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9月29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湖南辰迪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m2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关于湖南辰迪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万m2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桃林镇大畈村坡里组25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辰迪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因炮厂退出转型,湖南辰迪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原临湘市花炮厂(临湘市桃林镇大畈村坡里组25号) 建设年产36万m2轻质隔墙板建设项目。项目属未批先建,完善环评手续,我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临环罚决字[2018]033号)。项目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含养护房、工具房)、泡沫房、锅炉房、原料库、产品堆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其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粉煤灰、尾砂、胶粉、泡沫(塑料颗粒);主要产品为轻质隔墙板;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成型-养护-脱模-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建设封闭或半封闭式的原辅材料库、棚及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堆放。使用成品泡沫塑料颗粒,不得对塑料进行加工。 2、完善厂区雨水管网系统,做好雨污分流,建设雨水沉砂池;搅拌机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拌料,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作物。 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搅拌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经高效滤网除尘处理后,分别经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粉尘经水浴除尘进行处理;落实物料运输、装卸、输送等的防尘措施;确保排气筒废气及厂界粉尘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限值要求,特别要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8m以上排气筒排放。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专人,制订监测计划、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柴油罐围堰及风险防范措施。 6、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为0.110t/a、NOx为0.211t/a,在交易平台上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