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残发〔2019〕2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南湖新区民政局:
现将《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月26日
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圆满完成2019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任务,根据“十三五”残疾人托养工作规划和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的通知》(湘残联教就字〔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指标
2019年全市残疾人托养任务数为1665人,其中省级任务1545人,自筹资金120人。具体如下:
1.残疾人居家服务1320人。
2.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345人,其中日间照料195人,寄宿托养150人。
任务数详见《岳阳市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分配表》(附件1)。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残联实施2019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长方欲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正望、邹湖平任副组长,戴述广、沈伟凤、陈芳、刘滔、李旺、邓平、易佐炜、卢雄飞、袁潜龙、陈军民、周勇军、黄胜德、李亘、喻兵、殷华红、杨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残联实事办”),戴述广兼任办公室主任、沈伟凤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残联办公室和教就科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协调督查为民办实事具体工作,及时完成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实事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对象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2.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1)集中供养对象;
(2)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或康复训练的。
3.以下符合托养条件的对象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1)经评估,有迫切托养服务需求、且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
(2)没接受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
(3)建档立卡户的贫困残疾人。
(二)项目补助标准
省以上财政对省级购买服务形式的居家服务补助标准为1200元/人·年,对集中托养任务的补助标准为日间照料托养1800元/人·年,寄宿制托养2400元/人·年。
市、县(市、区)残联要从残保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托养项目补助配套、托养机构运营补贴、托养能力建设等方面,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项目资金,扩大托养的实施范围和覆盖面。各县市区对省级购买服务形式的居家托养服务配套补助标准不低于300元/人·年,自筹实施居家托养服务的地区须保证资金达到或超过1500元/人·年。集中托养项目市、县(市、区)两级分别按如下标准对机构给予配套补助: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不低于900元/人·年,寄宿型托养服务不低于1200元/人·年。
四、质量要求
市残联实事办要求验收时,集中托养机构服务项目人数达到100%,项目对象在机构接受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出勤率不低于70%,项目对象或监护人满意率不低于80%;居家托养机构服务项目人数达到100%,为项目对象提供不少于两大类服务(生活照料与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服务次数及时数均不低于90%,托养项目对象或监护人的满意率不低于70%。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
各县市区残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落实为民办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15前向市残联上报项目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2月)
1.确定托养服务对象(3月—4月)。各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完成对象筛选、确定承接机构,并于4月12日前将《湖南省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附件6)报市残联,市残联于4月20日前完成审核、汇总工作。
各县市区残联按分配的任务数量,按下列程序组织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1)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7),同时提供户口薄、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家庭和低保家庭还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2)村(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议,在《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7)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上报乡镇(街道)残联。
(3)乡镇(街道)残联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拟定申请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残联。
(4)县级残联对申请人材料审核汇总上报《湖南省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附件6)至市残联,并对接受日间照料及寄宿托养服务救助的残疾人,协调落实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
2.实施托养服务(4-12月)。本项目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时限为一个年度。托养服务对象确定后,各县市区残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到位、质量合格,切实把项目做实做细,做精做优。其中有集中托养任务但无集中托养机构的县市要抓紧托养机构建设进度,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保障建设质量,在8月1日前投入正常运营。
要重视农村残疾人托养需求,特别是重度贫困残疾人托养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农村通过购买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解决贫困重度残疾人寄宿托养需求。继续探索分散居住残疾人邻里互助居家托养模式。无集中托养机构的残联要进一步加快集中托养机构建设步伐,确保2020年前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有1家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
(三)迎检准备阶段(10—11月)。各县市区于10中旬前健全所有项目档案,装订成册,按规定完成托养统计系统填报。市残联于10-11月组织对项目工作进行自查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项目总结,迎接验收。
(四)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在县市区残联自查基础上,市残联会同市实事办、市统计局于11月开始对所有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市委市政府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列为2019年10个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特别关心,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既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的政治任务,也是改善残疾人民生的迫切要求。通过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有利于引起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工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从而凝聚起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利用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一抓手,大力推行项目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把残疾人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有利于引导各级残联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务实创新、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切实把残联系统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残联要迅速成立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明确责任。市残联理事长为我市完成为民办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任务总负责人,分管残疾人托养工作的会领导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市残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承担整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宣传统计归口、平时督查督办、绩效评估验收等工作,教就科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残联办公室、教就科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日常工作和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为本县市区完成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市残联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让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市残联与县市区残联签定《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附件3),县市区残联与实施残疾人托养的服务机构、托养机构与残疾人之间均要签定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凡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导致指标任务不落实、严重影响为民办实事整体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市残联机关责任科室及科室干部不能评先评优,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县市区残联取消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建议县市区党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市残联要将县市区残联托养任务及对象在本级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县级残联要将确定的托养服务对象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残联及时组织实施托养服务。各县市区要在12月15日前,将承办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年完成情况及时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任选一种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月调度制度。市残联对各县市区完成市实事项目任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从3月起,县市区残联于每月22日前向市残联实事办报告本月工作情况。三是建立季自评制度。县市区残联每季对完成市实事项目情况进行自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16日前向市残联实事办报告自评结果。6月底前上报半年小结,12月上旬上报全年总结。四是建立日常抽查制度。市残联实事办组织人员力量,根据各项目数据库资料,采取电话访问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受益人满意度进行抽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县市区残联进行整改。五是建立工作交流制度。推介各地工作经验和做法,并采取不定期举办工作交流会、组织县市区残联相互学习等方式,加强各地工作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高。六是建立考核制度。项目应执行《湖南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湘残教就字〔2018〕9号)和《湖南省托养机构AAA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版)》(湘残教就字〔2018〕22号)等相应的工作要求和规范。市残联配合市实事办、市统计局进行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评估认定。
(五)加强督导。市、县残联要加强托养机构监管,提升托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确保居家托养对象的服务获得量和集中托养对象的出勤率,要支持托养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和支持性就业。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项目任务完成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掌握工作情况,并利用工作简报、督查通报等载体,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按月按季度推进项目,确保按时高质完成项目任务。
(六)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活动、邀请民众参观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托养服务,动员、鼓励有爱心的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为残疾人托养提供更多的帮扶和服务。要通过网站、简报、电子政务平台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实施动态、经验、效果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市残联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为民办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专栏,各级残联要踊跃投稿,各县市区残联每月上省市报刊、工作网站发布信息不少于2篇。
(七)健全档案。各县市区残联要特别重视项目档案资料。要按要求建立工作台帐,注意形成和及时收集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文件、文字、图片、影像、音频等资料,并要规范整理归档,做到每项工作有档案可查,每件档案经得起查。有条件的县市区制作汇报光盘。同时,要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信息报送市残联实事办,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华红(市残联教就科)
电话:0730-8708358 传真:0730-8708319
电子邮箱:151608172@qq.com
邮寄地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白石岭南路158号
邮政编码:414000
附件:
1.岳阳市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分配表
2.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时间安排表
3.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
4.2019年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验收标准
5.2019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
6.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
7.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1
岳阳市2019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
人数合计 |
日间照料 |
寄宿托养 |
居家托养 |
备注 |
|
省级 |
省级 |
省级 |
自筹 |
|||
合计 |
1665 |
195 |
150 |
1200 |
120 |
|
岳阳楼区 |
300 |
50 |
|
250 |
|
|
君山区 |
50 |
|
|
50 |
|
|
云溪区 |
50 |
|
|
50 |
|
|
屈原管理区 |
30 |
|
|
30 |
|
|
经开区 |
120 |
|
80 |
40 |
|
|
南湖新区 |
20 |
|
|
20 |
|
|
平江县 |
335 |
35 |
|
180 |
120 |
|
湘阴县 |
170 |
|
30 |
140 |
|
|
岳阳县 |
150 |
|
30 |
120 |
|
|
华容县 |
180 |
50 |
10 |
120 |
|
|
汨罗市 |
140 |
20 |
|
120 |
|
|
临湘市 |
120 |
40 |
|
80 |
|
|
附件2
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召开全市教就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
3月 |
2 |
各县市区工作部署 |
3月 |
3 |
实施托养服务 |
3月至12月 |
4 |
半年工作总结 |
6月底前 |
5 |
项目讲评会 |
7月 |
6 |
健全项目档案 |
10月中旬 |
7 |
各地自查,市残联检查 |
11月中旬 |
8 |
迎接市实事办考核 |
12月上旬 |
附件3:
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
为完成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依据《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市残联与承担项目任务的县市区残联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在2019年12月前,按要求完成名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其中名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名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名残疾人寄宿型托养服务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制定本地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负责残疾人托养工作的部门,选择政治觉悟高、业务精、综合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
2.承接服务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按照《湖南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湘残教就字〔2018〕9号)或《湖南省托养机构AAA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版)》(湘残教就字〔2018〕22号)等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填写并保存残疾人托养服务档案。
3.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县市区残联与实施残疾人托养的服务机构,托养机构与残疾人之间均要签定协议,明确责任义务。
5.按时上报各项资料和报表,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6.不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本目标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市残联
签字: (盖章)
乙方: 县市区残联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目标责任书存市残联教就科
附件4
2019年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验收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方式 |
残疾人 居家和集中 托养服务 |
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措施有力,可行性强。 2.按时完成项目任务,质量达到实施方案要求。享受居家和集中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符合条件;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实施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达到《湖南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湘残教就字〔2018〕9号)合格标准;开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的机构建设和管理、业务建设规范,接受服务的残疾人或监护人满意度高(参考湘残教就字〔2018〕22号文件《湖南省托养机构AAA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版)》)。 3.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4.按时上报各项资料和报表,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5.按照要求实行规范化档案整理,资料分别包括: (1)市残联档案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2019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资金拨付凭据,文字、图片、影像等宣传资料; (2)县市区残联档案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岳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标责任书》,《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2019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与实施托养服务机构签定的协议,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资金拨付凭据,文字、图片、影像等宣传资料; (3)实施托养服务机构资料:工作方案及计划,与县市区残联及服务对象签定的协议,《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托养服务档案等工作台账,工作图片等宣传资料。 6.因地制宜,办出特色。 7.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
回访残疾人;查阅服务协议、服务档案、资金落实等资料 |
附件5
2019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表
县、市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
任务 总数 |
已服务 人数 |
完成 总数 |
其中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居家 |
寄宿 |
日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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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居家、寄宿、日托三种托养方式需统计人数。托养对象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统计人数,请在备注栏填入非省级补贴任务人数。
附件6
湖南省2019年残疾人托养人员花名册
县、市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托养方式 |
建档立卡 贫困户 |
联系电话 及备注 |
||
居家 |
寄宿 |
日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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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托养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打勾,托养对象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打勾,非省级补贴任务请备注。
附件7
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救助残疾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文化 程度 |
|
||
户籍 类别 |
城镇£ 农业□ |
家庭人口 |
|
监护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
|||
残疾类别 |
|
残疾等级 |
|
残疾证编号 |
|
|||||
申请托养形式 |
居家服务□ 日间照料□ 寄宿托养□ |
|||||||||
家庭经济状况 |
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 其他困难家庭□ |
|||||||||
现居住地 |
岳阳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社区(村) |
|||||||||
社区(村) 证明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意 见 |
审核人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残联审核 意 见 |
意见样本: 1.同意由(某某机构)提供提供居家服务; 2.同意由(某某机构)提供(日间照料、寄宿托养)服务。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户籍类别勾选“城镇”或“农业”。
2. 家庭经济状况中的“困难家庭”指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家庭(同
时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需在“建档立卡家庭”和“低保家庭”同时勾选)。
3. 本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4.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残联、县(市、区)残联、实施托养服务
的机构各存一份。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9年 2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