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9年11月14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临鑫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临鑫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湖公路北侧,五塘路水库东侧 |
建设单位 |
临湘市临鑫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临湘市临鑫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临湖公路北侧,五塘路水库东侧,年零售油品3000t,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872.8m2。项目主要由加油区、油罐区及配套的辅助、环保设施等组成,设置有1栋2F站房、1栋2F辅助用房、1个罩棚、4台双枪潜油泵式加油机、4个双层卧式埋地储罐(30m3 95#汽油罐1个,30m 392#汽油罐1个,30m3 0#柴油罐1个,40m3 0#柴油罐1个),属于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地下油罐区、输油管、隔油池等各项防渗措施,采用双层储油罐并设置防渗池,设置监测井,对油罐和输油管建立检漏、报警等自控系统,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要求建设,控制好与周边道路及建筑物的距离,落实消防、安全距离及相关措施。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和自动监控管理措施,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杜绝环境污染及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 3、设置有效的加油、储油、卸油油汽收集回收系统,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及油品运输、贮存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回收后的油气、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分别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4、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好截(排)水沟及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加油区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达标后外排。 5、对卸油泵、加油泵、柴油发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6、油罐残渣、隔油池油泥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建好管理台帐。 2019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