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牵头实施单位: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施工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项目位置位于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以南200m,项目实施区域为140亩受重金属污染的农田以及垃圾场。
污染物:场调报告显示该区域主要受铅、锌、镉三种重金属污染,各采样点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相比,镉最高超标倍数为9.73倍,铅为2.25倍,锌为1.18倍;并且该场地土壤样品中铅、镉的浸出浓度较大,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不适用于灌溉。
修复目标:表层土壤铅、锌、镉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II级标准限值;深层土壤(铅、锌、镉)水浸浓度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浓度限值范围以内。
二、施工单位修复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根据实施方案,2017年5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绘制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并对项目区域进行施工。本项目工程实施主要内容为:1、对表层0-60cm严重污染废渣、土壤进行异位固化稳定化处理,通过工程机械,将废渣或土壤与固化/稳定化药剂进行均匀混合,并于临时堆场进行稳定养护,待反应完全检测达标后进行回填;2、对下层大于60cm深度污染较轻的土壤原位进行稳定化处理,利用工程机械,将固化/稳定化药剂与土壤就地进行搅拌混匀,并平整;3、项目区域用清洁客土回填40cm,并进行土地平整;4、灌溉水渠,农田土壤改良,雨水导排等相关辅助设施与措施实施。实际工程内容主要有客土回填,锚固沟、灌溉沟,施工便道,土壤修复,清表工程、清淤工程、破碎土工程。
三、效果评估结论:根据效果评估报告,本项目区域实施本次土壤修复工程之后,所有采样点铅、锌、镉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II级标准限值。根据检测报告显示,铅(Pb)最大削减量由施工前615 mg/kg减少至74.1 mg/kg,削减量为540.9 mg/kg;锌(Zn)最大削减量由施工前296 mg/kg减少至142 mg/kg,削减量为154 mg/kg;镉(Cd)最大削减量由施工前2.92 mg/kg减少至0.17 mg/kg,削减量为2.75 mg/kg;各污染物固定/稳定化效果极其明显。同时本项目区域范围内各采样点各检测指标(铅、锌、镉)水浸浓度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浓度限值范围以内。土壤(水浸)检测结果中,各采样点铅浓度低于检测限;锌最低为0.02 mg/kg,最高为0.13 mg/kg;各采样点镉浓度均低于检测限。根据结果可以得出,项目实施对重金属固化/稳定化有较为突出的作用。
四、效果评估各单位联系方式
牵头实施单位: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电话:0730-3769027
电子邮箱:LXHBXMB@163.com
施工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8 7492 1514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工
联系电话:188 7406 4856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土壤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周边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