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评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湘   日期: 2018-05-1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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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保站:

根据《中共临湘市委临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临湘市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临发〔2015〕11号)提出的“从2016年起,我市实行‘双十资助工程’,每两年根据公开评选,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10家优质初创企业和10名能工巧匠,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和跟踪扶持,资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现将《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实施方案》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评选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选树典型,营造氛围,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就业倍增效应,助推“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的建设,根据湖南省、岳阳市和我市创新创业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市每两年一次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评选工程”(以下简称“双十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集中选树一批勤劳致富、自强立业、创新成才、带动就业的创业典型,广角度、多渠道予以宣传推介,倡导崇尚创新、褒扬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守法诚信的主流价值观,推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普遍共识,营造创新创造、宜业兴业的良好环境,培育具有临湘特色的创新创业精神内核,为把临湘建设成为“一极三宜”湘北门户而凝聚力量。

二、评选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公平遴选、择优推荐、兼顾行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不分人群、对象,尽量涵盖不同行业、领域,每次评选1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10名能工巧匠,探索建立我市私营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宏扬工匠精神,鼓励创新创业。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2、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如2018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3年1 月1日以后至2017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3、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4、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1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

5、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一年(含)以上的失业保险,并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其它的社会保险。

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度放宽评选条件,纳入评选范围,优先评选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二)能工巧匠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或本行业专业技术的绝招绝技,在全市行业领域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能革新,在实际生产经营中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在带徒学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所带学徒多人成为技术骨干,并且做出突出成绩;

(4)民间有绝招绝技的艺人和匠人;

(5)开发应用和推广普及先进科学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乡土人才。

四、评选程序

(一)公开申报

对符合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条件的,可向当前创业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对象文字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规模、财务分析与发展前景等(1000字以内),以及附带3个或3个以上推荐人的推荐理由。鼓励提供VCR视频介绍,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2、《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申报表》(附件1)和《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推荐评审记分表》(附件2)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5、企业员工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对符合能工巧匠申报条件的,可向当前创业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临湘市能工巧匠申报表》(附件3)

2、被推荐人情况介绍,不超过3000字。

3、被推荐人员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如有影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二)择优推荐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推荐各辖区内或分管的优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荐名额企业和能工巧匠各不低于2个,各不超过6个的申报名额,于当年6月30日前集中向人社局上报推荐对象名单及申报材料。

(三)量化评选

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严格依据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初创企业申报奖励条件,在全市范围内坚持同一尺度标准和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市级创业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会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同时借助移动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广泛征求意见,择优评出1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10名能工巧匠候选名单,并进入评选公示程序。

(四)上网公示

对拟入选的1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和10名能工巧匠,将在《长江信息报》、临湘市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公布,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公平公认。

(五)推荐参评岳阳“百优资助工程”

我市“双十工程”评定的优秀企业,全部向岳阳推荐,参与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评选奖励活动。

五、奖励方式

对评定的优质初创企业和能工巧匠,分别授予 “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和“临湘市能工巧匠”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优质企业按照排名第1名奖4万元;第2名奖3万元;第3名奖2万元;4-10名奖1万元/家,能工巧匠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颁发奖励资金。奖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由市人社局及时拨至获奖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推广活动

(一)多角度宣传推介

在评选过程中,依托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创新性强、带动就业示范意义大、创业故事富有感染力的项目主体,进行重点报道推介。在结果评定后,组织一批自主创业就业榜样和优质初创企业负责人,到众创空间作演讲交流,激励引导更多人投身创新创业浪潮。

(二)成果展示暨颁奖典礼

每两年举办一次“双十工程”成果展示暨颁奖典礼。“双十工程”暂定2018年9月中下旬举行颁奖典礼,以丰富多样、生动灵活的形式,现场展示获奖者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成果和历程,邀请市领导、知名企业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候选)负责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场观摩、互动。具体活动方案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

七、组织机构

此项活动成立活动临时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寒屏任组长,师光灿、李应方同志任副组长,李亚鸣、汤凯、尹三君、余时迁、王陈琦、李宏宇、陈文静、樊虎同志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就业服务中心(临时办公地址: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607室、608室),由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应方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组委会负责邀请知名企业家、优势产业领域的企业高管、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相关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共同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参与项目评选和指导。

附件1:《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申报表》

附件2:《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推荐评审记分表》

附件3:《临湘市能工巧匠申报表》


附件1

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现有在册从业人数

地 址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时间

经营项目

带动城乡稳定

就业人数

其中吸纳就业困难

人员人数

上一年生产经营总收入

(万元)

员工月平均工资(元)

各类社会保险

参保人数

缴费

比例

月实际缴费额(元)

乡镇社保站初审意见(盖章):

市就业服务部门复审意见(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盖章):


附件2-:

临湘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推荐评审记分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考评内容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申报单位自评记分

推荐单位

初审记分

基本条件

(30分)

1

自主创业就业优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自创业以来无违法经营记录的记5分,否则不记分。

5

2

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记5分,一般的记 3分,无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的记1分。

5

3

创业时间1年以上、2年以内记10分,2 年以上、3年以内记8分,3年以上、4年以内记6分,4年以上、5年以内记4分。

10

4

产权明晰,自主、合法经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无其他法律纠纷的记5分,否则不记分。

5

5

项目市场前景乐观,适于自主创业,符合临湘地域、文化、环境特点。

5

6

团队设置合理,管理制度明确,企业股权明晰,记5分,没有管理制度不记分。

5

带动就业效果

(35分)

7

企业带动城乡就业年平均不少于10人(不包括工商注册者本人)记35分,低于上述标准的不记分。企业带动城乡就业每增加5人,加1分,最多加10分。

安置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精确扶贫对象等困难就业人员),每安置1人加0.5分,最多加5分。

35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35分)

8

《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的记10分,每差2个百分点扣1 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

10

9

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记10分,未达到按时足额发放的每次扣1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

10

10

依法100%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记5分,每差2个百分点扣1 分,直至扣满5分为止。

5

11

创业以来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记5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满5分为止。违反计生、综治工作及法律法规的不记分,并取消推荐评选资格。

5



附件3-:

临湘市能工巧匠推荐审批表

推荐单位:

候 选 人:

工作单位:

工    种:

临湘市人社局制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一寸红底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    种

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  要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简  要  事  迹

获得

奖励情况

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技术难题情   况

主要

创新成果

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社保站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就业服务部门

复审意见

市人社局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