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黄盖湖天堡闸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8-06-2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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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批[2018]9号

 

为改善原临湘市黄盖湖天堡闸群众性渔港码头的周边环境污染现状,加强渔船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渔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拟投资870.2万元在临湘市黄盖湖新建河天堡闸河段建设临湘市黄盖湖天堡闸渔港标准化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项目以天堡闸堤防工程建设岸线,全长660米,年卸港量8000吨,每天可停靠200条渔船,其中系泊区岸线长360米,码头工程占用岸线长300米,码头主体工程建3级阶梯式码头,单级码头长25米、宽8米,并用斜坡道连为一体。项目已纳入湖南省“十三五”规划内陆渔港名单,省畜牧局已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概预算进行了批复。根据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防洪、水土保持、土地调整等工作。

二、做好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优化施工方式和施工时段,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挖泥船安装油水分离器,采用绞吸式挖船机械,挖泥过程中采用防护帘进行防护,减轻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疏浚泥土晒场应设置围堰,其渗滤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施工结束后对疏浚泥土晒场要进行压实、植被。采取覆盖、洒水、建围挡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各类施工废弃物不得堆于河道内岸,严禁向水体倾倒。

三、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回用系统,设立应急池;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初期雨水、装卸平台冲洗水、船舶冲洗水等收集后经隔油、沉淀等有效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或循环使用,不外排。使用低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加强进出车辆、船舶管理,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设立加盖垃圾收集箱(桶)和规范的固废暂存设施,各类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存放,合理处置,禁止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和渔获物残留物应日产日清,综合利用或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泥、含油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船舶污染物收集设施,建立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加强码头周边绿化工作,设置绿化带。区域内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要求。

四、严格准入。码头功能定位为渔船、巡回船停泊和渔船卸渔,不得擅自用作他用;除渔船和巡回船只外,其他船只不得停泊;严禁携油、载油、危化、有毒有害物等船只准入。

五、加强管理。安排专人,加强对出入船只的日常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建立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保证水环境安全。

六、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