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和续聘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公告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18-10-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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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队伍,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管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综合评标专家,同时对在库专家进行续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综合评标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库内专家积极注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

(一)申报条件和专业

1.申报条件

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系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仍在本领域工作的,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证书,工作时限以2018年9月30日为止计算);

(2)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7)没有被开除公职或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2.申报专业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的专业及分类,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详见附件1。

申请加入评标专家库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或专长,依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类别进行申报,申请人可以在A-工程、B-货物、C-服务3个大类别中选取 “首选评标专业”和 “备选评标专业”,“首选评标专业”为必定入库专业,“备选评标专业”将视情入库。确定大类别后就只能在该大类别下填报,其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1项,二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一级类别下选报,不得超过2项,三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二级类别下选报,共不得超过4项(二级类别下没有三级类别的,将该二级类别视同一个三级类别)。

(二)网上申报与上传材料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9月2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http://xinzjk.bidding.hunan.gov.cn)首页,在“专家库系统”页面进行注册,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注册、填报成功后,申请人需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南省征集(续聘)综合评标专家申请和资格审查表》。

2.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及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扫描件),近期电子版一寸白底免冠证件彩照;

(2)个人文化、专业及工作简历(附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3)个人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列举评标实践经验1—5项;

(5)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6)签署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意见的《湖南省征集(续聘)综合评标专家申请和资格审查表》(加盖公章后整份表格扫描上传);

(7)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二、续聘专家

(一)续聘条件和专业

1.续聘条件

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在库专家进行续聘,申请续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

(2)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受处理的。

2.申报专业范围 

符合续聘条件的专家须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详见附件1),重新进行专业申报,每个申请人可以在A-工程、B-货物、C-服务3个大类别中选取 “首选评标专业”和 “备选评标专业”,“首选评标专业”为必定入库专业,“备选评标专业”将视情入库。确定大类别后就只能在该大类别下填报,其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1项,二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一级类别下选报,不得超过2项,三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二级类别下选报,共不得超过4项(二级类别下没有三级类别的,将该二级类别视同一个三级类别)。

(二)网上申报与上传材料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9月2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http://xinzjk.bidding.hunan.gov.cn)首页,在“专家库系统”页面进行注册,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注册、填报成功后,申请人需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南省征集(续聘)综合评标专家申请和资格审查表》。

2.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及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扫描件),近期电子版一寸白底免冠证件彩照;

(2)个人文化、专业及工作简历(附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 

(3)个人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4)列举评标实践经验1—5项,并填写续聘考评记录;

(5)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6)签署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推荐意见的《湖南省征集(续聘)综合评标专家申请和资格审查表》(加盖公章后整份表格扫描上传);

(7)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10月15日至11月2日):申请人在网上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后,由市州发改委(公管办)会同本级住建、交通、水利、卫计等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对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网上提交初审意见。

2、资格复审(11月5日至11月16日):通过初审的专家申请材料由市州发改委(公管办)报省发改委(省公管办)。由省发改委(省公管办)牵头,组织省住建、交通、水利、卫计等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核(11月19日至11月23日):通过复审的专家申请材料由省发改委(省公管办)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四、培训考核

1、在线培训(11月下旬)。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含续聘专家),可自行登录“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点击进入“在线培训系统”参加在线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评标方法、职业道德等。

2、在线考核(12月上旬)。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含续聘专家)在线培训后,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上发布的考试通知,登录进入“在线考试系统”进行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者,聘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并颁发“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电子证书。

五、其他

1.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准入与退出、权利与义务、抽取使用、考评、培训、劳务费标准与发放等,按照国家和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单位和个人在本次专家征集和续聘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专家征集(续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991023、0731-89991502、0731-89990954、0731-89990974。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731-89991030。

附件: 1、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pdf

2、附件2申报专业所属行业监管部门分类统计表(2.pdf

3、湖南省征集(续聘)综合评标专家申请和资格审查表(填写范例.docx

4、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信用承诺书.docx

5、资格审查部门联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