开展全市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全市范围内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提升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3.6)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3.7)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推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园区2020年的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608900吨标煤,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400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18600吨标煤。2025年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710200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326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期间能耗消耗增量控制在101300吨标煤。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重点开展化工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临湘市 2020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为31立方米/万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04立方米/万元。

(4.3)土地资源: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浮标钓具及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制造产业、建材业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分别为220万元/亩、200万元/亩、280万元/亩、260万元/亩、170万元/亩。

 

 

 

 


2.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主要环境问题情况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针对滨江园区内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的环境敏感目标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1)滨江产业园历史遗留土壤污染,存在污染地块

滨江园区污染土地共四块,园已完成修复1块(腰子湖),剩余三块: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已纳入国家环保治理项目库,国家资金配套完成后启动治理;湖南国发精细公司和原化学农药厂废弃场地,企业全部完成搬迁后再进行修复。

(2)滨江产业园化工产业片区处于长江岸线1km范围内

根据《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1号)、《岳阳市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工作方案》(岳政办发[2020]16号)和《临湘市沿江化工企业退出工作方案》(临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2022年12月31日之前,滨江产业区沿江化工企业完成退出转型搬迁改造任务。

(3)产业园区污水厂尾水排放口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园区组织专家对排污口设置方案进行论证且已召开评审会(园区已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研究院编制论证方案,保持原口径30cm、原址、原规模2万吨)。建立了“一口一策”排污口管理台账、完成工业园排污口标志牌设置工作。由于涉及到长江新螺段白鱀豚保护区功能区划重新调整,省生态环境厅需等白鱀豚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完成后再进行批复。

(4)严格园区企业准入

进一步严格企业入园审核,完善企业入园审核制度,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中工业园区调区扩区行业准入条件、滨江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业园区调区扩区行业负面清单等文件要求,并委托第三方协助审核,严把企业入园质量关。

3.临湘高新区滨江园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执行情况

 


序号

管控纬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开发区相关情况

符合性

1

空间布局约束

滨江产业区: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关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及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产业扩张。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已存在的化工产业的保留与退出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园区调扩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滨江园区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不符的产业入园,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引进、扩建、改建化工企业,现有存在的化工企业正在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予以退出或异地搬迁;根据《临湘市沿江化工企业退出工作方案》(临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2022年12月31日之前,滨江产业区沿江化工企业完成退出转型搬迁改造任务。

符合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滨江产业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在各自企业内经预处理达标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往长江;园区新扩区域做好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做到废水应收尽收并集中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未完成、生产废水未接管之前,相关区域新建涉废水排放的企业不得投产(含试生产)。

2.2废气:滨江产业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控水平,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3固废: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源头管控、规范化管理和处置等工作机制。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2.4园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1)废水:园区配套了完善的雨污水管网,滨江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泵站,污水实行“一企一管”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入污水厂的污水采用了分质处理,农药制药化工企业废水经铁炭+非均相芬顿预处理工艺后再进入主体处理工艺处理;其他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直接进入主体工艺处理。污水进、出水配套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园区已严格管控,对新建涉水排放企业管网建设不配套的,不得投产(含试生产)。

(2)废气:滨江园区3家重点涉VOCs企业(比德、宇恒化工、国发精细化工)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纳入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3)固废:园区配套建成了年处理9000吨农药危险废物的德泽公司,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并投运。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由企业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部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送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开展园区危险废物风险大排查行动,建立了园区整改销号制度,对园区内国发精细化工、比德生化科技、宇恒化工、环宇药业等涉危废问题企业进行问题整改并完成了销号。

(4)园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按《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执行。

符合

3

环境风险防控

3.1园区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临湘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4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应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滨江产业区中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可申请移出《名录》。严控污染地块环境社会风险,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以及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过程中的腾退企业用地为重点,结合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名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对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3.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开展全市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全市范围内化工、医药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提升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能力。

3.6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

3.7园区应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园区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临湘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按照要求落实。

(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已经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3)已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各类涉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4)暂未有农用地开发,对污染地块不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一步加强对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对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5)开展了园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6)建立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

(7)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体系。园区督促企业完成了硫化氢、氯气等有害气体在线监测设施,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园区正在完善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符合

4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推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园区2020年的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608900吨标煤,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400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18600吨标煤。2025年区域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710200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326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期间能耗消耗增量控制在101300吨标煤。

4.2水资源:强化工业节水,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重点开展化工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临湘市 2020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为31立方米/万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04立方米/万元。

4.3土地资源: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发展与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浮标钓具及体育用品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医药制造产业、建材业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分别为220万元/亩、200万元/亩、280万元/亩、260万元/亩、170万元/亩。

(1)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集中供热和工业余热利用,实现了“一园一区一热源”。

(2)强化工业节水,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3)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制定了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

 

 


4.园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下一步计划

针对滨江园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如下:

(1)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

进一步完善企业入园的准入制度,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产业扩张;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引进、扩建、改建化工企业,现有存在的化工企业根据《临湘市沿江化工企业退出工作方案》(临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退出转型搬迁改造任务,根据退出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保企业按时完成退出转型搬迁改造任务。

(2)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的主体责任,同时第三方单位环保管家加强对污水厂的巡查监督,园区加强协调督办,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处罚措施。二是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三是加快完善园区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时间节点3月底前完成监管平台硬件系统建设,6月底前完成平台数据联网上传,提升园区自动化监管水平。

(3)加强园区风险防控

2022年8月底前,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并组织开展园区应急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对新入园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管。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湖南临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0m3/d,实际处理规模35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芬顿+MBBR+臭氧催化氧化+BAF反硝化,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5个(环宇、宇恒、福尔程、比德、国发),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322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3个(环宇、宇恒、国发、比德、兴同、驰兴、福尔程、三智、龙正、神骏、鹏程、德泽,北控),纳管企业均实行了一企一管,企业排水经在线监控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排入污水厂污水采用了分质处理,农药制药化工企业废水经铁炭+非均相芬顿预处理工艺后再进入主体处理工艺处理;其他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直接进入主体工艺处理。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园区不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8.86t/a,氨氮1.127t/a,其他7.331t/a(总磷0.341t/a,总氮6.99t/a,砷及其化合物:0t/a,铅及其化合物:0t/a,锡及其化合物:0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源潭河长源断面,水功能区划III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滨江园区无“双源”地下水监测需求及设施。

园区内不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12个(环宇、宇恒、国发、比德、兴同、驰兴、福尔程、三智、龙正、神骏、鹏程、德泽),三家涉VOCs排放企业(比德、宇恒化工、国发精细化工)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01.722267t/a,氮氧化物151.375412t/a,VOCs12.000103t/a,其他18.78229t/a。以上发证企业均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园区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同时园区开展了涉VOCs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完成销号。后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监管,制定相关检查工作方案和日常巡查计划,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

临湘市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小微站于2020年8月开始方案论证、项目建设,10月份完成项目验收。

 

 

 

 

4.1 滨江园区小微站点位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坐标

监测因子

达标情况

1

园区标准化厂房

经度113.366008,纬度29.646825

PM2.5、PM10、SO2、NO2、CO、O3

设施运行稳定,监测数据合格。

2

园区自来水厂

经度113.322948,纬度29.624699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4个,已完成修复1个(腰子湖),未开工修复的3个(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湖南国发精细公司和原化学农药厂废弃场地),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6个(驰兴、环宇、比德、宇恒、国发、深水海纳),产生量63077.764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1400.345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1677.419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个,产生量3553.961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13.77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587.645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湖南德泽环保公司):处理能力9000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焚烧飞灰,焚烧残渣等),处理工艺回转窑+二次焚烧。园区对相关涉危废企业进行大排查,对园区内国发精细化工、比德生化科技、宇恒化工、环宇药业等涉危废问题企业进行问题整改并完成了销号。后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涉危废企业监管,制定相关检查工作方案和日常巡查计划,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4件,已完成整改4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3件,已完成整改3件,完成率100%。(详见表2-4)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内容,进行了园区环保信用自评,临湘高新区技术产开发区属于环保诚信园区等级。

表8.1 临湘高新区技术产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表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自评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0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0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0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0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0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0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0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0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0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0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1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0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0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0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0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0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0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0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0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0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0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1

总分

 

 

 

+2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环境准入管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综合治理五个方面发展建设实际情况,园区进行环保信用系统化评价,通过园区2021年度环保信用管理自行评估总结,园区总体得分11分,按照环保诚信园区、环保合格园区、环保风险园区环保信用分值分布情况,园区属于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积极落实上级部门政策、文件要求

根据中央及省市部门文件要求,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先后制定了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年污染防治夏季攻势行动方案、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等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具体任务细分,责任到人。

(二)大力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

根据省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知和湖南省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规范要求,一是园区聘请了第三方环保管家,在工业园开展环境诊断、隐患排查、台账规范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二是园区委托了专业环保公司运营管理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深水海纳公司)和园区雨水泵站(湖南湘恩环保公司),保证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园区委托了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根据环评要求,定期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和土壤进行季度性检测,及时全面掌握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和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

(三)积极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档案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园区档案资料编制要求:一是整理完成了滨江产业区全部在产企业一企一档”工作;二是编写完成了湖南临湘工业园滨江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及其附表内容;三是编写完成了园区环保信用评价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

(四)全面督促完成各项环保问题销号工作

对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临湘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低等问题”、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涉及的园区2件信访举报件问题、岳阳市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机动巡查反馈“污水处理厂无水”问题、涉铊工业企业专项整治问题、工业园总磷削减任务问题等根据相关销号要求,全面督促企业整改,及时办结完成销号,并将销号资料进行存档。

(五)大力加强园区环境问题监管力度

一是制定了企业日常环保巡查计划,每周在园区范围开展一至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相关巡查资料进行存档备查。二是开展了园区企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制定了环保大排查工作方案,聘请3位环保专家与工业园和环保站一起对园区各企业开展了环保排查工作,对排查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在到达其整改期限后,对各企业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实。三是开展了园区涉VOCs及危废企业问题排查整治。督促园区3家重点涉VOCs企业(比德、宇恒、国发)完成问题整改;开展园区危废问题大排查,对园区内重4家重点危废企业(比德、国发、宇恒、环宇)完成问题整改并进行销号,同时监督森泰公司危废转运,确保合法合规。四是完成滨江园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口一策”排污口管理台账,配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整治验收。

(六)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园区环保问题

一是协助生态部专家及临湘环保局完成对园区地下水情况调查评估工作。二是协助规划建设部加强对中非经贸产业园项目工地的监督,确保工地施工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标准落实到位。

(七)精心组织园区企业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园区聘请第三方公司专家就企业如何落实环保主题责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点宣讲环保法律中企业应履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办理未取得批复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湘白马矶混合入河排污口存在未及时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等问题,要求补办手续。

2018年9月,园区委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对临湘市白马矶混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报告(报批稿)》于2018年11月24日递交湖南省水利厅并通专家评审会。白鱀豚保护区管委会出具正式书面回复同意园区对排污口办理设置审批。由于涉及到长江新螺段白鳍豚保护区功能区划重新调整,省生态环境厅需等白鳍豚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完成后再进行批复。

(二)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升园区自动化监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和《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园区需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二是进一步健全园区企业环保手续。园区上一年存在大量新入园企业,根据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申办、应急预案备案及环保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

(三)进一步优化规划功能布局

严格依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各园区规划功能布局,将工业产业与新城发展方向明确,并做好隔离、防护,避免工业与新城混合发展。做好各片区边界管理,在工业用地与周边商业、居住用地之间设置防护隔离带,减少园区生产活动对外部居住用地的影响。沿江工业组团适度调整规划范围,预留沿长江景观带和沿洋溪湖景观带建设用地。

(四)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关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环境保护及产业准入相关要求,严格限制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冲突的产业扩张。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已存在的化工产业的保留与退出须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确保过渡期化工企业环保措施持续稳妥有效。

(五)加强园区建设工地监管,保障园区环境空气质量

园区杨桥地块及中非产业园目前正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避免建设时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排污口审批手续工作

排污口审批手续办理涉及的工作跨省,园区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对接,持续跟进审批进度,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审批。

(二)持续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引进第三方服务单位作为园区环保管家,协助园区进行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园区企业环境管理档案,2022年年底之前更新并补充完善滨江园区“一企一档”资料库。二是在现有平台基础上通过分期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合法合规的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建设。目前已向市政府提交申请采购报告,按采购程序办理手续,预计3月底完成硬件系统建设,6月底完成与省平台数据联网上传。三是及时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通过合法合规的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编制。预计3月完成项目采购,6月底完成文本编制工作,8月底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四是持续开展园区生态环境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园区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五是加强园区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问题排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特别是园区污水厂运营管理,制定日常检查工作方案,定期进行问题排查和检查。六是对新入园环保手续不健全的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进,督促企业加快办理环保手续,对限期未完善环保手续的项目予以严厉打击。

(三)严格依规开发,优化园区空间布局

园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距离,避免工业与新城混合发展。园区工业用地与商业居住用地之间设置了绿化隔离带,减少生产活动对居住地的影响。对沿江工业组团做好规划范围调整,预留沿江长江景观带和沿样溪湖景观带建设用地。

(四)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制定完善的企业入园审核制度,同时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园区加大对入园企业审核力度,严把企业入园关。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升级,根据省、市对沿江化工企业退出搬迁改造文件精神要求,目前园区正在进行转型升级,园区在杨桥地块新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已完成12家企业关闭退出,2022年12月底确保完成剩下的8家企业就近搬迁,1家企业就地转产,3家企业异地搬迁。园区严格按照退出时间要求,安排专人协调跟进,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退出搬迁任务。

(五)做好园区建设期水土保持及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园区杨桥地块及中非产业园项目工地施工,园区管委会督促施工工地制定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标准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附表:滨江园区2021年度报告表格(定稿)2.23.xls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