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关于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制订了《临湘市关于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方案》在2017年10月底之前,完成专项整改工作。从2017年2月起,我局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辖区内无含镉废渣、含砷废渣超期贮存的现象,督促企业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一企一档规范化管理档案,同时组织企业、医疗、汽修行业开展危险废物如何进行管理的专业培训,提升了管理水平。后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和监管,加大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7年11月,对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销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3725280。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30日