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纪委监委 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临湘市委批准,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名。
1、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岗位)。
2、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岗位)。
3、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岗位)。
4、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岗位选调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事业编岗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务专技岗位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工作人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适合男性(因查办案件需要经常出差并参与审查调查),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①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或巡察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会计、审计、计算机、金融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之一的;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
(二)报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性别不限,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在岳阳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行业部门内刊、新闻媒体上发表过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署名文章的。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
(三)报考市委巡察办公务员岗位巡察工作人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巡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适合男性(因经常在外出差需要),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①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或巡察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的(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会计、审计、计算机、金融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之一的;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
(四)报考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群众,热爱巡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在岳阳市内事业单位的管理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性别不限,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②在岳阳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行业部门内刊、新闻媒体上发表过经验材料、调研报告、署名文章的。
5、满足选调相关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与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26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廉政临湘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准备好《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编制卡复印件、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委院内纪委监委办公楼405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编办、临湘市委巡察办、临湘市人社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人社局统一制作。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委托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侧重考生的文字综合和调研能力,办案和巡察岗位笔试侧重考生的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形成考生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有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或巡察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最多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巡察办、市人社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试用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提交市委组织部正式调入,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杨
联系电话:0730—3711523/19573097390
监督举报电话:0730-3711531(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临湘市纪委监委 临湘市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