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路口铺分场石料加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8-04-2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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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批[2018]8号

因矿产资源整合重组,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路口铺分场年开采加工20万吨石料环境整治项目加工区中的2条破碎生产线压覆了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矿产资源(该项目2016年9 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7 月取得验收批复),为此,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路口铺分场决定拆除该2条破碎生产线(其他已建内容不变),并在项目区域内2号废石场西面(临湘市白云镇石山村徐家组)建设石料加工改建项目。该改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2条破碎生产线,新增1 条颚式破碎机生产线,改建后,其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规模及工艺与整治项目中的加工内容一致。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系未批先建,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好截(排)水系统。建设初期冲刷雨水收集沟和沉砂池及控制阀门,物料堆场、进出道路两侧、生产车间周边等应设置地表径流水导流沟并与沉砂池连通,前期冲刷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强化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破碎、筛分等易产尘的生产环节须设置在封闭式的厂房内; 粉料输送带应加罩封闭; 物料堆存、装卸、破碎、筛分、物料输送、卸料口等产尘环节应设置固定的自动喷淋或喷雾装置;建设规范的物料堆场,各类物料应进行分区、分类堆存,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须入棚存放; 物料运输进出车辆应进行覆盖,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破碎、筛分设备应低位设置,同时,要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声敏感目标处要采取禁鸣、限速措施,不得扰民。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加强厂区及道路两侧绿化,做好区域内裸露废堆石场及边坡的护坡、生态修复工作。对各类固废规范堆存、妥善处理。

5、其他仍按临环审批[2016]25号相关要求执行。

6、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