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12月23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市光辉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市光辉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 |
建设单位 |
临湘市光辉加油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临湘市光辉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建于临湘市长塘镇马安村(原诚成彩箱厂厂址),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年零售石油2300m3,其中柴油1000m3,汽油1300m3。主要建设内容 有:1栋2F站房(建筑面积189.3m2,设置值班室、办公室、营业厅、库房)、1个罩棚(建筑面积598m2,设4个加油岛、4台双枪加油机)、4个30m3地埋式油罐(其中2个柴油、1个95#汽油、1个92#汽油);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防雷、消防、环保设施等,系三级加油站。项目不设发电机房,不设洗车、维修等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废水、渣(弃)土、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切实做好地下油罐区、隔油池的各项防渗措施,采用双层储油罐,设置监测井,对油罐和输油管建立检漏、报警等自控系统,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规划、安全、消防等要求进行建设,控制好与周边道路及建筑物的距离。 4、设置有效的加油、储油、卸油油汽收集回收系统。 5、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加油站排水系统。 6、对卸油泵、加油泵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7储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暂存场所、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建好管理台帐。按要求妥善处置原加油站的遗留环境问题。 8、项目须按相关要求办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