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2月7日,我局拟批准《湖南蓝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反射隔热节能复合功能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吨高性能反射隔热节能复合功能涂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蓝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湖南省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区,项目占地33527.99㎡,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5万元。项目主要由水溶性涂料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60㎡ )、溶剂型涂料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60㎡)、配料中心及办公楼、仓库、供水供电设施、环保设施等组成,主要原辅材料为醋酸丁酯、二甲苯、钛白粉、云母粉、硫酸钡、丙烯酸树脂、滑石粉、分散剂、消泡剂、流平剂、增稠剂、防冻剂、防腐剂、成膜助剂、防霉剂等,项目不设储罐。生产工艺为混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严禁生产或使用已列入“高风险、高污染”名录及与长江经济带准入清单相违背的产品或工艺。建设规范的原料、产品仓库,各物料分区、分类存放。 2、加强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对物料投放、输送应尽量采用密封管道自动输送;配料中心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溶剂型涂料生产车间原料配料、混合以及生产用罐体之间均采用密闭式管道输送方式,各生产罐体设备上设置集气口,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再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乙酸酯类、丙烯酸酯类废气及VOCs废气 应分别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 2016)及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生产设备刷洗废气进行密封收集并回用于生产。应加强生产设备的泄漏检测与控制,减少跑、冒、滴、漏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保证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3、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制备去离子水产生的浓水等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站,经“混凝—厌氧—好氧”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后,再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一同按“一企一管”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建设初期雨水池、应急池,后期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系统。生产区和仓储区地面应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防止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4、建设规范的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必须按相关管理要求建立管理台账,落实管理措施,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溶剂型生产车间外100米,水溶性生产车间、配料中心外各5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保有和新建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7、严格按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贮存、运输、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装备和队伍,制订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环境事故发生。 8、园区污水处理厂未提质改造完成前及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未落实到位前,项目不得生产。 |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