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委托市业成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从事监控警戒等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 2019-03-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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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竟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设置

1、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女性,35岁以下,能熟练使用电脑,有文字功底的优先。

2、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监控警戒、教育管护辅助人员9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2名,年龄在40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限临湘市户籍。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身体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关系亲密的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纪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退伍证原件和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到临湘市业成劳务派遣公司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常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能测试、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3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对象。

1、体检:参照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15]31号)

2、体能测评:参照标准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3、考察:按照有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拟聘用户对象进行考察。

(四)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五、待遇

人员录用后,与业成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市司法局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及时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社保、级别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工资五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每月2045元,单位五险703元,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大专文凭增加30元,本科学历增加50元,绩效工资每年1200元。夜班补助、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六、联系电话:潘经理18169301061

陆经理18673099669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