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省、市、区农机局《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和《关于变型拖拉机使用年限及变更发动机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8]13号)文件规定,截至2018年8月7日,我市下列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年限或长期脱检(全部公示),请各位拖拉机机主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到临湘市农机监理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注销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临湘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咨询电话:3176919)
临湘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