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残发〔2019〕12号
关于下达2019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南湖新区民政局: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残联2019年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19年,全市计划扶持177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指标按要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口数、扶贫工作重点县、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表)。
二、扶持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创业残疾人:
1.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登记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为2019年度县级以上残联组织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
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跨地区创业的,原则上由残疾人创业所在地残联负责实施,具体条件由各地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二)下列对象优先纳入:
1.建档立卡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残疾人;
3.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
4.普通高等院校及省特教中专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5.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
(三)下列对象不予纳入:
1.已受到残联组织创业扶持的;
2.申请创业扶持同时又在其他机构就业的。
三、经费统筹
标准10000元/指标。省残联下达的计划,经费由省残联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统筹,省直管县按照标准下拨,市辖区按照6000元/指标的标准下拨,差额部分由市本级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决;市级增加任务由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10000元/指标的标准统筹。鼓励各地在省级任务的基础上,另行安排资金,放大规模,扶持更多残疾人创业。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实施要求。各地要在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总结往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扶持形式、提高扶持实效,深入推进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
(二)加大公示力度。各地创业扶持情况(指标数、申报条件、评定结果等)要在本级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上报材料。上报市残联的材料包括残疾人创业扶持方案、项目执行报告和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2个典型材料(上报时间要求不迟于2019年11月20日,格式见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外,其他有效证明、票据凭证等原始材料由当地自行按要求留存入档。
(四)强化指导服务。在向扶持对象发放扶持资金的同时,各地应重视并加强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方式,切实帮助扶持对象解决创业过程中金融信贷、场地技术、能力提升、市场拓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数,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创业典型培育,及时开展典型评选与表彰,多形式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致富。
(六)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创业扶持对象的筛选及审核工作,防止骗取冒领、违规享受现象发生。在对象审核、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联系人: 市残联教就科 杨 柳
联系电话:0730-8708358 18973011133
地址:岳阳市白石岭南路158号 邮编:410000
邮箱:89646466@qq.com
附件:2019年度岳阳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2019年3月30日
2019年度创业扶持任务及资金配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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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项目任务 |
项目资金配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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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市级 |
小计 |
省级 |
市级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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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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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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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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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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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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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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汩罗市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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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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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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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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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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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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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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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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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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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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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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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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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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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0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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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 |
16 |
4 |
20 |
9.6 |
4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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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 |
6 |
1 |
7 |
3.6 |
1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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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 |
4 |
2 |
6 |
2.4 |
2 |
4.4 |
||||
屈原区 |
0 |
3 |
3 |
0 |
3 |
3 |
||||
经开区 |
0 |
3 |
3 |
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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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风景区 |
0 |
1 |
1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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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57 |
20 |
177 |
146.6 |
20 |
1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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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按最低标准10000元/人年执行,省级对区配套60%,对县配套100%,市辖市本级配套。因经开、南湖、屈原省不安排任务和资金,由市本级安排,根据残疾人需求,市本级增加任务20人,资金由市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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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 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