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精品长石环境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8-02-1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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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批[2018]3号

 

临湘市胜源和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精品长石环境整治项目位于临湘市忠防镇沙坪村丁家组原大岳高速4标段一和料场,项目总占地7481.69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7.5万元。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通知》(临政办函[2016]82号),该项目已列入违规清理项目整治完善备案范围,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项目的原料为钾长石原矿石,产品为钾长石粉,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振筛水洗-细磨磁选-脱水,系湿法、物理加工。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内容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着重做到:

1、进一步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置原料棚、产品堆场和固废暂存场所,优化厂区物料运输、转运路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建设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原料堆场应建顶棚,采取三面封闭措施。原料输送、装卸、破碎、振动等有粉尘产生的工序设置自动喷淋洒水降尘装置,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3、完善区域内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完善的雨水排放管网和废水循环系统,破石洗矿水、洗砂水、泥渣压滤水、地面冲洗水等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带泥砂的初期雨水应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截换阀门,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洗车废水收集后循环利用。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4、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并建好管理台账。污泥、铁泥、废土石、云母等综合利用,危废废机油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原料区靠山体侧应设置撇洪沟,并

加强对山体边坡的植被和护坡加固,防止发生地质灾害等次生环境问题。对厂区周边因项目建设或生产造成植被破坏的区域,应加强绿化,进行生态恢复。

6、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措施,对高噪声源应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7、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各类管理运行台帐,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设立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安全。

8、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