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9000吨/年危废焚烧及余热利用项目水土保持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水利局   日期: 2019-07-0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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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湖南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9000吨/年危废焚烧及余热利用项目,位于长江南岸临湘市江南镇石子岭,滨江产业区内,交通便利。

项目总占地面积2.37hm2(包括建构筑物区占地1.35hm2,道路广场区占地0.44hm2,绿化景观区占地0.58hm2)。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5622.6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39.42万元。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8月俊工,建设期2年,本方案为开工后补编方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防治面积为2.3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工程施工期为2012年8月~2014年8月。本方案主要是对主体工程完工后不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的措施加以补充和完善。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20.31万元,其中主体已有85.61万元(工程措施58.51万元、植物措施27.10万元),方案新增34.70万元(新增措施中植物措施0.46万元、独立费用28.43万元,基本预备费3.4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37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复和场区园林绿化。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四、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9年7月9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