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原新合砖厂环境问题后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公示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8-04-1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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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我局今年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对原新合砖厂污染底泥开展后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检查

今年年初临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长安街道办事处原新合砖厂坑塘环境事件进行后督查。经查,该坑塘含酚废水已全部处置完毕,而受污染的底泥经收集后暂存在原址。

附近群众反映担心地下水受到特征污染物挥发酚的污染。对于群众的诉求,经局领导同意,特委托临湘市环境监测站在3月12日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路口铺村虎形组原新合砖厂附近两处地下水(长安街道办事处路口铺村虎形组共用饮用水井、沈燕萍家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表明未检测出特征污染因子挥发酚。

二、积极进行督查

对此次督查情况,我局向临湘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了情况汇报。3月16日临湘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长安街道办事处发出督办函,要求长安街道办事处对暂存的底泥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我局与长安办事处就此事以书面材料向临湘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临湘市副市长彭海云对原新合砖厂受污染的底泥处置作了专门部署,决定如下:1、由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全程技术指导对污染底泥的处置与衔接工作。2、具体实施单位由长安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多次和长安街道办事处就底泥处置问题进行沟通衔接,督促办事处尽快找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底泥。长安街道办事处经多方联系在4月8日与长沙瀚洋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于4月10日开始对暂存污泥进行了第一批规范处置。

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长安街道办事处工作联动,尽快完成底泥处置,确保环境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

2018年4月12日

监测报告(岳环委监[2016]第0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